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药遴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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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药遴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药事管理,规范药品的引进、遴选流程,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药品,更好地满足疾病预防控用药需求,特制定《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药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组织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药品准入小组负责药品的准入工作。
二、申请条件
新药指与我院现有药品通用名、规格、剂型或厂家不同的药品。
每个科室每年的新药申请不允许超过2个品种(新成立的有特殊用药需求的科室不允许超过5个品种)。
新增品种(通用名不同)须按“新药集中遴选流程”,由中心准入会议讨论通过。
三、遴选流程
药品准入小组每年召开1-2次会议,按照“新药遴选原则”,对提交的新药申请集中讨论,遴选适宜新药。
流程如下:
科室书面提出新药申请→药品准入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签字同意→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批。
四、遴选原则
药品遴选遵循“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价格合理、基药优先、集采优先、能够保障供应、符合相关政策和中心实际情况”的原则。
1.符合《中心药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
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2.选择确需、药物作用针对性强、长期使用安全、不良反应少、有循证医学证据的品种。
3.执行国家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相同通用名的药品在有中标品种的情况下,原则上不能选用非中标品种。
4.优先选择《中国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品种。
5.优先选择国家谈判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有明显价格优势的品种。
6.规格、剂型合理,同样的给药途径下,尽量选择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7.优先选择权威指南治疗方案中主要治疗用药,特别是填补中心药品作用或类别空白的品种。
8.复方制剂应有联合使用依据,适用于临床,性价比明显高于组合使用同品种单方制剂。
9.优先选择知名药企供应稳定、价格合适的药品。
10.根据相关政策,不接受与带量采购相冲突品种的申请;不接受未挂网品种的申请;原则上暂不接受备案采购等非中标品种的申请。
11.以下品种不推荐准入:①作用针对性不强,适应症宽泛,可以归为辅助性、营养性药品的品种,特别是既往已淘汰或既往有类似品种且销量较大或虽为全新品种但价格较高或药品准入小组认为易滥用的品种;②现有品种的改良品种,作用可能有所增强或不良反应可能有所减少,但价格显著高于现有品种或医保不能报销或报销比例低,明显增加患者负担的品种。
12.新药引进要维持进出平衡,控制品种数量无大的变化,每个临床科室每年的新药申请不超过2个品种(确需超过2个品种的,须对应提供可淘汰的主要在本科使用的专科用药),引进新药的同时要考虑淘汰促销嫌疑大的品种、部分非基本药物品种和滞销品种。
注:本文观点不代表作者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