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社会工作实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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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社会工作实训论文
实训案例
一、案例背景
刘奶奶今年已经80岁了,老伴去世时10年了。

李奶奶共有四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

大儿子和刘奶奶生活在一个村,以务农为生,妻子英年早逝,两个儿子都成家了。

二儿子和三儿子也都成家了,并且孙子们都盖上了房子,娶上了媳妇。

刘奶奶现在住在四儿子新盖的房子里。

刘奶奶的四个儿子都在一个村上,都以务农为生,家庭经济条件还算可以,但四个儿子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都不是很积极,有一次还因为意见不合发生纠纷,导致兄弟关系不融洽,其实刘奶奶的四个儿子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都不想尽义务,特别是在涉及到钱的问题上。

这两年刘奶奶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但她的儿子们好像不怎么关心她,特别是刘奶奶的三个儿媳妇,三个儿媳妇很不待见老人,更可悲的是,三个儿子都分别听命于媳妇,刘奶奶只有每月60元的养老金,没有额外的生活来源,她感觉委屈,但又无能为力。

二、案例分析
(1)个人问题。

A.年龄方面,案主80岁高龄,其智力衰退和吸收新事物的能力下降,加之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近于文盲的文化程度,传统老旧思想不能及实地转变过来,接受新思想的能力下降,观念落伍,认为命该如此,不知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致使生活穷困潦倒。

B.身体方面,案主这两年身体每况愈下,客观生理机能衰退,身体素质下降,使其产生消极情绪,能过一天是一天,逆来顺受。

C.精神方面,案主老伴去世后,长期独居,精神感到空虚,生活没有信心和希望。

(2)家庭问题
案主有四个儿子,并且还都住在一个村上,并且家庭经济条件还行,按理说,要尽孝应该很容易,即使在经济上给与不了太多的支持,也应该有精神慰藉,但老人什么也没得到,也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

要解决刘奶奶所遇到的问题,必须从她四个儿子入手,无论从道德上还是从法律上讲,作为儿子都应该尽孝道,行仁义。

但四个儿子的作为却与道德法律的要求背道而驰。

(3)社会问题
A.社会环境对案主也造成一定的影响。

社会的快速发展让老人在社会化的过程落后于他人,特别是在农村,信息闭塞,而且社会没有充分提供老年人社会化的机会和服务,即使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政策提供物质保障,但根本满足不了基本的生活需求,这些都加剧了老年人生活状况的恶化。

B.农村地区观念陈旧落伍,归根结底是教育的问题,特别是在六七十年代出生的农村人,基本没接受过正规教育,加上当时家庭经济条件差,孩子多,更谈不上家庭教育,导致人们养成了自私自利的观念,儿子、儿媳妇不善待老人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与家庭教育有很密切的关系,从小没有让孩子树立忠孝的行为意识,长大以后没有正确的行为准则。

C.就目前中国的广大农村而言,可以利用的资源和服务并不多,一般老人都没有退休金,多数老人都是干活挣钱给儿子盖房娶媳妇,这差不多就花惯了他们一辈子的积蓄,等到60岁以后,主要靠子女给点钱过日子,基本上都是这个模式。

如果子女不孝或者不经常在身边,老人的生活很难有保障,必须在出去打工挣钱,自己养活自己。

三、问题评估与需求分析
(一)收集资料
A.与案主谈话,了解她的实际情况和想法,尽量了解案主的性格,并向案主介绍社会工作
的性质和宗旨,介绍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实务和目标,让案主尽快接受社工,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

B.与案主的亲戚邻居谈话,受建筑个人性格,生活,人际关系方面的资料。

向村里人了解刘奶奶四个儿子的情况。

C.与案主的四个儿子及儿媳交谈,了解家庭生活状况,以及在赡养老人问题上的态度。

(二)理论分析
按照老年人需求的层次分类,即把老年人的需求按层次划分为经济需求、医疗需求、社会服务(日常生活照料、法律援助)需求、精神文化(包括教育、文化娱乐等)需求、社会参与(包括参与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和政治参与等)需求等。

本案例中,在案主80岁,是属于高龄老人,因而社会工作者在关注老人经济生活状况的同时,更要注意身体健康和精神方面的给与从理论上认为一个人适应的良好与不好,是常以个体与环境中是否能和谐的关系而定,同时也与自我评价密切相关。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主要动机有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等,当这些基本需要得不到满足则会产生挫败感等不良情绪。

其中安全的需要包括生理需要和心理的需要。

本案例中,按住的身体每况愈下,身体素质的下降使其产生消极情绪。

案主自老伴去世后,精神感到空虚。

加上子女不孝,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生活拮据,饮食没有营养,更不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

社会工作者首先应帮助老人解决经济困难,再给与精神上的慰藉,使老人走出困境。

三、工作目标
短期目标:首先解决案主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提高案主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增加老人与家人的接触交流,使老人精神愉快。

与老人的儿子儿媳交谈告诉他们,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应尽的义务,让他们认清现实。

长期目标:改变老人的观念,明确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应尽的义务,如果不尽义务可以用法律去约束他们
四、具体行动方案
(一)个案会谈
与案主进行个案会谈,需要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有:案主能否独立照顾自己的日常生活,与子女的关系是否和谐,与邻里、同龄人是否常有交流,平时都有什么业余爱好,以及在方案实施过程中案主的情绪变化。

个案会谈需要谈论的话题包括:对于已故老板的态度,对自己身
体健康状况的看法,自己与子女的关系,对子女的看法。

(二)小组讨论
此过程中运用归因理论,与案主的子女们进行小组讨论,让他们谈谈老人的赡养问题,老人的四个儿子在老人的赡养问题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希望她的子女们能够轮流出钱出力照顾老人,使其安度晚年。

(三)家庭访谈
走访刘奶奶四个儿子的家庭,了解每个家庭真实的生活状况以及各家的经济条件,与儿子及儿媳交谈,了解他们对于赡养老人的真实态度,告诉他们赡养老人是他们应尽的义务,如果劝说无效请村委会出面解决,如果还是执迷不悟,说服老人通过法律手段强制解决问题.
(四)组织案主与子女进行一次交心的会谈,让子女明白母亲的难处,设身处地为母亲考虑,从而增进子女与案主之间的关系,让子女了解案主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五、评估总结及结案反思
当案主基本完成了以上的工作计划并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即案主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四个儿子已达成协议,共同抚养老人,家人和睦相处,此时,社会工作者开始与案主商讨结束。

结束工作关系,总结案主的进步与不足。

社会工作者通过和案主、案主的家人深度访谈,与案主共同结束评估个案,评估报告由社会工作者撰写。

同时,社会工作者在结案阶段也要对这一个案例进行反思,总结个案计划和行动的成果与不足之处,总结社会工作者自己在实施行动中有没有遵循社会工作的价值体系、伦理守则,有没有很好地运用社会工作的技巧。

六、回访
在结案后一定时期内社会工作者还应拜访案主及家人,帮助案主回顾工作过程,根据案主的需要和问题的解决情况跟进服务。

在这个阶段要注意与案主的分享,强调案主已经取得成绩,鼓励案主,增强案主自信心,帮助案主及其家人进一步改善家庭关系,使家庭成员更加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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