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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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I.背景教育是国家的未来和发展基石,而学校班主任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的关键角色,其工作对学生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管理班主任工作的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展开讨论。

II.责任与义务作为班主任,首要的责任是倾听、关心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在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中,应明确班主任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学生日常的学习管理、班级管理、家访、与家长的沟通等方面。

III.资源支持一个班级的管理不仅仅依赖于班主任个人的努力,学校教育资源的充分支持也至关重要。

因此,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中要明确学校对班主任的资源支持和帮助。

IV.培训和提升班主任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具挑战性的工作。

因此,学校应该为班主任提供培训和提升机会,包括但不限于心理辅导、教育教学方法和沟通技巧等方面,以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V.学生发展管理班主任不仅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还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中应明确班主任的职责,帮助学生解决成长中遇到的问题,引导学生探索兴趣爱好和职业发展的方向。

VI.家长沟通与协作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应明确班主任与家长的沟通和协作机制。

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沟通学生的学习情况、行为表现等,并协助家长解决学生在学校和家庭中遇到的问题。

VII.班级文化建设班级文化是一个班级的精神标志和凝聚力的来源。

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中应明确班主任对班级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

VIII.团队协作一个班级的管理工作不仅仅依赖于班主任个人的能力,还需要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

因此,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要重视班主任与其他教师的协作和团队精神培养。

IX.奖惩机制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中应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以激励班主任的积极工作和扣制不履责任的行为,确保班主任能够更好地履行其职责。

X.评估与督导对班主任工作的评估和督导是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高校班主任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班主任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班主任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班主任管理工作,提高班主任队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高校各级各类班主任人员,包括全日制在职和兼职班主任。

第三条班主任是高校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负责班级管理、学生教育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班主任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坚守教育职责,以身作则,关心爱护学生,严格管理班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班主任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耐心和耐性,具备能处理突发事件和管理矛盾的能力。

第二章班主任的管理职责第六条班主任的管理职责包括:(一)组织和协调班级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活动,确保班级秩序井然,文明有序;(二)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品德修养和思想道德素质;(三)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生活状况,及时指导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四)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了解学生的心理变化,有效开展心理辅导工作;(五)定期召开班级会议,向学生宣传学校规章制度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六)及时反馈学生在校表现和问题,与教导处和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协助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七)配合学校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班主任应当妥善处理班级中出现的学生间和学生与师生之间的矛盾纠纷,避免事态扩大,及时化解矛盾。

第八条班主任应当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得违规违纪。

第九条班主任应当及时向学生传达学校有关通知和通告,确保学生及时了解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第十条班主任有义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上的帮助和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十一条班主任应当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给予学生适当的心理辅导。

第三章班主任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班主任管理制度,规范班主任的管理行为,促进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办法

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办法

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规辅导员、班主任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文)、《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 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 号令),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班主任是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事务管理和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人员。

辅导员、班主任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三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是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容。

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任务是促进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采取措施建设一支老、中、青结合的高素质辅导员、班主任队伍。

第四条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学院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组织落实,系部具体实施。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作为学院学生工作综合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全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对辅导员、班主任的任用资格进行审定,组织并指导各系部对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各系部具体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的推荐、选拔、任用及工作安排、日常考核和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和要求1.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基本道德规为基础,组织学生学习形势政策,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深入寝室,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并解决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让学生感受到老师的关心和爱护。

3.及时掌握所带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4.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校规校纪教育,督促学生自觉遵守院、系各项规章制度,对学生违纪秉公处理。

5.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班主任管理办法

班主任管理办法

班主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规范和加强(以下简称“学院”)班主任管理,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建“学生喜爱、家长信赖、企业认可”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系。

具体涉班主任业务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学校素质教育实施的骨干力量,是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的桥梁,在学校管理和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学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班主任业务的归口管理,主要负责:(一)对班主任工作的宏观管理、协调、指导及评优等工作;(二)各系负责班主任的选拔、聘任、业务培训、日常管理及考核评优等工作。

第三章班主任配备与聘任管理第五条学生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班主任工作的宏观管理、培训、协调、指导及评优等工作;各系负责班主任的选拔、聘任、业务培训、日常管理及考核评优等工作。

第六条班主任选任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情操,作风正派,言行一致,乐于奉献,以身作则,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三)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

第七条每个教学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原则上每名班主任带一个教学班级,班主任正常任期为该班级学生的在校学习学制期限,任期届满须重新聘任。

班主任可选聘一名学生担任班主任助理,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

第八条学院在职教职工都有担任班主任的义务。

教职工受聘班主任,无特殊情况,应任职至本班毕业。

第九条班主任聘任,由教职工个人申请与系推荐考核相结合。

先由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同意后,到拟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系领取并填报附件《班主任工作申请表》。

第十条各系依据班主任需求计划,按照班主任任职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确定聘用人选,签署系意见,报经学生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由学生管理服务中心颁发聘书或发布聘任通知,以正式聘任,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2024年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2024年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管理范围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适用于学院所有班主任的工作管理,旨在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班主任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条:班主任职责及标准1.班主任应做好师生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并积极参与学生的日常生活,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2.班主任应积极参与学生团体与个体辅导工作,协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掌握学生情况并及时反馈。

3.班主任应认真做好家校沟通工作,联系家长,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学习与生活情况。

4.班主任应按时组织班级学生的公共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班级会议、班级活动等,创造良好的班级氛围。

5.班主任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对学生言行进行引导和规范。

第三条:班主任工作管理1.学院应指定专人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管理。

2.班主任应每学期开展一次班主任例会,对班主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规范。

第四条:班主任工作实行考核制度1.学院应建立班主任考核制度,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估和奖惩。

2.班主任考核应包括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团体与个体辅导工作、家校沟通工作、班级管理工作、遵守校规校纪规定等方面。

第五条:班主任工作管理的奖励制度1.学院应建立班主任工作表彰制度,设立优秀班主任奖。

2.优秀班主任应是思想政治素质高、专业水平优秀、管理能力强、团队协作精神好、学生人际交往能力强等综合素质比较高的班主任。

第六条:班级工作的保密制度1.班主任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保密的规定。

2.班主任应加强学生对学院的认识,教育学生保护学校形象和学院的利益,不得泄露学校机密。

第七条:班主任工作管理的效果评估1.班主任工作管理的效果应由学院专人进行评估,充分调查、收集、分析学生对班主任工作的满意度。

2.针对评估结果,可适当调整管理措施。

第八条:班主任的合法权益学院应保障班主任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人身安全、工作环境、工资福利、培训和职业发展等方面。

第九条:附则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如需修改,应经过学院管理部门审批。

班主任管理办法【精选文档】

班主任管理办法【精选文档】

班主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促进班主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进一步提升班级管理水平和德育工作成效,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班主任受学校委托,代表学校对所任班级学生进行教育管理。

是学生管理制度落实的指导者和监督者,是班集体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教育者,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担负学生德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的效果直接关系到教育与教学的效果,影响着学校的发展。

第三条班主任队伍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由学生科对班主任进行指导和管理.第四条班主任工作是每位教师应尽的职责,教师应自觉服从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

第二章选聘及配备第六条选聘班主任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水平,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乐于奉献。

2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掌握教育规律,具有一定的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伦理学和美学等有关知识,并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能服从领导,严格按职责要求进行创造性地开展德育工作和管理工作.3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办事公道,严于律己,积极上进,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

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勤劳踏实,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

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关爱学生,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各种意见,能坚持原则,从严管理,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取得学校颁发的班主任培训证书;所任课时原则上不超过专任教师的平均课时.5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学校领导研究决定,下发聘任文件,颁发聘书。

第七条班主任一般应从校内专任教师、党政管理干部、校外优秀教师和具备教师资格的社会相关行业优秀人才中选聘。

班主任选聘采取个人申请、科室推荐和校内外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学生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教龄2年以下的教师由学校安排跟班见习班主任工作,个人素质较高的通过培训可直接聘任班主任。

学校班主任管理制度

学校班主任管理制度

学校班主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规范管理班主任工作,提高班主任队伍素质,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班主任是学校教师队伍中的中坚力量,主要负责本班级学生的综合管理和教育工作,并协助学校领导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学校班主任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素养、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情商,能够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利益,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和教师形象。

第四条学校班主任的管理权力应当受到学校领导的有效支持与保障,并在规范的制度框架内行使。

第五条学校班主任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做到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维护校园秩序和学风。

第二章班主任工作职责第六条学校班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 理解并贯彻学校教育方针政策,认真履行班主任的基本职责,全面负责本班级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2. 熟悉本班级每个学生的基本情况,积极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交流。

3. 组织学生参加校园文体活动,引导学生在集体中发展自己的特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4. 组织并参与学生的教育与管理,督促学生认真学习,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

5. 深入了解学生的特长和个性,对潜在问题学生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6. 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的文明和秩序,及时制止和协调处理学生之间的纠纷。

7. 重点关注班级学业水平,组织开展学习生活训练,对学生学习动态进行监测与分析。

8. 建立并健全学生档案,及时准确记录和反映学生学习、思想、行为、身心健康等情况。

9. 协助学校开展德育工作,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的素质教育水平。

第七条学校班主任应加强对学生成长的指导教育,注重学生的个性差异,采取多种多样的方法和手段,积极开展个性化的教育工作。

需要建立班级文化,树立班级凝聚力,增强班级凝聚力的建设,塑造积极向上的班级风貌。

33 哈尔滨理工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

33 哈尔滨理工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

哈尔滨理工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文件精神,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需要,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学校决定在所有新生班级设立班主任,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班主任既是负责学生专业学习的指导教师,又是协助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的兼职学生工作干部。

第三条新聘任的专业教师符合条件的,原则上要担任一定时间的班主任。

对有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且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教师,学校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二、班主任的聘任第四条班主任聘任的基本条件1.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扎实的相关专业知识、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把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同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有效结合。

3.热爱学生工作,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工作踏实,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第五条学校为大一新生班级每班配备一名班主任,任期一年。

一名班主任原则上只带一个新生班级,大一学年结束后,班主任自动解聘。

班主任的聘任范围一般为专业教师,符合聘任条件的优秀在读研究生,也可从事班主任工作。

第六条学院成立由院长、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教学副院长组成的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学院班主任的选聘、培训、管理和学院考核部分的工作。

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由全体班主任参加的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布置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

第七条班主任的选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根据聘任条件择优录取,聘任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三、班主任的工作职责第八条主抓学生的学业及与学习相关的工作。

1.帮助新生了解自身所学专业特点,明确学习目标,端正专业思想,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引导其尽快完成由中学生活向大学生活的过渡。

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作为学院教育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班主任工作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院班主任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知识、技能和管理能力,以确保学生在校期间得到良好的教育和指导。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

二、招聘和任命班主任1. 班主任招聘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拥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管理能力;2. 考核和选拔:通过面试、考核和专业能力测试来选拔合适的候选人;3. 任命程序:校长根据学院教育发展规划,指定班主任并进行公示。

三、班主任工作职责1. 学生事务管理:负责学生出勤和考勤管理,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外各类活动,并定期与学生进行个别谈心,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2. 学习指导:制定学生学习计划、考试计划和复习策略,并和教师紧密合作,确保学生学业进展良好;3. 课堂管理: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协助教师处理学生纪律问题,并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4. 班级管理:负责班级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班级会议召开、班级文化建设等,培养班级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5. 家校合作: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反馈学生学习和行为情况,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6. 学生评价和奖惩:对学生的学习、行为和进步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情况给予奖励或者适当的处罚。

四、班主任工作管理措施1. 支持机制:学院领导要给予班主任工作充分的支持和关注,提供必要的帮助和资源;2. 培训和提升:定期组织班主任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教育管理和心理辅导能力;3. 信息化管理:建立班主任工作信息化平台,方便班主任及时了解学生信息和学院相关事务;4. 团队合作:班主任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研究解决学生问题和班级管理难题;5. 激励机制:设立班主任优秀工作奖,鼓励班主任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6. 评估和改进:定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估,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修订和完善管理办法。

五、班主任工作的挑战和应对措施1. 学生心理问题: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面临各种心理问题,班主任要加强专业知识和辅导技巧的培训,同时与心理辅导部门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2. 家校矛盾:家长对学生的教育期望和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求有时存在矛盾,班主任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增加家校合作的理解与信任;3. 班级纪律问题:管理班级纪律是班主任工作的重要一环,班主任要坚守原则,建立严明的班级纪律,同时给予学生足够的关爱和教育。

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

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

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广大教师的教书育人作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班主任制度作为加强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学校把担任班主任的学生工作经历纳入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岗位职责的基本内容和青年教师培养锻炼的重要途径。

第二章选聘与配备第三条担任班主任的基本条件: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2. 自愿从事班主任工作,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3. 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品行端正,以身作则,遵纪守法;4. 学校专任教师、管理干部和近期退休人员;5. 身心健康。

第四条本专科班级一、二年级应配备班主任,每个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每名班主任最多带2个班级。

第五条班主任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2年,考核合格的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连续聘任。

第六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校班主任的建设工作,由各学院(系)具体负责班主任的选聘、管理和考核。

选聘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学院(系)研究确定人选,报学生工作处、人事处备案。

选聘班主任时要将管理干部联系班级等制度的有关要求,纳入班主任体系。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深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及时了解学生的所思所想,积极解答学生在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惑,做好学生心理疏导。

关心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第八条做好学生职业规划和学习指导工作,对学生选课、专业或专业方向选择、学习方法等进行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成才目标。

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

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

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班主任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

班主任应当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工作要求第三条班主任应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应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促成学生提高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四条班主任主要职责是:(-)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依据学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二)班团组织建设。

负责开展班团干的遴选、培养工作,指导班团干部做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组织主题班会、团活动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推动先进集体、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创建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团结友爱、艰苦朴素、遵规守纪的优良班风;协助党团组织开展学生党员(学生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学风建设。

负责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和学风教育,经常与任课教师与学生沟通,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效;对学生的选课予以指导。

抓好课堂管理、学分学业管理和诚信教育。

(四)学生日常管理。

负责学生请假管理;负责入学教育、考试诚信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等教育;负责学生奖、助、贷、勤、免、评优、“推优”等基础性工作,做好学生困难帮扶;负责学生劳动素养教育和班级爱国卫生活动,关注学生身体健康,组织做好晨午检,指导学生健康生活;负责建立班级学生档案和学生管理档案。

大学班主任(课程导师)工作管理制度

大学班主任(课程导师)工作管理制度

大学课程导师(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的作用,根据《XX大学课程导师带班工作实施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定位班主任负责本班级团学建设,学风建设,并配合年级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各类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任用工作。

年级辅导员负责本年级学生的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学生事务日常管理,奖勤贷助管理,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牵头组织各班级操行评定工作,指导、帮助年级内班主任开展工作。

辅导员和班主任在职责上各有侧重,在工作中要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共同做好各项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对于突发危机事件的处理,采用首问负责制,即第一个人接收到学生状况后应立即相互通知,赶赴现场处理,并及时反映给学生工作条线负责人乃至学院党委。

二、工作职责班主任工作中要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要定期开展工作调查研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要注重运用各种有效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贯彻教育方针,开展党的基本路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安全法制、诚信等教育,引导班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与辅导员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2.开展班风、学风建设。

指导开展班级文化建设、学风建设和党团建设,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帮助学生适应大学学习规律和方法,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和团结、奋进的班风。

3.掌握学生思想动态。

深入课堂和宿舍与学生进行交流,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4.选拔和培养学生干部。

大学教师兼任班主任管理办法

大学教师兼任班主任管理办法

大学教师兼任班主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地生根,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选聘原则第二条教师申请兼任班主任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我校专任教师或实验系列教师;(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三)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四)具备开展工作所必需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五)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六)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第三条选聘工作每年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

经个人申请、所在系(部、中心)和学院同意后,相关学院根据实际岗位需要进行选聘,并将选聘结果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班主任由各受聘学院党委下文聘用,聘期原则上为一学年。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四条每位班主任原则上带一个自然班。

第五条班主任的工作要求: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在研究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优良学风和班风建设,对学生进行学业、创新、创业指导,培养学生的钻研精神,引导学生勤奋研究、勇于创新;主动关心学生,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采取召开班会、深入学生寝室等方式及时了解学生日常研究动态、生活状况,每学期至少召开主题班会两次,每学期至少走访学生寝室两次,并认真填写工作手册,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六条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学院对班主任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学院对兼任班主任的教师提供校内培训和交流的机会。

第八条考核工作于每年春季学期末进行。

大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XXXX大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班主任是学生班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为加强班主任管理,促进班主任队伍建设规范化、科学化,实现全员育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班主任工作实行“二级管理、学院为主”的管理体制。

委学生工作部是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班主任的宏观指导与考核备案工作,各学院分委(总支)具体负责班主任的聘用、管理和考核。

第三条班主任一般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担任,也可以从学校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中选聘。

第四条专任教师和管理干部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晋升高一级职务时原则上要有担任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五条班主任要全面履行以下岗位职责: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特色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加强班风、学风建设。

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积极开展学风创建活动,引导学生热爱所学专业,增强学习动力。

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深入课堂,了解学生学习情况。

选树先进典型,做好学生的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等工作。

3.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班级工作制度,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建设。

做好学生员发展、学生干部培养、学生学籍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帮扶及违纪学生处理的基础性工作。

4.开展学生发展指导工作。

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考研、就业创业、校园科技文化和文体活动等指导工作,引导学生学会正确处理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的方法,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5.维护安全稳定。

深入学生,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妥善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6.积极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通报学生学习、生活情况,争取家长配合共同教育学生。

学院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学院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的高素质班主任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学院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班主任既是高校工作中的管理员,又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辅导员,在教书育人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承担着学生日常教学管理、生活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等全过程的育人工作重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教学管理者和政治工作者。

第三条加强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是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的客观要求,将会有力地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和高等教育育人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学院班主任的选聘第四条班主任的选聘要在学院党政班子的统一领导下,在相关科室的参与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班主任的选聘要坚持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专兼结合的原则,要建立相应工作责任制。

第六条学院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均应担任专职班主任, 兼职班主任可从学院以外符合条件的任课教师、党政干部中选聘。

第七条班主任的岗位设置原则上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

学院的学生数以在籍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教育、附属中专和职业教育培训的学生为准。

第八条新聘班主任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班主任聘期为3年。

第十条班主任任职资格(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政治鉴别能力,有较高的社会道德修养和较强的法制观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了解学生成长和思想特点,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有较强服务意识。

(S)工作勤奋,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品德高尚,为人师表,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必须是党党员。

第三章学院班主任的岗位职责第十一条班主任岗位职责:(一)思想政治教育。

班主任对分管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道德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成才就业等思想政治教育,了解学员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关心爱护学生。

某大学班主任队伍管理规定

某大学班主任队伍管理规定

**大学班主任队伍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班主任是学院委派到学生班级对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进行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教师。

教师是教书育人的主体,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是育人工作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班主任的工作职责(一)对班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班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加强班集体建设,创建良好的班风、学风。

引导本班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律、自爱、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处理好学习成才、生活交友、求职择业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培养学生专业兴趣,关注学生学习进程。

定期抽查学生上课情况,进行课堂缺勤统计、期末成绩分析,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学业辅导,督促他们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四)建立健全班级的班委会和团支部,指导和参与班级的党团建设工作。

(五)组织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奖学金评定工作。

(六)帮助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设计和发展规划,指导好学生的就业工作。

(七)建立定期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络的机制。

新生入学期间召开家长会,向学生家长寄送联系卡,每学期末寄送家长一封信,发挥家长的作用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培养工作。

(八)建立班级学生在校期间档案记录,包括特殊群体学生(贫困生、学困生、违纪生以及心理情绪不稳定学生)的个别信息档案,核对每月学生基本数据。

(九)定期深入学生宿舍,检查宿舍安全、卫生情况,及时了解和解决班级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十)关注贫困生的困难,保证各项贫困生资助措施落实到位,合理均衡地覆盖到每一位贫困生。

(十一)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发现学生有心理问题,及时向辅导员、院(系)、学校反映,陪同学生到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进行约谈,并及时与家长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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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一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文件精神,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需要,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学校决定在所有新生班级设立班主任,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班主任既是负责学生专业学习的指导教师,又是协助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的兼职学生工作干部。

第三条
新聘任的专业教师符合条件的,原则上要担任一定时间的班主任。

对有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且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教师,学校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二、班主任的聘任
第四条
班主任聘任的基本条件
1.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扎实的相关专业知识、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把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同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有效结合。

3.热爱学生工作,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工作踏实,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第五条
学校为大一新生班级每班配备一名班主任,任期一年。

一名班主任原则上只带一个新生班级,大一学年结束后,班主任自动解聘。

班主任的聘任范围一般为专业教师,符合聘任条件的优秀在读研究生,也可从事班主任工作。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教学副院长组成的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学院班主任的选聘、培训、管理和学院考核部分的工作。

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由全体班主任参加的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布置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

第七条
班主任的选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学院根据聘任条件择优录取,聘任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三、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第八条
主抓学生的学业及与学习相关的工作。

1.帮助新生了解自身所学专业特点,明确学习目标,端正专业思想,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引导其尽快完成由中学生活向大学生活的过渡。

2.认真做好班级学风建设工作。

学校为大一新生班级设立自习固定教室,班主任应深入学生班级和寝室,切实加强对学生晚自习率、上课出勤率的督促和检查,并做好工作记录;加强与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的联系沟通,准确了解学生的学习和思想状况,特别要对学习困难的学生给予更多关注。

3.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参与相关的学术活动和科研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志愿服务
和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实践创新能力。

第九条
协助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等辅助工作。

1.加强对新生的入学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形成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人格,学会与人、与社会和谐相处,提高学生适应环境和融入社会的能力。

2.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通过谈心、交流、召开班会、组织班级活动等形式,主动关心、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关注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有效预防学生中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

3.加强班委会、团支部的建设和指导,协助配合辅导员共同做好班级建设和管理工作。

4.协助配合辅导员做好所带班级的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学生违纪处理及有心理问题学生的帮扶等工作。

5.加强与辅导员的工作配合,努力形成专职辅导员主要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和事务管理、班主任侧重学业导航和成才指导,各司其职,各有侧重,相互配合,有条不紊的“双导师”格局。

四、班主任的考核
第十条
班主任的考核工作在每学年末进行,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公布和反馈。

班主任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以班主任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为主要依据,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评定。

第十一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测评方式,内容包括学校考核(30%)、学院考核(40%)、
学生民主评议(30%)三部分。

学校考核部分由学校成立考核组,考核组成员主要由学生处、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

学院考核和学生民主评议由各学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80分~89分)、合格(60
分~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学校按月均2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津贴,具体发放数额根据考核等级动态调整;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班主任不发放津贴,并及时解聘。

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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