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法律援助案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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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一、案件背景
颍州区位于我国中部地区,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较为发达的县级市。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也随之增多。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颍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以下是一起典型的颍州区法律援助案例。
二、案件简介
2019年5月,颍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
原告张某,男,32岁,河南省某市人,在颍州区某建筑工地打工。
2018年3月,张某与该建筑工地
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8000元,工期一年。
然而,到了2019年1月,工地负责人突然以各种理由拖欠张某工资,导致张某生活陷入困境。
三、案件处理过程
1.接受援助申请
颍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张某的援助申请后,立即指派援助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张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2.调查取证
援助律师在接到案件后,立即与张某一同前往工地进行调查取证。
在调查过程中,援助律师发现工地负责人存在拖欠工资、克扣加班费等违法行为。
同时,援助律师收集了张某与工地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
3.法律咨询与指导
援助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对张某进行了法律咨询和指导。
针对工地负责人拖欠工资的问题,援助律师告知张某,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提起诉讼
在援助律师的指导下,张某向颍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5.调解与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张某工资及加班费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履行了判决义务,张某成功讨回了自己的工资。
四、案件总结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农民工讨薪案件,通过法律援助,张某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本案的启示:
1.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对于经济困难、无法承担诉讼费用的群众,可以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在遭遇侵权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在维权过程中,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为自己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3.用人单位要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用工过程中,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拖欠工资、克扣加班费等违法行为。
4.司法机关要加大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的审理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颍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职能,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本案的成功处理,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2篇
一、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男,45岁,颍州区某村村民。
被告李某,男,50岁,同村村民。
2019
年6月,张某与李某因邻里纠纷引发损害赔偿案件,张某向颍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张某与李某系同村邻居,两家相邻。
2019年4月,李某在自家庭院内搭建了一个
简易的晾衣架,用于晾晒衣物。
然而,该晾衣架搭建在张某家院墙外,且距离张某家较近,严重影响了张某家的采光和通风。
张某多次与李某协商,要求其拆除晾衣架,但李某不予理睬。
2019年5月,张某因李某晾衣架遮挡采光,导致其种植的蔬菜无法正常生长,损
失严重。
张某再次找到李某协商,要求其赔偿损失。
李某仍拒绝拆除晾衣架,并声称张某故意损坏其晾衣架,要求张某赔偿。
双方协商无果,张某遂向颍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二、法律援助中心介入
颍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张某的申请后,立即指派律师李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李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采光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李某在未与张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搭建晾衣架,导致张某遭受损失,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件审理过程
1. 调解阶段
李律师首先尝试与李某进行调解,希望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李律师向李某阐述了采光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李某的行为对张某造成的损失。
经过多次调解,李某最终同意拆除晾衣架,并向张某赔偿损失。
2. 诉讼阶段
由于李某在调解阶段并未完全履行赔偿义务,张某决定将李某诉至法院。
李律师代表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因晾衣架遮挡采光导致的蔬菜损失。
在庭审过程中,李律师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采光权,并造成了张某的经济损失。
李某对李律师的证据表示认可,但辩称其搭建晾衣架是为了方便生活,并无恶意。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未与张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搭建晾衣架,侵犯了张某的采光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张某提供的证据,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张某蔬菜损失5000元。
四、案件结果
判决生效后,李某按照法院判决向张某支付了赔偿款。
张某与李某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关系得以缓和。
五、案例启示
1. 邻里之间应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应充分沟通,避免因小事引发纠纷。
2. 法律援助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邻里纠纷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
在处理邻里纠纷时,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
4. 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屏障。
当调解无法解决问题时,可以通过诉讼
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这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通过法律援助、调解和诉讼等途径,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不仅维护了张某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3篇
一、案件背景
颍州区某村村民李某,今年45岁,因家庭琐事与邻居张某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李某情绪激动,拿起手中的锄头将张某头部砸伤。
张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头部重伤。
张某要求李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
然而,李某家庭条件十分困难,无力支付这笔赔偿款。
张某遂向颍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二、案件受理
颍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张某的申请后,立即组织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
于是,颍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指派律师为张某提供法律援助。
三、案件办理
1. 案件调查
律师在接受指派后,立即对案件进行了调查。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走访村民、与李某及张某沟通,了解到以下情况:
(1)李某与张某系邻居,两家关系较好,但近年来因土地纠纷导致关系紧张。
(2)事发当天,李某因家庭琐事与张某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李某情绪失控,拿起锄头将张某头部砸伤。
(3)张某住院治疗期间,李某曾表示愿意赔偿,但因其家庭困难,无力支付赔偿款。
2. 案件调解
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大。
于是,律师与张某及李某进行了多次沟通,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在律师的调解下,李某同意赔偿张某3万元,张某也表示愿意接受。
3. 案件诉讼
由于李某在调解过程中未能全额赔偿张某,张某遂向颍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作为张某的代理人,代表其出庭应诉。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充分发挥辩护职能,针对李某的犯罪情节、家庭困难等情况,向法庭提出了从轻处罚的请求。
同时,律师还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张某在此次事件中存在一定的过错。
最终,法庭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对李某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张某经济损失3万元。
四、案件总结
本案是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颍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职能,为张某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以下是本案的启示:
1. 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对于因家庭困难无法承担诉讼
费用的当事人,法律援助中心应积极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
2. 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手段。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律师充分发挥调解作用,促
使双方达成和解,避免了诉讼的繁琐和复杂。
3. 律师在庭审过程中的辩护工作至关重要。
律师应充分发挥辩护职能,为当事人
争取合法权益。
总之,本案的成功办理充分体现了颍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颍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努力,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