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K12高考语文 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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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时评”2016年1月号第7辑
1. “老人让座”是一种文明互动
2. “酒杯清洗费”可气不可怕
3. 15元盒饭藏着卖咋成了潜规则?
4. 留守儿童救助金怎能花钱无痕?
5. 报团旅游回家暗藏法律隐忧
6. 正视“15元盒饭”背后的真实民意
7. 解决问题远比砸烂“贪官碑”更重要
8. “扔卡注销”不该是银行卡的“归宿”
9. 卖药APP如何才能让顾客“感冒”?
10. 禁止花钱发论文关键要改革学术评价标准
11. 地名命名,生活于斯的人最有发言权
12. “积极暂停”只能消极化解教育代沟
13. “最优秀”炒货店被罚,消费者为何不买账?
14. 社会不能是“晕倒哥”们飙戏敛财的大舞台
1. “老人让座”是一种文明互动
作者:张西流
车厢里因座位而引发的或糟心或暖心的事每天都在上演。
近日,有乘客在6号线上目睹一对爷孙为抢座位辱骂孕妇,也有人在1号线上看见一名七旬爷爷让座给年轻人。
老人说:“年轻人上班太累我站会儿没什么”。
(1月12日《都市热报》)
尊老爱幼是一个文明社会所倡导的公序良俗,具体到公交车让座问题,毫无疑问大家都会认同年轻人给老年人让座,尽管现实生活中呈现出各种不堪的现象或争议,但至少人们在认知上不会有太大的差异。
因此,从这个层面来讲,这位七旬老人给年轻女孩让座,似乎是给年轻人出了一道道德难题。
然而,从老人们的善意初衷来看,这首先表现出了老年人的一种姿态,或者说是对年轻人让座的一种回馈。
事实上,年轻女孩不好意思地落坐,表明大多数年轻人对于老年人让座的善意,既感激又忐忑。
毕竟,尊老和关爱弱者,是社会认知的公德。
如果年轻人坐下了,似乎与基本的社会公德不符,甚至南辕北辙。
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便是不会接受老人让座,但老人们善解人意的关怀,给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增添了一丝暖意,依然值得年轻人感动,将会激励他们今后主动让座。
然而,让不让座是道德问题,并非法律的约束。
理论上讲,大家都是买票坐车,并不存在让座的问题,让座全凭个人意愿。
谁应该给谁让座,本身是个人对社会公德的认可或不认可的道德范畴,老年人给年轻人让座,也是一种认知和品德,但并非是社会公认的一种道德规范。
这与极少数老年人动辄就倚老卖老,强迫别人让座相比,显然更值得尊敬和感动。
然而,既然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品德,那么在公交车上给老弱病残让座,实质上就是扶助社会弱者,理应成为社会主流现象,而得以倡导和鼓励。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城市为鼓励让座,花样百出:有的搞有奖刺激,有的设立“让座日”,有的欲立法来规范,有的甚至出台规定,对不让座者实施实名曝光等各种惩罚措施,令人错愕不已。
一个正常的社会,应该是处处能体会到对弱者的关怀,应该倡导一个文明礼让的社会风气,任何强制性的规定,对道德层面的问题进行强制执行,其本身就是不正常的,甚至是不道德的。
因此,七旬老人给年轻人让座,其真正意义在于提醒人们:营造一个相互关心、相互扶助的社会环境,是每一个公民的社会义务,理应引起道德共鸣。
年轻人给老年人让座,是一种责任;而老年人给年轻人让座,则是一种激励。
(张西流)
2. “酒杯清洗费”可气不可怕
作者:叶祝颐
市民马先生发帖称,自己去南京新街口芳芳法餐厅就餐,因为自带酒水,餐厅不仅收取酒水开瓶费,还每个杯子收取了二十元的“清洗费”。
马先生认为,自己遭遇了南京版的青岛大虾事件。
芳芳法餐厅方面则认为,这和青岛大虾事件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在收费前已经告知了消费者,做到了明码标价,不存在价格欺诈。
(1月12日《金陵晚报》)工商部门曾屡次炮轰餐饮行业霸王条款;最高法院明确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属霸王条款。
尽管餐厅认为已经告知消费者,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餐厅抓住消费者多位朋友在场、不便拒绝的软肋,收了开瓶费又收取酒杯清洗费,侵害了消费者权利,其本身就不合法。
消费者为此投诉维权,无疑值得肯定。
不过,以市场的观点来看,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餐饮行业,矫正“酒杯清洗费”之类的霸王收费,不仅要法律撑腰与执法干预,更需要激活市场竞争。
平心而论,如果餐厅酒水价格与市场价持平,消费者大多不会劳神费力自带酒水,餐厅也不会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清。
很明显,开瓶费也好,酒杯清洗费也罢,实际上是餐厅强制消费者消费高价酒水。
消费者希望酒水消费价格公道,而餐厅希望靠卖酒水赚钱。
两者之间的矛盾如何调和呢?我认为,餐厅是否摒弃霸王条款,除了法律撑腰,执法部门介入以外,还取决于餐厅与消费者之间博弈能力的大小。
如果是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行业,博弈优势肯定在经营者那里,比如,自来水、电力、天然气等行业,消费者根本没有话语权与选择权。
如果当地餐饮企业竞争不充分,高档餐饮企业较少。
即使执法部门要求经营者纠正酒杯清洗费的霸王条款,给经营者戴上处罚紧箍咒。
经营者仍可能以抬高菜肴价格,提高服务费标准等变通手段来规避“损失”,消费者依然不能真正得到实惠。
反之,如果餐饮行业市场竞争充分,尽管消费者的博弈能力没有经营者大,但是他们享有市场选择权。
你家收取开瓶费和酒杯清洗费,我可以选择别家。
且不说“顾客是上帝”是商家的口头禅,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经营者不是傻瓜,为了收取开瓶费和酒杯清洗费而把消费市场拱手让人。
在此,我想谈一则旧闻:商务部公布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曾经默许了商家收取“开瓶费”。
但是深圳八成以上酒店随后明确表示不收开瓶费,虽然有商务部的行业规范撑腰,深圳八成以上酒店怕得罪顾客,不愿收开瓶费或许就是市场竞争大于霸王条款的一个答案。
所以,市场资源丰富,竞争充分才是消费者免受霸王条款困扰的关键因素。
不仅餐饮行业如此,其它竞争充分的行业,消费者也不必过于担心行业霸王条款。
比如,民航局多次公布票价折扣标准,禁止低价竞争。
结果各航空公司折扣照打,低价票照卖。
民航局无奈之下,宣布取消机票打折下限。
从这个角度讲,餐厅霸王条款可气并不可怕,消费者不必太纠结。
除了执法部门依法介入以外,激活市场竞争很重要。
如果餐饮市场发育正常,竞争充分,有关部门能够保护合法竞争、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餐厅也不敢巧立名目乱收费,消费者仍然能够争取到话语权,在外享受舒心的用餐环境。
如果某些餐厅地理位置优越,生意火爆,严重供不应求,消费者与其在餐厅被“杯具”、“洗具”,还不如到小餐馆吃饭,或者自己下厨炒菜。
让那些餐厅自个儿玩去。
(叶祝颐)
3. 15元盒饭藏着卖咋成了潜规则?
作者:陈广江
“吃不起,一个盒饭三四十;喝不起,买瓶水要5块起!”最近,一则吐槽动车上盒饭贵的帖子,被泉州网友狂转。
帖子除吐槽外,还透露一个很少人知道的事:动车上有15元盒饭!只是乘务员不主动提及,乘客多问几句才能买到,记者亲身体验证实了这一点。
(1
月12日《海峡都市报》)
在“15元盒饭不得断供”的明文规定下,只卖贵的,不卖贱的;高价的敞开卖,便宜的藏着卖,这种“躲猫猫”把戏令人不齿。
个中缘由并不复杂,卖贵的挣钱多,卖便宜的挣钱少,无非一个“利”字,但究其根源无非“垄断”二字。
15元盒饭藏着卖绝非个案。
事也凑巧,1月12日这一天,这边《海峡都市报》记者通过亲身体验证实了这一点,那边《河北青年报》记者也没落空,15元盒饭同样藏着卖,乘客主动要求才被端出。
在搜索引擎输入“15元盒饭藏着卖”,轻敲回车,类似新闻去年以来就数不完,甚至主动问都不行,只有投诉,低价盒饭才现身。
春运将至,15元盒饭藏着卖成了潜规则,不管你坐不坐动车心里都堵得慌。
其实,背后的猫腻早就被媒体揭开了。
据报道,餐车乘务员没有固定工资,月薪由千元底薪+提成方式构成,销售额越高,自然收入就高,上面的政策再严,也抵不过下面的花样百出的对策。
在动车上,你会发现,价值规律是无效的,法律法规是失灵的,因为市场处于畸形垄断之下。
独此一家别无分店,况且春运一票难求,15元盒饭藏着卖有什么奇怪的?垄断真不是好东西,它不仅增加社会成本,更隐藏着见不得人的勾当——如果没背景,你能承包餐桌吗?
坐过日本新干线的人一定忘不了那些物美价廉、风味独特的各式盒饭,那心情何等爽快!据说,盒饭已成了日本新干线响当当的名片,游客必吃,本地人也屁颠屁颠地跑来大快朵颐。
反观国内高铁,那真是逼人忍饥挨饿、自带干粮的节奏。
长期以来,动车盒饭、食品价高质劣的问题饱受社会诟病,但或沉疴太重,或骨头太硬,总之铁路市场化改革乏力,“垄断病”始终难治愈。
不过铁总毕竟是大型国企,提供的是公共服务,在垄断格局一时难以打破的情况下,相关部门要出来管管了,大过年的,给别人添堵,自己被打脸,何苦呢?(陈广江)
4. 留守儿童救助金怎能花钱无痕?
作者:舒圣祥
知名网络爆料人周筱赟申请贵州毕节市政府公开1.77亿元“毕节市留守儿童专项救助基金”相关信息,因为毕节市政府的7项答复内容答非所问,于是向贵州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遭驳回后,周筱赟向贵阳市中院起诉毕节市政府及贵州省政府。
(1月14日《京华时报》)
读到这样的消息,让人心生感慨。
如果你愿意以“毕节+儿童”作为关键词去搜索,你会发现几乎满屏都是各种儿童惨死的文字:“贵州毕节5名儿童垃圾箱内身亡”、“贵州毕节两儿童被杀,其父常年在外打工没人照料”、“绝望的童年——毕节4留守儿童喝农药身亡”……从这些新闻标题,我们能够感受到那里的童年有多么不幸,那些或自杀或流浪的留守儿童,早早陷入命运的“困难模式”而无法挣脱。
我们对他们做了什么?我们又没对他们做什么?
2012年的冬夜,五名男童死在了一个垃圾箱里,因为生火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
在舆论的愤怒谴责声中,当地决定设立留守儿童关爱基金,每年拿出约6000万元经费,对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进行补助。
可惜,毕节留守儿童的悲剧仍在不断发生。
去年6月,4名留守儿童在家服食农药中毒身亡。
舆论再次聚焦毕节留守儿童问题,周筱赟想起了留守儿童关爱基金,于是申请信息公开。
当地先是回复“该政府信息不存在”,随后公布了3年共计1.7724亿元的笼统数据,接着就被告上了法庭。
从大数据的视角分析,一个地方屡屡发生留守儿童悲剧,落单的花蕾屡屡过早地凋零,背后必然有其问题脉络可寻,只是当地愿不愿意去收集数据并且严谨分析。
到底是怎样的原因,或者有怎样的关联,让毕节留守儿童悲剧成为一种现象?既然急着要给自己脸上“除黑”,就应该针对留守儿童现状做基于数据驱动的理性分析,进而采取有的放矢的有效救助行动。
所以,仅仅每年拿出6000万是完全不够的,花钱的效率才是关键,这也是为什么舆论要死死揪住花钱细节,要求详细信息公开的缘由所在。
之所以闹到要上法庭的地步,大概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些钱只是数字上拨给了留守儿童关爱基金,实际有没有用到留守儿童身上是个未知数,有没有挪用或贪腐就更加不得而知;二是这些钱的划进划出只是一个数字游戏,留守儿童关爱基金也许从来都是“空账”运行,乃至名存实亡,早就被事实上遗忘。
倘若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基金不是悲剧后一时冲动的脱口而出,而是正儿八经地在实际运作,那就不可能花钱而无痕;外界要求公开详细花钱数据,当地应该很愉快地迅速公开,并以此作为改善形象的最好宣传。
对毕节的留守儿童来说,每年6000万也是一笔可观的救助资金,既然承诺了就应该兑现,既然说到就应该做到,并且做好。
事实上,救助留守儿童,最难的不是拿钱,而是花钱。
成立关爱基金之后,留守儿童悲剧仍在不断发生,如果这笔钱真实存在的话,其实已经说明花得根本没有效率。
所以,当地更有必要详细公开基金花钱数据和留守儿童大数据,让相关专业人士都帮忙出出主意,哪些钱被糟蹋了,哪些钱该花却没有花。
——为了留守的孩子,为了免于绝望的童年。
(舒圣祥)
5. 报团旅游回家暗藏法律隐忧
作者:刘建国
元旦和春节,抢不到火车票和飞机票回家怎么办?近日有网友想出春运新招,自己抢不到票,就到旅行社报团,把家乡当成旅游目的地,就能顺利回家过年了。
这个办法到底靠不靠谱?(1月13日《泉州晚报》)
每年春节前,“回家难”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票难求”的情形让无数急于归家的网友纠结不已。
正因为如此,如何安全回家,无疑成为了网友最为关注的焦点话题。
采取报团旅游的方式,将家乡当做旅游目的地,确实令人眼前一亮,即便回家成本略高,但与无法回家相比总要好的多。
不过,虽然报团旅游能够回家,但却暗藏法律隐忧,值得注意和反思。
需要厘清的是,既然选择旅行社报团,则意味着游客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服务合同。
那么,对于旅行社与游客而言,就应该遵守合同中的规定,享有相关的权利并承担应有的义务。
对于旅行社而言,其应该负责将游客安全送达旅游目的地,并在旅游期间提供相应的服务,最后将游客安全送回出发地。
对于游客而言,则应该遵守合同约定,配合旅行社的工作,在遵守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享受权利。
假如,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都会被法律所禁止,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此而言,假如网友选择报团旅游回家,则意味着没有遵守合同约定,就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报团旅游回家的背后,表明游客只是将报团旅游当成一种媒介和工具,目的并不是在于旅游。
在履行旅游合同过程中,游客必然会在目的地不再接受旅行社的旅游服务,最终选择自己回家。
由此,在游客私自脱离旅行社服务之后,一旦出现意外情形,必然会在旅行社与游客之间产生纠纷和冲突。
当然,至于责任如何分担,则应该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分析和判断,并没有统一的定论。
表面上来看,报团旅游回家,确实独具创意,免除了网友“回家难”的后顾之忧。
不过,从法律层面来看,悖逆合同约定的行为面前,一旦出现差错,对于旅游社和游客来说都会头痛不已。
基于此,对于报团旅游回家的网友和旅行社来说,彼此之间都应该谨慎和细心,从源头上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刘建国)
6. 正视“15元盒饭”背后的真实民意
作者:谢伟锋
近日,动车15元盒饭被指“藏着卖”的新闻很是火热,有些媒体也打出了“勿以车谋私”的口号来声讨铁路部门。
与此同时,另外一种声音说动车盒饭的价格“是市场的多元化选择权”。
夹议中找到中肯之言,还需要对15元动车盒饭有更深入的了解。
首先,笔者认为15元盒饭“藏着卖”的说法有些带有主观的狭义色彩。
据我所知,动车盒饭分常温和冷链两种。
媒体记者暗访动车盒饭时,列车员所说“有非当天生产的15元盒饭”就是属于冷链。
因为它的保存时间较长,所以这类盒饭大多数属于应急性质。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相应条款规定,“供应品种多样,有高、中、低不同价位的预包装饮用水、盒饭等旅行饮食品,2元预包装饮用水和15元盒饭不断供”。
其中,15元盒饭不断供的语意,不仅有契合旅客各种消费层次的需求,还有保证动车碰到非常情况之时,旅客餐饮能够有着长时间的保障支撑。
30元以上价格的盒饭,因为是常温状态,所以在口感、食用上更符合旅客需求。
这并非是笔者在这里的一家之言。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乘客在消费各种盒饭时,动车服务员都会随时做记录,这本身就是一种大数据采集,继而消费结果为依据,来进行盒饭的销售搭配。
而事实上,30元的盒饭的确比15元盒饭要销售好。
就好比大众汽车销售,当市场反馈出朗逸这种中端车型比POLO低端车型要热销的数据时,大众汽车就肯定要进行资源调配的相应动作。
动车盒饭也亦然。
再说15元盒饭不是“藏着卖”,是因为动车组已进行了信息对称。
如媒体记者报道所言,“在餐台的右侧,贴着一张价目表,写着套餐价格有每份15元、25元、30元、35元、45元。
”只要询问15元盒饭,无需打破砂锅问到底,就肯定会有这个价位的供应,也不存在什么“藏着掖着”。
因为铁路已出台“15元盒饭不断供”的政策,列车员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而那些盒饭是铁路部门“以车谋私”的说法,其实想来,更加站不住脚。
根据很简单的成本运输,动车组如果不设置专门保存、加热盒饭的餐车,而是换成可以出售座位的车厢,恐怕盈利远远高于盒饭带来的收益。
毕竟,现在高铁动车已具备“小时经济圈”的速度,从南昌到上海也就3个多小时,从某种程度上说,在车上就餐已不是那么急迫,盒饭销售并非想象的那么坚挺。
况且,如果换成日本、台湾的站台直送盒饭的方式,还能省更多的钱。
但全民运输不可能不顾及全盘。
因此,餐车作为保留,不是考虑到效益,而是照顾更多人的需求。
对于民众的大面积呼声,铁路部门肯定不能置若罔闻。
15元盒饭后面,是诸多民意的汇集,而且持续多年之久。
不满意,总归是有它的诉求。
而从中找到提升铁路服务的契机,当是你们的应有之义。
(谢伟锋)
7. 解决问题远比砸烂“贪官碑”更重要
作者:龙敏飞
前些天,河南周口市新安集镇的大街上,一辆手推车引起了路人的驻足,而这个手推车上,竟然是一座石碑,原来,新东行政村村民李某,因对被征用的土地补偿标准不满,刻了块“贪官碑”,随后,拉到了镇大街上。
事后,当地政府砸毁了这座碑,并在近日就此事发布了一份声明,在这份说明中,称李某立碑是因土地补偿款不满意,才这样做。
他是为达到个人目的、别有用心。
(1月13日《法制晚报》)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弄个“贪官碑”,然后拉到大街上去溜达。
这样异常的举动,不过是弱者们最后的搏命武器:用行为艺术来帮助自己维权。
也就是说,“贪官碑”首先是一封举报信,对于这样的事情,砸掉贪官碑没有任何价值,动辄称当事人“别有用心”,也是拙劣的公关手段。
在一个信息化时代、在一个公民权利意识觉醒的社会,政府部门越是要遮掩什么、掩盖什么,越会让人好奇,越会让人去监督。
仔细审视新闻不难发现,当事村民之所以立贪官碑,的确有苦衷。
他认为自己在现实中遭遇到不公平的待遇:一是对征用的土地补偿标准不满意,这是他最起码的权利,他有表达不满的自由;二是他反映村干部李X等人破坏耕地、偷税漏税等一系列问题,无论这是不是有的放矢,都是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当地都应该着力去核实、去解决,而不是动辄质疑举报者“别有用心”,这完全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一块贪官碑而已,对于无关痛痒的人来说,的确没什么,毕竟,那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呢?不过,这块碑却被政府部门砸了,这就让人想入非非了。
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面对被砸烂的“贪官碑”,到底是谁在心虚,到底是谁指使人砸的碑,到底是谁对号入座了?这一切的一切,都值得追问与拷问。
虽然这未必意味着必然有“贪官”,但却是一条不得不重视的反腐线索,当地的纪委部门,应该把这当成一件“大事”来抓,顺藤摸瓜找出真相。
对当地的政府部门而言,最好的危机公关方式,不是把贪官碑砸烂,而是把问题解决到位。
村民对土地补偿标准不满意,是什么原因呢?是标准太低还是其他原因?都应该有一个合理的解释,而即便标准不低,这位村民也同样有表达不满、拒绝被拆迁的自由与权利。
村民反映村干部李X等人破坏耕地、偷税漏税等行为,是实情还是谣言?这同样需要查清楚弄明白。
可以有,及时解决问题,远比及时砸烂贪官碑更重要。
调查显示,超9成网友称砸“贪官碑”者才是最大别有用心,这就是真实民意的写照。
倘若问题没能得到解决,即便堵住公众的“嘴”,也堵不住公众的“心”。
希望当地拿出直面问题的勇气,真正去解决问题,而不是想着怎样捂盖子,想着怎么抹黑举报者转移注意力。
这样的话,未免也太低估公众的智商了。
(龙敏飞)
8. “扔卡注销”不该是银行卡的“归宿”
作者:张立
闲置的衣物可以捐赠,废旧的家电可以回收,但面对一堆闲置不用的银行卡,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的史女士却纠结不已。
闲置银行卡究竟应该如何处理?自行扔卡,是否存在风险?各家银行的销卡规定是统一的吗?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各家规定不一,有银行建议“扔掉就行”。
(1月13日《人民日报》)
前些年,国内各大银行的银行卡办理竞争大热,这几年刚刚消退,相信不少人手里有三五张银行卡并非奇怪的事。
在银行卡使用进入理性时刻,将多余的卡注销未免不是一些市民的选择。
但在办理银行卡注销方面,却遭遇了“扔卡注销”式随意的答复,或者更甚,注销还要收取手续费,这些遭遇,恰恰折射出当前银行卡退出使用状态的尴尬。
这种尴尬,不仅对个人抑或是银行还是金融市场,或多或少都会产生影响,尤其需要引起重视。
因为银监会尚未对银行卡的注销予以统一规定,所以,各大银行的土政策就成了当然条款。
倘若遇到大方一点的银行,在银行卡注销方面不仅不收取相关手续费,并且相关手续还比较规范。
但若碰到“吝啬”的银行,不仅要收取手续费,注销也是随意混乱。
这对于银行卡具体使用人来讲,显然更倾向于遇到前者银行。
但事实上,这种良莠不齐的状况,岂非是银行卡客户能够自我选择的呢?
“扔卡注销”,表面上是银行方面省了告知客户的人工成本、通讯费用等,但无疑却增加了客户往来银行的成本,这显然也是一种变相转嫁成本。
另外,当“扔卡注销”成为银行的行为准则,也把不安全隐患抛给了客户。
在如今盗卡技术猖獗的情况下,被扔的卡随时有可能被不法人员利用,从而给原使用人带来不可想象的后果,同时,也给银行金融方面带来不利影响。
显然,这种“扔卡注销”对双方都不是利好。
还有,随着诚信体系的建设,如果被扔银行卡存在欠账,一旦被记入诚信黑名单,这种后果,是不是相关银行也要来承担部分责任呢?
不管是“扔卡注销”还是其他注销方式,从银行卡客户的角度来讲,客户都是一个弱势者,有随时被意想不到的方式“宰一刀”的可能,而银行卡客户只有默默接受现实来面对,相比之下,银行的选择余地更大。
这对于客户来讲无疑是不平等的,从建构健康金融市场和银行卡消费市场来讲,都不是一个正确选择。
银行和银行卡客户是平等的合同关系主体。
在使用和管理上,尤其应该秉承平等互利的原则,而不是银行自我独大。
而在规范银行卡注销方面,银监会显然存在缺位的嫌疑。
规范银行卡注销程序,尤其需要从银行方面入手,制定统一规范,对银行卡客户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