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0年科技创新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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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0年科技创新工作要
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0.01.20
•【字号】青科党组发〔2020〕1号
•【施行日期】2020.0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0年科技创新工作要点》的
通知
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国科资公司:
为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扎实推进全省科技创新各项工作,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科技创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2020年1月20日
2020年科技创新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之年,是实现迈进创新型省份行列目标的决胜之年。

2020年,全省科技创新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2019年度全国科技奖励大会和2020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全省“两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推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支撑,为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坚决打赢三
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要求,加快转变职能,提升科技创新治理水平,建设模范政治机关,为提高科技创新工作质量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廉政建设。

严格执行各类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内各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集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充分运用好厅系统基层党组织联学联建、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加强与科研院所、企业的对接互动,提升对基层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能力。

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准备,确保2019年度全省科技奖励大会和2020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圆满召开。

二、开展科技创新规划编制,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提高核心竞争力
加强科技工作顶层设计,对接科技部2021—2035年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做好青海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前期研究和起草工作。

按照补短板、建优势、强能力的思路,聚焦青海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环节,凝练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大、共性和关键技术科技需求,加强前瞻布局,以重大科技专项为纽带,以产学研联盟为载体,集聚国内外科技资源和力量,形成开放合作、协同攻关的新格局。

围绕改造传统产业,培育生态经济,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力争突破一批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形成标志性的自主知识产权,补齐创新链关键短
板,注重建立长板,着力构筑科技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先发优势。

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作用相结合,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及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找准科技工作定位,推动不同领域创新要素有效对接。

融入国家战略,凝练重点项目,加强东西部合作和协同创新,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支持。

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创新引导基金运行机制,继续开展“创新券”试点,依托科技银行等金融平台提供更加符合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特点的金融服务。

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为突破口,进一步明确创新主体功能定位,引导地方、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及社会力量增加研发投入,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高产业协同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和创新体系效能
继续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科技管理向创新服务管理转变,建立符合科研规律、覆盖科技创新全过程的政策法规体系,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优化配置创新资源、释放科技队伍活力和创造力。

改革科技计划项目形成与组织实施机制,推进科技计划项目库建设,建立完善以政府设立目标、提出问题为主,科研单位凝练需求、解决问题为辅的项目组织申报方式,精准对接创新主体技术需求和“卡脖子”的问题,优化项目储备。

加快构建导向明确、正向激励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深化“绿色通道”改革试点,营造“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创新环境。

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法人责任制,在经费预决算管理、技术路线选择、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科研自主权。

持续推动科研事业单位和转制科研院所制定章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

四、加大基础研究力度,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学科发展
提前谋划、抓紧跟进,落实路线图、责任书和时间表,持续推进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和成果转化。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建设青藏科考大数据中心,为“数字青藏高原”“模型青藏高原”“实际青藏高原”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加强“从0到1”的基础研究,推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的若干重点举措落实落地。

以健全省级重点实验室体系为抓手,加快建设跨学科、大协作、高强度的协同创新基础平台,提高科技创新基础能力,解决一批面向国家和全省战略需求的前瞻性科学问题。

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

围绕中华水塔保护和水资源利用、盐湖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生态畜牧业、特色生物、高原医学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产生一批应用基础研究成果,抢占重点领域科技制高点,提供战略科技支撑和储备。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加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协议书》要求,会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好2020年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编制和立项等工作,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基础科学研究活动。

通过“天文大科学装置冷湖台址监测与先导科学研究”重大科技专项,促进国家天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青海,与中微子望远镜项目、光电篱笆项目形成集聚效应,促进省内天文学科建设。

五、强化科研基础能力,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平台体系
充分发挥我省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作用,推动一批基础研究成果应用转化。

积极争取进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国家科技创新平台。

积极筹建先进储能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力推进省部共建民族教育与文化智能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期工作,加大省部共建三江源生态与高原农牧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藏药新药研发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

推进中科院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建设,支持青海(国家)高新区及4个在建省级高新区创新发展。

继续推进海南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创建,大力支持海西州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

抓紧建设青海科技大数据平台,建立青海锂电产业创新型集群,推进青海高新区建设国家科技文化产业融合示范基地,谋划建设国家牦牛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不断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布局。

依托各类科技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实施,强化科技人才培养和科
研团队建设,打造具有青藏高原特色优势的科研力量。

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立法,扩大科技成果有效供给
推进《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立法,加强成果转移转化政策落实。

定期举办各类成果推介会,加强宣传推广,全方位统筹考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布局,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积极对接全国科技成果和人才资源,强化科技成果汇交平台和西宁科技大市场建设,不断畅通技术转移通道。

主动对接科技部、中科院、中国工程院和东部省(市)科技力量,与我省共建创新平台、开展联合攻关和人才引进培养,促进先进科技成果向我省转移转化。

七、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实现创新主体融通创新
持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及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产学研用联合体。

推动建立联合实验室,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加强人才交流培养,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坚持政府有为、市场有效、企业获益,完善不同类型创新主体的分工与协作,促进政策链、服务链、资源链、生态链、创新链、产业链有效融合,发挥产学研用协同效应。

鼓励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释放多元创新主体的创造力。

形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强化标准引领,建立健全产业创新生态体系,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八、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加大科技服务支持力度,加快发展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打造“双创”升级版,重点推进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服务创新型产业集聚建设,建立与各类产业园区联动的长效机制,共同培育“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创新创业生态,打造科技服务生态系统。

坚持开放合作,统筹政策、平台、资金、项目和人才资源,引入国内外优势学科领域专家团队与我省合作共建,建设跨地区分中心及新型研发组织。

向市场和创新看齐,健全科技服务标准,指导规范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
技中介组织发展,建设区域和重点行业综合科技服务平台。

整合科技服务类国有出资企业,盘活科技服务资源,放活科技服务主体,提高科技服务质量。

九、加强基层创新体系建设,助力区域创新发展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海南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

推动落实部省会商议题,深化科技援青和东西部科技合作机制,精心组织召开第二次科技援青工作座谈会,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继续开展厅州会商工作,完善工作联动机制,聚焦地方发展目标,合力推动区域科技创新工作。

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县域科技创新,依托星创天地、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等载体,强化产业技术支撑,坚持需求导向,着力打造县域科技创新高地。

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体系和政策环境,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统筹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新格局,切实把创新的动能释放到基层,提高基层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水平。

十、改进科技评价体系,持续完善科技奖励制度
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激励与约束并重,推动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突出质量贡献绩效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

充分发挥科技奖励工作在科技创新事业中的激励作用,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加强科技奖励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细化奖励评审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工作标准,更好服务全省科研院所、大学和企事业单位。

十一、完善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加强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养
坚持引才育才用才并举,实施“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及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程,完善科技智库建设。

做好青海学者候选人选拔推荐。

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加大对我省科技领军人才和关键核心领域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的培训力度。

建立
沟通交流渠道,加强引智工作,邀请世界知名企业、著名高校的专家和学者,围绕我省生态环保、农牧、化工、能源、医疗和生物等多个领域开展技术指导、参与技术攻关和课题研究等,帮助解决在生产、科研等方面遇到的技术“短板”。

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人才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在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科研企业间合理流动。

加大外国专家人才引进力度,打造高层次人才集聚发展高地。

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关心关爱力度,拓展柔性引才制度,以体制机制创新释放科技人才活力。

十二、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
全面把握科学前沿和新兴科技活动的场景和实际,从其后果的全局性、重要性和深远性出发,加强统筹规范和指导协调,推动构建覆盖全面、规范有序、协调一致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

在保持动态性、灵活性和开放性的基础上,促进体系内的自纠机制和体系外的监督机制有机结合,实现对科研工作进行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跟踪监管,通过体制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违背科技伦理的行为。

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省级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诚信功能模块,以信息化手段强化科研诚信管理。

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严厉打击学术造假,着力推动科技领域作风学风转变,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良好科研创新生态。

十三、加大科学技术普及,全面提高公民科学素养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省级科研科普基地、科普人才队伍、科普设施平台建设,精心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活动,贴近百姓生活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宣传“八进”、农业适用技术培训、网络科普知识竞赛等各类科普活动,协同社会各方,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推动科普工作及公众科学素质整体提升,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各处室各单位要凝心聚力、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按照厅党组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摆上重要位置,对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力推进2020年科技创新工作,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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