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与央企合作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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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与央企合作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六政办[2014]16号
【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4.10
【实施日期】2014.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与央企合作工作的意见
(六政办〔2014〕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央、省驻六安各单位:
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央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
涵盖了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聚了资源、资金、管理、人才和技术等优势。
加强与央企合作,是大力实施我市“工业化核心战略”,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战略选择。
为加快推进我市与央企合作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合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今后四年,是我市加速跨越崛起、建设幸福六安的重要机遇期。
实现跨越发展,重点在工业,鉴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客观实际,必须把坚持改革开放作为强大动力,充分利用我市在资源、环境容量和交通区位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借助外力特别是央企力量,引进一批基础雄厚、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项目和好项目,通过央企先进的生产技术、生产设备、管理理念和产业优势的带动,不断拓宽产业领域,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工业发展方式,推动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实现传统产业向高端产业迈进,打造出新的持续增长动力和比较竞争优势,构筑具有六安特色的支撑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新型工业体系,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特别是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合作原则。
坚持政府(管委)推动、市场运作、资源集聚、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管委)的引导作用和市(县、区)政府(管委)驻外机构、各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尤其是企业的主体作用,立足既有资源和产业基础,积极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搭建对接合作平台,优化对接合作环境,实现资源、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的合作共享,全面推动与央企合作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市2014年完成新竣工项目投资规模70亿元、新开工项目投资规模90亿元、新签约项目投资规模100亿元和当年实际完成投资80亿元。
分县区任务见附表。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先进制造业的对接合作。
按照我市打造“一轴两翼”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战略目标,重点围绕机械加工、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轻工家电等产业领域项目,加强与央企对接合作,引进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集聚。
(二)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对接合作。
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装
备、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产业和科技服务、金融、商务、休闲娱乐、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与央企对接合作,进一步优化我市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突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对接合作。
围绕园区建设、交通设施、社会事业、节能减排、给排水、城市供热供气、环境治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领域项目,以重点项目为载体,通过与央企对接合作,加快推进我市基础设施建设。
(四)突出各经济集聚发展区域的对接合作。
重点围绕六安东部新城、六安开发区、各省级经济开发区、部分乡镇工业集中区、产业集群专业镇等重点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引入央企落地建设龙头骨干项目,延伸产业链,提升配套能力,促进产业及配套园区的整片开发建设,形成我市各具特色的新的经济增长极。
(五)突出做大做强企业的对接合作。
利用现有的市内产业和企业发展基础,鼓励我市企业尤其是行业骨干企业与央企嫁接,支持央企兼并重组市内企业,培育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
(六)突出技术研发、管理创新的对接合作。
引项目、引资、引智并举,积极引进和建设央企大型研发、营销等功能性总部或区域性总部。
学习央企先进管理方法,进一步加强企业发展理念、管理、文化的融合,促进管理水平提升。
(七)突出资源深加工和能源领域的对接合作。
围绕铁矿、钼矿、铅锌矿的采选及深加工,农副产品基地建设及深加工,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资源利用,火电、水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太阳能发电等能源领域,引进战略投资,促进做大做强,推进科学发展。
(八)突出人才培养使用的对接合作。
鼓励和支持央企与我市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共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学生实习实训基地。
与央企开展人才双向交流挂职工作,从全市有针对性地选派人员到相关央企挂职锻炼,邀请央企相关人员到我市(县、区)挂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鉴于市领导分工调整,调整市推进与央企合作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有关单位确定专人具体办事,以市经信委为主,负责具体办理推动项目落地实施等相关工作。
各县区政府(管委)也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央企业合作事宜,主动与央企开展对接合作。
为便于工作衔接,从今年4月份开始县区“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设在经信委(经贸局),有关单位参与,县区经信委(经贸局)主任(局长)担任工作机构负责人。
(二)加强基础建设。
对已建、在建、签约、在谈、意向央企对接项目,与央企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区域内企业和单位,符合央企投资方向的产业项目等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央企合作资源库和项目储备库。
同时通过校友和同学资源、六安在外人才协会、异地商会等多种途径和平台,建立央企人才信息库,利用央企六安籍人才的牵线搭桥,引进目标央企。
(三)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高规格组织领导、全方位对接沟通、责任化督查推进、保姆式服务保障、大力度宣传引导”的工作机制。
建立定期活动制度,创造条件争取“央企六安行”和北京央企对接等活动;建立央企对接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央企对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央企对接的上下联系、项目报送、信息反馈等工作。
(四)明确工作职责。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立足自身职责,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分工落实,积极参与,推动央企对接工作。
市央企合作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两项工作的调研、调度与协调,负责全市央企对接的日常联络协调推进工作,定期梳理央企对接合作方面的各项政策,安排部署年度和阶段性央企对接工作任务,组织全市性央企对接重大活动,协调解决央企合作项目对接洽谈和转化落地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坚持每月开展一次调度、印发一期通报,不定期印发简报,及时总结各县区的工作
成效,剖析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召开专门的调度会议,有针对性地会商解决。
在此基础上,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和办好重大活动。
发改部门根据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对合作项目进行审核,及时办理审批和报批等手续,帮助对接部分央企;国资部门积极参与工作协调;中央、省驻六安各单位要积极对口向上争取项目落户和政策支持;各有关单位都要根据部门职责,认真做好央企合作工作。
(五)加大政策扶持。
对央企来我市投资建设产业基地、产业园区或投资规模大、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因地制宜、因企制宜,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对央企对接合作项目用地指标和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网络等方面优先考虑,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用工、融资等要素问题。
按照能够基本建成、开工建设和开展前期工作等情况,对合作项目进行分类,有序推动项目落地。
已建成项目纳入正常招商引资企业跟踪服务。
1.基本建成项目。
县区政府(管委)、牵头协调单位主动配合项目建设单位,积极保障水、电、气、通讯、网络等要素供应。
同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计划足额落实建设资金,争取尽快建成投产并充分发挥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