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检验员(QP-1)培训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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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气瓶检验员(QP-1)
培训大纲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前言
为规范气瓶检验员(QP-1)培训工作,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组织业内有关专家编写了本大纲。
参与本大纲编写的检验机构及人员如下:
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胡军王丽萍韩冰古海波戴行涛赵守辉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无锡分院王菲儿
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张志毅郝延平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姜国锋刘金山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2014年4月30日
目录
气瓶检验员(QP-1)培训大纲 (1)
附件A气瓶检验员(Q P-1)理论知识的培训内容 (6)
附件B气瓶检验员(Q P-1)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内容 (24)
附件C气瓶检验员(Q P-1)实际操作实习基本要求 (49)
附件D气瓶检验员(Q P-1)实际操作实习记录 (50)
附件E气瓶检验员(Q P-1)取证专业培训活动课程安排 (65)
附件F气瓶常用法规标准目录 (68)
气瓶检验员(QP-1)培训大纲
第一条为规范气瓶检验员培训工作,根据《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Z8002-2013)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气瓶检验员(QP-1)的培训工作。
第三条本大纲规定的气瓶检验员(QP-1)培训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
理论知识对应《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Z8002-2013)的科目B,实际操作技能对应该规则的科目C。
第四条理论知识的培训分为以下9个方面内容:
(一)气瓶安全监察;
(二)气瓶事故知识;
(三)检验检测监督管理;
(四)气瓶专业基础;
(五)气瓶及失效模式;
(六)气瓶使用;
(七)检验检测方法及检验检测设备;
(八)气瓶定期检验及检验案例;
(九)气瓶定期检验安全与防护知识。
本大纲针对上述各项内容,分解为具体的项目,针对每个项目,提出基本要求,明确涉及的法规标准以及隶属的考试科目。
理论知识的具体培训内容见本大纲附件A。
第五条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内容包括:仪器设备使用技能、气瓶检验程序方法技能、安全与防护技能、常见缺陷辨识技能四方面的知识,具体见本大纲附件B。
第六条申请参加气瓶检验员(QP-1)考试的申请人,在参加取证专业培训活动前,应当达到下列要求:
(一)跟随本单位持证气瓶检验员参加本单位气瓶实际检验,一般不少于2种(本单位仅从事单一品种气瓶检验的除外),每种至少5只。
注:本条所指气瓶种类为:无缝气瓶、焊接气瓶、溶解乙炔气瓶、缠绕气瓶、焊接绝热气瓶。
(二)了解常用的检验工具、仪器设备及其使用方法,并在跟随本单位气瓶检验员进行的实习工作中,使用相应的检验工具、仪器设备进行检验。
(三)了解气瓶的常见缺陷。
(四)了解气瓶检验准备、检验过程、检验后的处理等实施过程(包括程序、要求、辅助设备操作等)。
(五)了解气瓶检验过程的安全与防护。
第七条气瓶检验员(QP-1)考试的申请人应当按照附件C的要求参加检验实习工作,对实习检验的气瓶逐只填写仅供证明申请人参加了相应实习工作的检验记录、检验报告、检验案例(适用时)。
参加实习的人员应当按要求填写《气瓶检验员(QP-1)实际操作实习记录》(附件D)。
第八条在进行取证专业培训活动时,对理论知识的培训,采用课堂授课的方式。
对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采用课堂授课、现场讲解或两者结合的方式,采用检验仪器设备实物、在用气瓶、3D仿真或图片视频等方式,由教师进行检验工具仪器使用方法、缺陷辩别、检验程序方法的示范讲解,展示各种典型的气瓶结构特点、工作机理、失效模式,逐项讲解典型气瓶检验项目的实施方法、常见缺陷以及问题的处理方法,并进行记录填写、报告出具、检验案例填写等的指导。
并对检验准备、检验过程、检验后的处理等实施过程(包括程序、要求、辅助设备操作等)进行讲解。
在进行取证专业培训期间安排到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实习。
第九条气瓶检验员(QP-1)培训的课程安排见本大纲附件E。
气瓶常用法规标准目录见本大纲附件F。
第十条本大纲由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大纲自2014年4月30日起试行。
附件A
气瓶检验员(QP-1)理论知识的培训内容
气瓶检验员(QP-1)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内容B-1:仪器/设备的使用技能要求
B-3:气瓶检验程序方法技能要求
B-5:常见缺陷(问题)辨识技能要求
气瓶检验员(QP-1)实际操作实习基本要求
C.1前言
申请气瓶检验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在参加取证专业培训活动前应当进行气瓶检验实际操作实习。
实习人员应当在本单位有气瓶检验员资格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C.2检验仪器设备使用方面的实习
实习人员应当按照检验标准规定的项目及要求进行气瓶检验工具、仪器设备使用方面的实习。
实习时,应当通过观看指导人员的使用操作过程,并结合使用操作练习,掌握气瓶检验工具、仪器设备使用技能,至少达到本大纲附件B-1的要求。
C.3气瓶检验的现场实习
实习人员应当跟随指导人员参加一般不少于2种,每种至少5只气瓶的实际检验工作。
实习人员应当在指导人员的指导下,按照本大纲附件B-3的要求项目进行实习工作,通过实习掌握相应的检验技能。
实习人员应当对实习检验的气瓶逐台填写仅供证明本人参加了相应实习工作的检验记录、检验报告、检验案例(适用时)。
C.4安全防护方面的实习
实习人员应当在气瓶检验现场,通过指导人员的指导,掌握气瓶检验工作安全与防护方面的技能,(安全防护方面的具体技能要求见本大纲附件B-4的要求)。
C.5缺陷辨识方面的实习
实习人员应当通过现场实习以及观看视频资料、图片、气瓶实物等方式,了解各类气瓶缺陷特点,掌握常见缺陷辨别技能。
C.6实习记录
参加实习的人员应当按要求,填写《气瓶检验员(QP-1)实际操作实习记录》(附件D)。
C.7用人单位对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实习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习人员在实习工作中的安全。
参加取证专业培训活动前
气瓶检验员实际操作实习记录用人机构名称:
实习人员:
记录形成日期:
一、综合记录
二、气瓶检验用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实习记录
三、气瓶检验实习记录
我在指导人员的指导下,参加了下述只气瓶的定期检验工作,我跟随指导人员,逐只对全部检验项目进行了检验操作练习,并填写了仅供证明我参加了实际检验工作用的检验记录、检验报告、检验案例(适用时)。
上述文件得到了指导人员的确认,具体文件附后。
实习人员(签名):年月日
指导人员(签名):年月日
四、气瓶检验安全防护实习记录
五、气瓶检验常见缺陷(问题)辨识方面的实习记录)
我机构气瓶检验员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机构内以及在检验实习现场对我进行了气瓶检验缺陷辨识方面
的教育培训。
通过培训,我至少掌握了
如下各表所列的有关气瓶检验缺陷辨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