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退”税申报系统常见错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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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税申报系统常见错误说明
“免、抵、退”税申报系统已使用了一段时间,针对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现将错误原因及正确处理方法归结如下,请出口生产企业认真按要求做好。
一、擅自修改汇总表数据,导致明细数据与汇总数据不一致。
例如:当月明细数据中进顶转出(4%转出部分)为100.10元,汇总表数据也为100.10元,而企业增值税申报表中为100.11元,企业在擅自修改汇总表数据为100.11元,虽然企业网上可以申报,但税务机关在审核时发现明细与汇总不对,因为已过申报期限,不能重新申报,导致无法调整数据。
正确做法应为汇总表数据一律不准修改,应调整增值税申报表数据,把增值税申报表改为100.10元。
二、汇总表数据中存在差额。
汇总表中有二个差额,一是“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第2栏),二是“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第15栏)的C列应等于零,即增值税报表和免抵退数据保持一致。
因此企业在上报时应查看这两个数据是否有差额,对有差额的要调整有关数据。
三、对无报关单信息的没有追加“BH”标志。
例如,企业在9日预审前有12张报关单纸质齐全(即企业在单证不齐栏标志为空),但经预审时发现其中有2张报关单信息不齐,企业经过反馈信息处理后,没有追加“BH”标志,直接进行正式申报,导致税务机关在后来审核时,发现因2张报关单信息没有,而企业实际没有作不齐标志,导致申报数据与申报单证不一致。
正确做法:在正式申报前应对2张信息不齐的报关单当纸质单证不齐处理,如果是收齐前期单证的,则在收齐前期单证中“撤消接单”,如果是在当月明细收齐单证的,则在当月明细中在“单证不齐”栏标志追加“BH”。
四、没有进行一致性检查就正式申报。
企业在正式申报前一定要进行一致性检查,并按系统的错误提示进行改正。
五、对于预审中因冲销调整原因而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可以忽略这些错误。
(一)出口报关单号(XXXXXXXXXX)同以前申报记录发生重复;
(二)出口报关单号(XXXXXXXXXX)发生重复申报;
(三)海关数据曾被(XXXXXXXX)挑过;
(四)美元离岸价(-XXXX.XX)超过海关(XXXX.XX)±***%;
(五)申报商品码(前8位)与海关数据中的(XXXXXXXX)不等(注:这里指上个月的报关单数据);
(六)报关单号码(XXXXXXXXX)与原申报数据(XXXXXXXXX)不符;
(七)核销单号(XXXXXXXXX)与原申报数据(XXXXXXXXX)不符;
(八)该报关单信息贸易性质为“进料加工”,申报数据未提供手册号(注:这里指上个月的报关单数据)。
六、前期错误数据的调整方法(建议采用第二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先在“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对前期错误数据进行红字冲减,并按单证不齐处理(即“单证不齐标志”为“BH”);然后在“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中录入正确的数据,并按单证齐全处理(即“单证不齐标志”为空)。
第二种方法:第一步:对前期错误数据在“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的“单证收齐标志”栏中录入“BH”;第二步:在“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对前期错误数据进行红字冲减,并按单证齐全处理(即“单证不齐标志”为空);第三步:在“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中录入正确的数据,并按单证齐全处理(即“单证不齐标志”为空)。
七、对前期单证录入错误的未作调整就进行单证齐全申报。
除报关单、核销单、出口日期项目录入错误外,必须先进行红字冲减,并在“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中录入正确的数据。
(一)对报关单、核销单录入错误的,可在“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中的“单证收齐标志”栏中录入“BH”,并录入正确的报关单、核销单号码。
(二)对出口日期录入错误的,可在“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中的“备注”栏录入正确的出口日期。
如2007年1月1日出口的,可录入“2007.01.01”。
八、上报的免抵退税明细报表格式错误。
对单证齐全正式申报,需在“打印申报表”模块中打印出以下报表,连同资质申报单证一同上报。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二)《出口货物当期单证齐全且信息齐全明细表》(指:当期出口当期齐全且信息通过);
(三)《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前期单证收齐)》(指:前期出口当期齐全且信息通过)。
九、未及时进行数据备份,在软件出错后数据丢失,无法恢复。
要求在每月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后,应及时做好数据备份:
第一种方法:在“系统维护”下的“系统数据备份”进行备份;若系统重装后,可通过“系统维护”下的“系统备份数据导入”模块进行数据的恢复。
第二种方法:找到7.0版安装目录下的IN_PORT文件夹,直接复制或压缩IN_PORT文件夹;若系统重装后,可将原备份或压缩的IN_PO RT文件夹经解压缩后直接复制到7.0版安装目录下,覆盖原IN_PORT文件夹即可。
第三种方法:到当地税务机关拷取全年正式申报反馈信息,将信息拷贝回来以后在系统的“反馈信息处理菜单”下选择“反馈信息读入”项目,将软盘或U盘中的反馈信息读入后再点击“反馈信息处理”项目,出现提示时选择“是”即可恢复丢失的数据。
十、每月10号后单证齐全因有错误如何重新申报。
10号后已过征税期,因此,财务出口数、进项税转出、留抵税金都不能修改。
退税机关在审核企业上报的单证齐全时发现错误需企业调整的,企业按以下步骤处理:(1)企业应先在7.0版中撤消申报数据(明细和汇总);(2)修改错误数据;(3)生成明细和汇总数据;(4)压缩明细和汇总数据;(5)在网上申报软件中的“撤单重报”模快下直接申报(即系统自动覆盖原申报数据但前提是要出口额、进项税转出、留抵税金与原申报一致,只改变单证齐全部分数据)。
十一、企业在正式申报前选择的单证类型不对。
正确应为:(1)六类企业即在正式申报时要提供收汇核销单,选择“单证齐全”(2)其他企业即老办企业不管核销单是否齐全一律选择“核销单不齐”
十二、关于核销单申报后发现错误如何处理。
首先"六类"企业不存在核销单申报,因为六类企业在单证齐全申报时应提核销单,非六类企业才有核销单申报。
非六类企业首先在出口退税生产企业申报系统V1.0中修改或删除错误记录,后直接在文件上传中的“核销单申报”选择“查询报表”提交后选中“作废标志”再点击“作废”。
十三、单证收齐并且预审显示信息已齐全,可在生成汇总表时却是单证不齐。
在“申报数据处理”—“设置出口信息不齐标志”中,点击“信息不齐”,选择“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记录”、信息不齐标志为“空”。
重新生成明细数据和汇总数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