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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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监视治理工作,便于企业标准有序,合法安全的使用,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治理》的有关精神,制订本制度。
一、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
1.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依法购入易制毒化学品后按时入库,建立仓库保管制度,不得擅自出售,转让和调剂。
2.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应依据有关规定建立专用仓库,设置明显标志,实行专人专锁保管,分类定置保存。
3.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和回库应准时建立台帐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帐卡相符,帐帐相符,仓库保管员对需要入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需经过严格验收和核对前方可入库。
同时作好登记签字工作。
对出库的易制毒化学品应严格审批,依据领料单等有关单位审核后进展发放并签名,单证上必需注明易制毒化学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流向等。
对回库的易制毒化学品要准时检验核对并进展登记,标准入库。
仓库保管员每月底要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入库数,出库数和库存数的核查清算工作,照实进展登记做好原始台帐并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案,有关台帐保存两年备查。
4.要加强本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建立报告制度,防止易制毒化学品事故和盗失现象的发生。
5.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库保管员,应承受相应的学问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前方可上岗。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1.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实行专人治理,专人监视,定向使用制度,严禁将易制毒化学品进展调剂,赠送或非法买卖,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2.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的车间负责人要做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监视工作,并在使用各个环节中要做好复核对记录。
3.易制毒化学品的领取,消耗应建立签字领取和使用登记制度,制作日使用登记表,具体记录。
4.在使用过程中,剩余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需当日返库,准时进展回库登记,不得在仓库外保存或随便丢弃。
5.在使用过程中假设遇特别状况,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无法投料或投料后不能正常生产而正常消耗的,必需做好登记工作并说明缘由,每月底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备查。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废料处理
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料处理应当建立严格审批制度,不得私自买卖,回收销毁或丢弃。
2.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料,本单位可自行回收和利用的,要准时对易制毒化学品废料再利用进展登记说明,并报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查。
本单位不能自行回收再利用的。
必需出售给具有回收易制毒化学品化学品资格的单位进展处理,并附同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开具的易制毒化学品购置证明的复印件。
3.在库存中或使用中,易制毒化学品因其他因素导致变质而做废料处理的,应准时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经审批后有相关部门按有统一规定处理。
4.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在每月底或每季度末准时对单位产出相关资料与易制毒化学品化学品废料收购凭证回执单进展核查校对,做到数据准确无误,并做好统计结算台帐报公安主管部门备查。
三、相关责任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或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制度关规定的,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展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治理制度〔二〕
本公司是经营过程中使用到丙酮等属于非药品其次类易化学品、硫酸等属于非药品第三类易化学品,具有指具有腐蚀、易等特性,并在贮运和使用过程埋伏着极大事故隐患的化学物品。
为了加强丙酮、硫酸等有毒化学品的治理,标准本公司对硫酸、甲苯等有毒化学品在使用、储存、废弃等环节的治理行为,依据《危急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易化学品治理条例》、《常用化学危急品贮存通则》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了保护员工及其他人员
化学品的安全治理制
的人身安全,保障企业的不断进展,特制定本公司易
度,望员工认真实施执行易化学品安全治理制度。
一、易化学品的使用
1、部门及个人应认真学习易化学品相关学问,把握危急物品的安全防护学问,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应依据需要,规定危急品的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性质相抵触的生产备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需隔离贮存。
3、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相遇。
4、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需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1东营恒利公司易化学品安全治理制度
个人防护措施有:
a、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b、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使用物品的场所饮食。
c、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后必需更换工作服,清洗前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5、盛装易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需进展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6、化学危急物品的包装与标志必需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必需结实、完整、严密不漏,外外表清洁,不粘附有害的危急品。
危急品的标志清楚。
二、易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1、治理易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急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学问。
2、易化学品必需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治理。
2东营恒利公司易化学品安全治理制度
3、易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依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退静电等安全设施。
4、易化学品的贮存要求严格执行危急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行配装的危急品必需严格隔离。
a、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b 危急物品与一般物品同存一库应保持安全距离。
5、化学危急物品入库前,必需进展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6、贮存易化学品的场所,应依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气和灭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保管人员应依据危急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器具。
三、易化学品出入库治理
1、贮存易化学品的仓库,必需建立严格的出入库治理制度。
2、易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展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数量;
b.包装;
3东营恒利公司易化学品安全治理制度
c.危急标志。
经核对前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3、进入易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需实行防火措施。
4、装卸、搬运易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展,做到轻装、轻卸。
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5、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依据危急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6、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7、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四、易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1、易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需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前方可处理。
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需经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前方可排放,凡能相互互起化学反响成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4东营恒利公司易化学品安全治理制度
3、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需严加治理,由企业有关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4、凡撤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急品的,必需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前方可报废。
5、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处置固体废物。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治理制度〔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易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标准公司易化学品在选购、运输与装卸、领用、储存、废弃等环节的治理,依据《禁毒法》、《易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易化学品购销和运输治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适用于观澜科技易化学品的选购、运输、领用、储存(包括临时性存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治理。
第三条易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的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
公司涉及的易化学品有:硫酸、盐酸、高锰酸钾。
第四条易化学品治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易化学品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需指定专人负责易化学品的安全治理,保证本部门的易化学品安全治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制度要求。
第五条研发中心负责公司易化学品选购、运输、领用、储存、废弃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易化学品备案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编制和完善易化学品安全治理制度。
第六条从事易化学品选购、运输、装卸、储存、领用等其它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需承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学问、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学问的培训,遵守公司安全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相关易化学品相关学问,并经考核合格后准予参与相关岗位工作。
第七条储存、领用易化学品的部门,应当依据其种类、特性,在储存、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消防、防爆、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等安全设施,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进展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储存、领用易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每月对易化学品存储及使用状况进展安全检查,觉察安全隐患马上整改,做好防盗、非正常使用及流失的预防工作。
第八条储存、领用易化学品的部门,应当在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明显标识、通讯、报警装置,必要时设置监视装置,并保证在任何状况下处于正常状态。
其次章易化学品的选购
第九条在生产过程中,因生产需要选购易化学品时,由使用部门向供给部提出申请,研发中心与具有易化学销售资质的单位签订买卖协议后,应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化学品备案后,方可选购。
实际选购数量不得大于公安局备案的限定数量,实际选购日期不得超过公安局备案的限定日期。
选购品名、数量要与我公司办理的易化学品备案证明供货单位、品名和数量相全都。
严禁公司内部私自转卖易化学品。
第十条选购人员必需到有资质的企业(易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等)选购易化学品。
选购人员需向销售单位索要易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将其供给应领用部门、存储部门、安全环保。
第十一条选购人员要遵守国家关于易化学品治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不得有违规、违法选购行为。
选购人员需选购合格的、适合使用部门要求的易化学品。
第三章易化学品的装卸、运输
第十二条易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治理要求
我公司原则上不进展运输,选购时由供给单位送货到厂,研发中心应依据下述要求做好运输监视工作:
易化学品由有资质的运输公司承运。
承运易化学品必需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公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一)负责运输的司机及押运人员必需经过国家各有关部门的培训,考试,取得有效的证件后,方可上岗,运输易化学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人。
(二)运输具有易燃特性的易化学品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置阻火器。
(三)从事易化学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易化学品的性质,佩带相应的防护用品。
严禁有危及安全的操作,不得损坏包装,并要留意标志,堆放稳妥。
(四)不得违反配装限制或混合装运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易
化学品。
(五)制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化学品的车辆,车辆通过市区时,必需遵守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必需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
(六)承运易化学品的车辆应挂安全标志,罐车须挂接防静电导链。
同时必需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且证件齐全。
(七)装卸运输易化学品时,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及酒后上岗,对进入防爆区的机动车辆必需戴防火罩。
(八)装运易化学品的容器必需专用,不得运输与容器标志介质不符的其他物品。
(九)装卸后,应对搬运场所进展必要的通风和清扫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卸所用工具,使用完后必需洗刷干净。
(十)由销售公司送货到厂的,依据合同商定办理卸货。
第四章易化学品的储存
第十三条研发中心负责对单位内的易化学品进展安全治理。
易化学品必需贮存在专用贮存柜,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需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易化学品专用柜,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依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退静电等安全设施。
(一)放射性物品,物品不能与其它危急品同存一库。
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易化学品不得同室存放。
(二)易化学品与一般物品同存一库应保持安全距离。
(三)易化学品的贮存要求严格执行危急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行配装的危急品必需严格隔离。
制止露天存放。
第十五条贮存易化学品的场所,应依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气和灭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治理人员应依据危急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器具。
做好防水、防潮、防盗,保持阴凉通风,加强治理。
第十六条易化学品在分类、分堆保管时,堆放不得过高,须留肯定间距做通风道,并做好防潮、防火、以免发生危急。
第十七条易化学品库一律不得使用强电照明设施,要严格遵守公安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治理规章》,储存易化学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及非防爆电器。
储存易燃、可燃等易化学品的仓库四周,不准进展试验、分装、修理、焊割动火等作业。
如需要、按公司安全制度中有关动火作业的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化学品包装应单独存放,不允许卖给私人和个体单位,并严禁流失到单位其他部门。
确实需要重复使用的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展检查,并按规定进展检测,对存在的问题应做好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年。
第十九条易化学品构成重大危急源的,遵从重大危急源相关治理制度。
第五章易化学品出入库治理和验收
其次十条易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需由使用部门专业人员、送货人、选购员在场监视卸货、验收,数量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准时办理入库、出库等手续。
选购人员同时做好合格证、说明书等材料的收集和备案工作。
其次十一条研发中心应建立出入库台账,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
易化学品出入库前必需认真检查登记,对品名不清的物品制止出入库。
在物资验收和使用过程当中,如觉察有质量、数量、品种等问题,领用部门负责人联系供给部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其次十二条无关人员不得随便翻开易化学品专用柜。
专用柜应每月盘点当月的领用数量和库存数量。
如在盘点中觉察存在数量不对应,应马上报告主管领导。
如觉察非法流出应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
其次十三条领用部门须开具易化学品领用单,由领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向仓库治理员领用易化学品。
领用人、治理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
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
第六章易
其次十四条易成册备查。
化学品的领用
化学品领用部门应建立易化学品登记台帐,单独装订
其次十五条易化学物品的使用治理要求:
(一)对需要的易化学品成分质量进展化验分析。
(二)易化学品的领用部门,必需妥当保管领用的物品,限量领取,按规程使用,对易化学品的领取不应超过天的用量。
剩余的要准时退回,经保管员核准前方可离开,严禁个人盗窃、私藏、乱放易化学品,严禁用于非生产活动,一经觉察,从重处理。
(三)使用易化学品的场所及操作人员,必需加强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防护工作。
第七章易化学品的废弃与处置
其次十六条对废弃的易化学物品、含有易化学物品废弃物、盛装的容器和包装物等,严禁随便处理或丢弃。
经处理后符合规定前方可排放,相互互起化学反响成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需做专项处置的危急废弃物,要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报公司领导,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前方可处理。
第八章附则
其次十七条本制度暂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制订和解释。
其次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并随着公司进展需要及优化调整而适时修订。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使用治理制度〔四〕
1 目的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治理,标准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在选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治理行为,依据《危急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治理条例》(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选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安全治理。
2.2 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有:醋酸酐、硫酸、甲苯、盐酸。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
组织编制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治理制度,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公司内各环节的安全治理。
相关部门:选购部;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办、易制毒化学品选购及运输过程的安全治理。
物管科;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装卸、储存中的安全治理。
生技科、各车间。
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废弃过程中的安全治理。
4 内容与要求
4.1在生产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应经企业安全生产治理负责人批准,向公安部门申办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选购。
4.2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4.2.1 必需托付符合国家有关危急货物运输治理规定的运输单位担当运输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托付运输。
4.2.2 运输路途中,必需有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路途押运,制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
4.2.3 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物料的性质,佩戴相应
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需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4.3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4.3.1 治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急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学问。
4.3.2 易制毒化学品必需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治理。
4.3.3 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4.3.4 入库前,必需进展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4.3.5 生产车间领料人员凭领料单通知仓库保管员领料,仓库保管人员认真核对品名、数量后发货。
必需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员同时搬运生产中所需的易制毒化学品。
4.3.6 易制毒化学品发出后,仓库保管人员应马上依据领料单据登入易制毒化学品台帐进展核销。
4.4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4.4.1 使用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必需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后必需更换工作服,清洗前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4.2 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需进展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4.3 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在使用中必需有二人以上同时操作,投料计量必需经班长或指定主操作人员复核,并做好记录。
4.4.4 剩余易制毒化学品必需严格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需认真复核。
4.4.5 不再使用时,必需将剩余易制毒化学品退库,并办理相关手续。
4.5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废 4.
5.1 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需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前方可处理。
4.5.2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需经处理,符合有关规定前方可排放,凡能相互互起化学反响成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4.5.3 凡撤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需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前方可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