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际铁路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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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际铁路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国家、地方的环保法规、标准,贯彻“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原则。
建立环保体管理体系,明确管理目标,健全环保管理制度。
1.7.1 生态环境
1.7.1.1 绿化防治措施
(1)路基地段
路堤边坡坡度:0~8m,1:1.5,8~12m,1:1.75,并于8m 处设一级边坡平台,宽2.0m。
路堤边坡防护应根据路堤高度、填料性质等确定,一般采用如下防护:
路堤高度小于等于3m时,边坡一般采用C25预制混凝土正六边形空心块内种爬地柏并撒草籽防护,空心块以下铺设0.2m厚种植土。
顶部和底部采用C25混凝土加固,混凝土骨架厚度为0.5m。
路堤高度大于3m时,一般采用C25混凝土拱型骨架防护(主骨架间距3.0m;支骨架间距3.0m),混凝土骨架厚度为0.5m,骨架内铺设混凝土空心块,内种爬地柏并撒草籽,空心块以下铺设0.2m厚种植土。
雄安新区内绿化要求高,路堤边坡采用生态绿色护坡防护,生态绿色护坡是集土木工程结构、绿化、环保、节能降
耗于一体,由具备特殊功能及特定技术参数要求的组件构成。
组件主要包括:排水槽、生态草灌袋、排水联结扣及排水管等。
路堤边坡高度大于4m时,于路堤两侧边坡水平宽度3.0m范围内,自坡脚至基床表层每隔0.6m铺设一层TGSG30-30双向拉伸塑料土工格栅。
(2)桥梁地段
桥梁地段绿化设计范围应包括桥下用地界内及适应绿化的桥台锥体边坡,并应考虑维修通道、救援通道、地方道路等设置要求,维修及救援通道范围内可植草。
桥下范围内种植耐阴草进行绿化,每侧防护栅栏以内种植2排灌木,穴距1m×1m,交错种植,每穴4株。
其它场地绿化设计应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3)绿色通道工程数量
区间路基、桥梁沿线绿化工程数量见下表。
区间路基、桥梁沿线绿化工程数量表
概算段落
区间绿化数量
区间路基绿化区间桥梁绿化
藤本绿化绿化乔木藤本撒草籽灌木
植物灌木植物(耐荫
草)(紫穗槐)
藤本
植物(爬山虎)
灌木
(紫
穗槐)
小
乔
木
(
垂
柳)
大乔
木
(刺
槐)
藤本
植物
(爬
山虎)
棵棵棵棵棵m2棵16-省界至雄
安站(含)-施
工图
16728 17432 478 478 1502 787746 826436 17-雄安动车
所(含走行
线)-施工图
5960 7270 455 0 413 83951 68213 20-廊涿城际
同步实施-施
3747 1724 216 216 1612 101494 88795
工图
21-天津至新
机场联络线
34208 25233 同步实施-施
工图
22-津九联络
线同步实施-
117 12856 施工图
23-京港台高
铁同步实施-
98100 56877 施工图
24-石雄城际
同步实施-施
92173 68213 工图
1.7.2 噪声环境
全线共计有46处声环境敏感目标,正线敏感点共41处,
其中学校、幼儿园3处,机关单位1处,居民住宅37处,
动车走行线敏感点2个,动车运用所附近敏感点3处。
设置2.3m高桥梁声屏障18处,9500延米。
其中正线声屏障16处8040延米;动车走行线2处1920延米。
设置3m 高路基声屏障1处,700延米。
全线设置隔声窗38处。
(1)合理安排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充分利用既有车站站场等安排大临工程;施工场界内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的一侧。
(2)科学合理的布局施工现场,根据场地布置情况估算场界噪声,遵循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对沿线临近居民密集区施工场地四周设3m高左右的施工围挡;并加强施工机械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对主要施工机械采取加防振垫、包覆和隔声罩等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临近居民区时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
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并公布施工期限。
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
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
严格控制。
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敏感目标附近的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4)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和载重车辆走行时间,尽量不穿村或远离村庄,减小运输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5)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在施工前用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张贴施工告示与说明,取得当地居民的理解与谅解;同时,施工时做好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降低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污染。
1.7.3 环境振动
新机场至雄安新区段沿线共有27处环境振动保护目标均为居民住宅。
待工程开通运营后,可根据敏感点处振动实测值采取搬迁措施。
(1)选择环境要求较低的位置作为固定制作作业场地,例如梁体制作等场地应避免靠近居民住宅等敏感区(点);
(2)施工车辆,特别是重型运输车辆的运行通路,应尽量避开振动敏感区域;
(3)尽可能将产生振动的施工设备置于距振动敏感区30m外的位置,以避免振动影响周围环境;
(4)在靠近居民住宅等敏感区段施工时,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夯土式压路机等强振动的机械;在环境敏感区段,尽可能采用静力压桩机等低振动工艺代替打桩施工。
1.7.4 电磁环境
电磁环境保护目标29处。
待铁路建设完工并通车后进行测试,如确有影响,再实施补偿,补偿措施为对敏感点中可能受影响的电视用户预留有线电视入网补偿经费或卫星天线购置费。
1.7.5 地表水
(1)工程跨河桥梁的基础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
桥墩施工时,严禁将泥渣、泥浆弃于河道中,应设置泥浆坑及沉淀池。
桥梁钻孔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桥梁施工对河堤、河道的保护,若施工过程中对河堤、河道造成一定影响,需在施工完成后予以恢复。
施工结束后用土填平泥浆坑及沉淀池,恢复地表植被。
(2)隧道施工排水清污分流,含油污水采取隔油、沉淀、气浮、过滤措施,于本工程隧道两端各设隔油沉淀池1座、气浮设备1套、过滤设备1套,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分别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307-2013)排入地表水体B排放限值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隧道附近沟渠。
(3)各大临工程场地设置多级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用于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的降尘用水和箱梁的养生用水,做到生产污水不外排。
施工机械维修点应设硬化地面及干化池,防止机械清洗污水对水体、土壤的污染。
加强施工机械
的检修,严格施工管理,避免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油。
当堆料场存放特殊性的物质如:沥青、水泥等应设篷盖,防止被雨水冲刷造成流失,污染环境。
(4)由于施工营地分散,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有一定难度,建议施工人员宿营地设化粪池收集营地内污水,并加强管理,及时清掏,由环卫人员及时运送至环保部门指定场所,或者积肥。
防止雨季污物随水漂流,污染周围的水环境。
对于施工营地的食堂污水,应设小型隔油、集油池,含油污水经过隔油处理后汇入化粪池一同处理。
1.7.6 地下水
(1)避免在邻近水厂水源地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
施工营地设置在水厂水源地之外,施工营地尽量远离水源地,防止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入渗污染水体;施工人员集中的居住点,应设有临时集水池、化粪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设施,并配备吸粪车,定期将生活污水外运处理;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
(2)建筑材料存放场远离水源地设置,各类筑路材料应有防雨遮雨设施,工程废料要及时运走,不得置于各水厂水源地内。
(3)施工机械维修点尽可能远离水厂水源地,并设硬化地面及干化池,防止机械维修、清洗污水对土壤、或入渗对地下水水体的污染。
加强施工机械的检修,严格施工管理,
减少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油。
(4)在水厂水源地附近施工过程中,应做到井然有序的实施组织设计,对临近水源地路段临时取弃土、堆料等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文明施工。
(5)施工单位主动与各水源地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严格按照有关保护规定安排施工作业。
合理进行施工组织和场地布置,大型施工机械布设位置应远离水源地。
(6)正常工况下工程对地下水影响较小,在风险事故状态下及时采取封闭、截流等保护措施。
1.7.7 大气环境
(1)施工中应强化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沿线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及施工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
(2)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并进行维护;暂未开工的建设用地,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未开工的,应当采取临时绿化等防尘措施。
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
(3)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现场道路以及出口周边的道路不得存留建筑垃圾和泥土。
(4)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
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
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
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
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5)在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以及工地堆存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土方应当采取遮盖、密闭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6)基坑开挖作业过程中,四周应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
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四周必须使用围挡封闭施工,并采取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严禁敞开式拆除。
(7)施工期间,加强车辆运输的密闭管理,运输时采用密封车体,尽量减少扬尘。
装卸和运输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完全密闭措施;
(8)对施工现场中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进行绿化和美化。
不得设置燃煤、燃油等小型锅炉,炊事、洗浴等必须使用清洁能源。
(9)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
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
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严禁在施工场地焚烧废弃物以及其它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
(10)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材料切割、金属焊接、喷涂或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1)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12)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应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查监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不得上路行驶;严禁使用劣质油,加强机械维修保养,降低废气排放量。
1.7.8 固体废物
(1)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2)各施工场地和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专人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集中处理,禁止随意丢弃。
(3)彻底清理拆迁及施工营地撤离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场所进行处置。
(4)沿线周边环境敏感区内不得设置取(弃)土场,
施工剩余物料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指定临时场所(生态红线管控区外),并设专人定期及时清运。
1.7.9 环境监测计划及方法
1.7.9.1环境监测计划
(1)施工期的生态防护措施,工程后的生态恢复措施。
(2)动车所下游区域、临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段落,施工期选择对可能受影响地下水水质每月监测一次,直至施工结束。
(3)沿线临时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置。
(4)施工噪声、振动对附近居民区等敏感点的影响。
(5)施工期间的垃圾处置情况。
1.7.9.2监测手段及方法
采用巡视、工点检查、资料收集、现场监测等手段进行检测。
本工程施工期主要监测计划详见下表。
施工期主要环境监测方案
监
测要素监测点
监测
参数
监测方法
监
测
频
率
标准
执行
机构
负责
机构
监督机
构
生态弃土场、
路基边
水土
流失
GB/T1645
3-1996《水
1
次/
GB/T16453-199
6《水土保持综
由施
工
建
设
地方环
保、水
测要素监测点
监测
参数
监测方法
测
频
率
标准
执行
机构
负责
机构
监督机
构
环境坡、施工
便道等典
型敏感点
量土保持综
合治理技
术规范》
《铁路建
设项目水
土保持工
作规定》
月合治理技术规
范》
《铁路建设项
目水土保持工
作规定》
单位
委托
单
位
保主管
部门
环境噪声知子营中
学、北落
店村、望
架台村等
等效
A声
级
《建筑施
工场界环
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52
3-201)
1
次/
月
《建筑施工场
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523-201
)
《声环境质量
标准》
(GB3096-2008
)
由施
工
单位
委托
建
设
单
位
地方环
保主管
部门
振动北套里
村、北落
VLz10
GB10071-
88《城市区
1
次/
GB10070-88《城
市区域环境振
由施
工
建
设
地方环
保主管
测要素监测点
监测
参数
监测方法
测
频
率
标准
执行
机构
负责
机构
监督机
构
环境店村、望
架台村
域环境振
动测量方
法》中的
“铁路振
动”测量方
法
月动标准》中“铁路
干线”两侧标准
单位
委托
单
位
部门
空
气质量沿线主要
施工工点
施工
扬尘、
运输
车辆、
施工
机械
排放
现场检查
2
次/
年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
由施
工
单位
委托
建
设
单
位
地方环
保主管
部门
水
环境施工营地
pH、
SS、
COD、
BOD5
、动植
按照《环境
监测技术
规范·废
水》进行监
测;
2
次/
年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
由施
工
单位
委托
建
设
单
位
地方环
保主管
部门
测要素监测点
监测
参数
监测方法
测
频
率
标准
执行
机构
负责
机构
监督机
构物油
水环境榆垡南各
庄水厂、
固安县知
子营水
厂、南孟
水源地以
及南孟镇
南孟水厂
水源地
色度、
浊度、
pH、
COD、
BOD5、
氨氮、
SS、石
油类
GB/T5750
-2006生活
饮用水标
准检验方
法
2
次/
年
《地下水质量
标准》
GB/T14848-20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