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结核登记本
《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
一、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接诊医生要对具有咳嗽、咳痰2 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x 线检查,并建议到疾病预防控中心结防科做痰检。
二、感染科、内科、急诊、中医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可疑或者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晰,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三、公共卫生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即将在结核病人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四、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或者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进行诊治。
五、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六、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进行诊治。
七、公共卫生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一次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对转诊到位情况。
八、医务科负责对院内医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定期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
第二篇: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制度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制度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和病人管理的通知》、《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48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凡到我院就诊肺结核病人均按照本制度进行登记、转诊。
一、我院单纯性肺结核病人一律转到柳州市结核病定点治疗机构诊治。
二、首诊医生发现首次诊断的肺结核病例或者疑似病例,应在院内传染病疫情电子报告系统上填报疫情报告卡,同时对我市市区的患者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填写时要注意写明病人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第一联病人携带,并嘱其到柳州市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第二、第三联交预防保健科备案 (其中第二联由预防保健科送柳州市疾控中心结防所)。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肺结核患者转诊制度
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肺结核患者转诊制度肺结核登记报告转诊制度及流程图一、肺结核登记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凡接诊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时均应进行X线检查及痰涂片检查。
二、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对于本市就读的学生要求填写学校并详细到班级。
三、对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要填写《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一式三份,第一联交由患者,第二联、第三联交由公共卫生科。
城关区辖区肺结核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兰州市肺科医院结核门诊),城关辖区外肺结核病患者转诊到患者所在地的疾控中心。
四、公共卫生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在收到《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推荐单》后,在“医院肺结核患者及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五、放射科、CT室、磁共振室要对肺结核病人及疑似病人要及时通知首诊医师,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六、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举动性需求连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举行登记、敷陈并转诊;对支气管内膜结核按照继发性肺结核进行登记、报告并转诊;对结核性胸膜炎患者同样举行登记、敷陈并转诊。
七、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急救,待病情稳定后,举行转诊。
八、要求结核病报告率达100%、转诊率100%以上。
九、公共卫生科要不定期检查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敷陈、转诊工作,并做好院内宣扬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
肺结核敷陈及转诊流程图检验科放射科门诊住院部开具申请单开具申请单反馈结果反馈结果住院部发现:肺结核患者?鉴别诊断确诊患者门诊发现: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单交至疾控中心24h内网络直报公卫科填写转诊单填写报告卡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填写报告卡填写转诊单填写门诊日志填写传染病登记本第二联转诊单第三联转诊单第二联转诊单第三联转诊单XXX辖区患者携带第一联转诊单辖区患者携带第一联转诊单当地疾控中心辖区外患者携带第一联转诊单辖区外患者携带第一联转诊单。
乡级基层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登记本(推介、追踪、管理)
基层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登记本(推介、追踪、管理)陕西省市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肺结核可疑者/疑似患者推介登记本填写说明:1、登记日期:同一年度记录一次年度即可,如2017年1月20日登记,记录为2017/5/20。
2、现住址:农村详细到镇、村、组(队);城市详细到路(街道)、小区、楼号、单元号、门牌号。
3、患者来源:(1)因症就诊:居民因肺结核可疑症状主动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发现;(2)老年人体检: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核筛查发现;(3)菌阳密切接触者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发现;(4)已知患者未登记管理。
填写数字代码1、2、3或4即可。
4、初步诊断:填写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医生进行的初步诊断,包括(1)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未拍摄胸片或胸片无异常);(2)疑似患者(指拍摄了胸片而怀疑肺结核);(3)已知肺结核现症患者(指患者自述或医务人员已知,定点医院未登记治疗管理的现症结核病患者),填写数字代码1或2或3即可5、到位日期:指乡村医生通过询问定点医院结核门诊医生,或结核门诊医生反馈的患者到结核门诊就诊的日期。
6、到位诊断:指被推荐的患者在结核门诊就诊后的诊断结果,包括(1)菌阳、(2)涂阴、(3)未痰检、(4)结核性胸膜炎、(5)其他(请注明),填写代码即可。
乡镇肺结核可疑者/疑似患者推介登记本卫生院/村卫生室第页镇肺结核患者追踪登记本填写说明:1、通知日期:指上级单位(定点医院/疾控中心)通知镇、村医生追踪的日期。
2、现住址:追踪对象现住地址或户口所在地地址。
3、通知原因:(1)大疫情报告未到县定点医院结核门诊就诊;(2)在治患者中断治疗;(3)新确诊耐药。
填写数字代码1、2或3即可。
4、到位日期:指追踪对象到县定点医院结核门诊实际就诊日期,如,2017年3月30日就诊,填写为2017/3/30。
5、到位诊断:仅针对大疫情报告未到定点医院结核门诊就诊的患者。
诊断结 (1)菌阳、(2)涂阴、(3)未痰检、(4)非活动性肺结核、(5)其他(请注明)。
医院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制度
XXX医院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制度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法定乙类传染病。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结核病的传播与流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结核病防治工作实行归口管理1、肺结核病人按规定转诊归口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正规的诊断、治疗和管理;2、肺结核病的疫情报告、登记实行统一管理;3、设立“一本一单一卡”制度.即公共卫生科、传染科、放射科、CT室、门诊、化验室、内科等临床科室应设制结核病人登记本、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和传染病报告卡,发现病人及时登记、填写转诊单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二、加强疫情报告工作1、科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肺结核病人转诊管理工作。
2、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接诊医生在门诊、检验、住院或体检中发现咳嗽、咳痰三周(或三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肺结核病例,诊断为耐多药结核病例需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公共卫生科,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同时将病人转诊至县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疫情登记,不得漏登、漏报、迟报、瞒报。
3、《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联,一份交患者,一份由患者携带到县结核病防治所就诊,一份随同报告卡上报公共卫生科存档。
三、明确责任1、对肺结核病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方案实行统一规范的治疗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截流、乱治或试治病人;2、对确诊需要入院治疗的急、重症结核病人或结核病人患其他病或合并其他重症病需要抢救治疗的,进行隔离治疗,同时做好疫情报告及疫情登记,结核病人病情稳定后,立即转入县结核病防治所进行继续治疗。
3、对在我院不能治疗的结核病患者,要及时转上级结防机构和专科医院就诊。
4、对不需要住院治疗的肺结核病人或出院后仍需治疗的肺结核病人,在24小时内转诊至县结防机构,不得开抗肺结核药处方。
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需转诊的病人要耐心做好宣传工作,力求转诊过程中病人不丢失。
放射科肺结核(传染病)登记本
放射科肺结核(传染病)登记本放射科肺结核(传染病)登记本1.患者信息登记1.1 患者基本信息●姓名:●联系号:●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婚姻状况:●职业:●住址:1.2 医疗保险情况●医保类型:●医保号码:●险种:●参保单位:1.3 就诊信息●就诊日期:●就诊医院:●主诉:●病史:●过敏史:●家族史:2.检查记录2.1 X光胸片检查●检查日期:●检查结果:●影像描述:2.2 CT扫描检查●检查日期:●检查结果:●影像描述:2.3 磁共振成像检查●检查日期:●检查结果:●影像描述:3.检验结果3.1 痰液培养及药敏结果●采样日期:●检验日期:●结果:3.2 血液学检验结果●采样日期:●检验日期:●结果:3.3 其他实验室检验结果●采样日期:●检验日期:●结果:4.治疗方案4.1 肺结核治疗方案●药物治疗方案:●治疗周期:●药物剂量:4.2 放射科治疗方案●放射治疗方式:●治疗计划:●治疗剂量:5.随访记录5.1 随访日期5.2 随访结果5.3 处理意见6.附件●X光胸片检查报告●CT扫描检查报告●磁共振成像检查报告●痰液培养及药敏结果●血液学检验结果●其他实验室检验结果●随访记录注释:1.肺结核: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传染病,常见症状包括咳嗽、咳痰、低热、盗汗等。
2.登记本:用于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检查记录、治疗方案和随访记录等信息的文档。
3.X光胸片:通过X射线拍摄胸部,可以检查肺部病变和结核球等。
4.CT扫描:利用X射线和计算机技术获取患者胸部的详细断层图像,用于评估肺结核的程度和范围。
5.磁共振成像:利用磁场和无线电波获取患者胸部的详细影像,用于评估肺部病变和结核球等。
6.痰液培养及药敏结果:将患者的痰液样本培养出结核分枝杆菌并进行药敏实验,用于选择合适的抗结核药物治疗。
7.血液学检验结果:包括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等指标,用于评估患者的炎症反应和全身情况。
8.其他实验室检验结果:例如肝肾功能、电解质水平等,用于评估患者全身状况和辅助诊断。
3结核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结核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辽宁省肺结核病归口管理办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实施网络直报中结核病报告有关事宜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卡使用
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人、结核性胸膜炎、胸外结核病人须填写“结核病人报告卡”。
二、报告时限
按乙类传染病报告的要求,发现的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医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传染病报告卡,由预防科进行网络直报。
三、报告、审核程序
(一)、医生发现肺结核病人及疑似肺结核病人时,应填写《肺结核报告卡》。
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报告卡报至预防科,由预防科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疫情登记。
四、报告、管理要求
(一)、医院有专人负责结核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定完善的结核病疫情报告、转诊及登记流程;建立“结核病及疑似病人疫情、转诊登记簿”。
(二)、流动人口肺结核报告卡的管理,按照传染病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三)、化验室发现痰涂片结核菌阳性患者,应登记留存。
由首诊医生填写“结核病人报告卡”报预防科。
(四)、放射科发现疑似结核影像病人,应登记留存。
由首诊医生填写“结核病人报告卡”报预防科。
(五)、对有呼吸道症状两周以上的患者,应将痰查结核菌和胸部X线检查列为常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