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邀请参加“2011中国食品博览会”采购洽谈活动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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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邀请参加“2011中国食品博览
会”采购洽谈活动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商业联合会
•【公布日期】2011.11.07
•【文号】
•【施行日期】2011.11.07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农副产品购销,政府采购
正文
中国商业联合会关于邀请参加“2011中国食品博览会”采购
洽谈活动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我国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引导食品企业调整结构、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省商务厅共同承办的“2011中国食品博览会”将于2011年12月1日至4日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届时,将有来自全国37个省、市、自治区的2000余家食品生产商、经销商集聚宁波,展览内容与国际接轨,涵盖完整的食品产业链,包含食品工业原料、食品添加剂、水产制品、生物制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调味品、清真食品、航空食品、旅游食品、烟草、茶制品、糖果糕点等,以及与食品相关的包装机械和材料、食品加工机械设备、厨具、餐具、家电、日常用品等也同场展示,展出面积72000平方米,3600个标准展位。
为了更好地实现食品供应商(参展商)与零售商、代理商、采购商、服务商的
洽谈对接、友好合作,我会特诚挚邀请各采购企业积极参加本届食博会,并请有关大型零售连锁企业邀请2-3家各自门店的食品供应商共同参加,以提高对接效果。
组委会将根据采购成交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12月1日,组委会将统一组织采购企业参加采购商对接专场洽谈会,请所有报名参会企业代表务必到场。
各采购企业的代表将免费参加食博会的有关活动,展会期间(11月30日中午至12月2日中午)的食宿由组委会负责免费安排,并可根据代表提供的航班(车次)信息安排团组接、送机(站),往返长途交通由采购企业自行解决。
请于2011年11月19日前将《采购商参会回执表》传真至我会,以便组委会安排接待事宜。
有关事宜可致电我会会展部咨询。
中国商业联合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天侯旭温照红
电话:************、4537、4537
传真:************、66011348
网站:
邮箱:****************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编:100801
附件:采购商参会回执表
2011年11月7日
注:1.每个企业限报两名代表参会。
2.请将此表填好传真至************、6601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