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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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金额管理规范
为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必须严格遵循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的原则,确保每一笔金额均有明确的账目记录,并与实际物资相符。

校内设备管理制度
1. 校内设备原则上不得擅自移动。

若确需移动,分管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需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整账目,以确保全校设备的有序流动。

2. 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应由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账,以便于日后的清点与查找。

教职工在调离或退休时,校务办公室需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账手续。

3. 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应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办理交接手续,以确保人员变动时账物清晰无误。

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
1. 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财务领导、固定资产管理员、主管会计为成员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领导与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

2.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应每年定期组织实施,且至少进行一次,通常安排在每年年底进行。

3. 各部门需按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对本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4. 对于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

5. 各部门应认真组织实施清查工作,密切配合,确保不漏项、不留死角。

6. 领导工作小组需根据各部门财产登记表进行逐一核查,确认无误后由核查人签字,并检查是否有疏漏。

7. 固定资产管理员需对数据进行汇总和整理,并与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逐一核对。

8. 对于应报废或更新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研究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核减固定资产原值。

对于闲置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报上级部门设备管理机构统一处置,并作相关会计处理。

9. 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需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必要的会计处理。

10. 根据相关手续及凭证,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总账。

11. 根据调整后的固定资产明细账,更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数据,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12. 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查找问题,总结经验。

固定资产报废、核销、转移管理制度
1. 固定资产的核销、转移涉及学校占有的固定资产产权或使用权的转移和核销,包括调拨、变卖、报废等。

处置范围包括闲置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报废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盘亏、呆账、丢失等非正常损坏的固定资产、因技术经济因素需淘汰的固定资产、因单位撤销、分立、合并等原因发生产权或使用权转移的固定资产,以及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需处置的固定资产。

2. 在提出核销、转移固定资产申请前,学校主管固定资产的负责人需会同固定资产专管员及使用人进行初步鉴定。

人为因素造成的损毁按非正常报废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丢失的固定资产需上报当地公安机关。

3. 核销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核销审批表》,转移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审批表》,并按规定上报审批。

4. 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如可变价出售,所得款项应作为单位重新购置固定资产的专用资金,由财务部门按财务会计制度处理。

5. 报废固定资产的变价出售需遵循公开原则,接受财务、审计和监察部门的监督。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变价收入隐瞒、截留、坐支或挪作他用。

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1. 拟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

2.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产,包括使用《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并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及正常维护工作。

同时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财务审核、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数据备份等工作。

3. 设置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按月与学校财务会计账簿进行核对。

.4 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5. 办理固定资产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计划财务科审核批准。

6. 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2024年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二)
一、年度财产核查与验收
年度核查遵循如下程序:核对订购目录与实际数量的一致性;检查配置账单、入库单与实物的相符性;审查财产保管及使用状况,以确定是否存在损坏。

验收结果将被整合成详细的验收报告。

③验收报告需详细列出任何财产遗失或损坏的状况及相应的处理建议,参照财产物资赔偿制度。

验收报告需制作三份副本,分别送交办公室和财务室各一份。

5、因工作调动、退休等缘由离开原部门,必须至总务处办理财产交接手续,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6、在特殊情况下,如办公、教学等需求调整财产(或负责人变更),相关人员需至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

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将追究原领用保管人的责任。

(四)财产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财产报废,需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认无修复价值后,相关人员书面提交报告,总务处提出意见,由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核,最终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

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需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并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对于低值易耗品,应秉持节约和爱护原则使用。

如发生损坏,需及时向相关处室、年级、教研室报损,并在总务处登记。

3、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得随意销毁或转给私人,应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变价处理。

变价处理需在工会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所得收入应上交至学校专用账户。

三、公物的借用与损赔
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者,需出具借据。

在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善导致物品丢失,应按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由当事人根据损坏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学校教职工携带公物离校,需持有总务处出具的物品出门证。

若无出门证而被门卫放行,一经发现,将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等值的工资。

4、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如有特殊情况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四、财产物资赔偿制度
第一条:财产、物资损坏、丢失的索赔事宜,由总务处负责,财务室提供协助。

第二条:财产、物资在储存过程中损坏、丢失,如查明系因保管不善造成,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保管不善包括以下情况:
1、摆放、取用不当;
2、收发失误;
3、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的腐烂、霉变、虫蛀、鼠啃等;
4、未采取有效防盗措施导致的财产、物资被盗;
5、其他保管不善的情况。

第三条:财产、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损坏、丢失的赔偿,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分配给个人使用的工具与用品,如教学用品、测试仪器、电工工具、量具、耐用文具、办公桌椅柜等,在未达到使用年限前丢失或非因公损坏的,由领用人自行赔偿。

2、各类财产的使用年限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3、公共物品损坏、丢失,相关管理部门应迅速确定责任人,由责任人赔偿。

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使用或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共同赔偿。

4、学生故意损坏、丢失学校财物,由物品归口管理责任人确定当事人,由当事人赔偿。

无法确定当事人的,由管理责任人赔偿。

学生故意损坏的,将加倍处罚,并将处罚事由通知家长(另见《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5、贵重物品如照相机、电视机、功放、摄相机、电脑、乐器等,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并制定相应的使用和保养制度。

因使用和保养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赔偿。

6、图书、资料管理部门需建立借阅制度和相应管理制度,丢失、损坏图书资料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校时,如有财产丢失或损坏,应先进行财产、物资赔偿,之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第五条:财产、物资损坏、丢失后的索赔责任及赔偿程序。

资产管理人员需将具体情况和应赔偿金额等形成书面报告,交由总务主任签字后,交财务室,并通知相关人员到财务室交款,或从其工资中扣
回应赔偿金额。

如赔偿金额较大,无法一次性从当月工资中扣回,可分月扣回,但每月扣款金额不得低于责任人当月工资的____%。

第六条:本校
2024年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三)
固定资产及物品管理制度
一、易损品管理
易损品,指易于损坏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玻璃杯、灯泡、试管等,此类物品无需进行专项登记。

二、固定资产管理
1. 核算范围
单价超过____元,且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类物品。

课桌椅。

图书资料。

2. 分类
依据原国家制定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进行分类。

3. 计价
新建、购入、有价调拨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入价和调拨价入账。

自制的固定资产,依据实际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入账。

原财产改制成另一财产时,应先办理报废手续,后按改制成的财产估价入账。

无偿调入、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同期市场价估价入账。

调出、报废、盘亏和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在办妥手续后按账面数销账。

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拆除时,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修理、修缮费用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购置固定资产的包装费、杂费及附加费(除汽车外)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学校固定资产按现行财务制度不计提折旧。

4. 管理办法
总务处负责统管固定资产,建立学校固定资产总账和部门财产明细账。

各部门指定兼职财产管理员,建立部门财产明细账。

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确保学校账与部门账相符,账物相符。

固定资产购置须经仓库保管员验收、登记,并录入教育资产监管网,打印资产条形码后交使用部门验收。

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区分情况处理,自然损耗可由使用部门填写报损、报废单,经部门主管审定后交总务主管核对验收。

报废残品变价处理后的收入交学校财务部门,并打入财政局指定账户,用于重置固定资产。

图书资料按图书管理办法管理,损坏或遗失需照价赔偿,贵重和稀缺图书资料无法补充的应增加补偿倍数。

部门财产管理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变动时需与学校财产管理员共同办理财产清点交接手续。

会计控制固定资产总值,总账设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基金;部门设部门明细账,记录本部门财产物资。

定期对账,保持账账相符。

三、低值耐久物品管理
1. 价值在____元以下,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财产列为低值耐久物品。

2. 分类按使用功能区别进行。

3. 管理办法与固定资产相同。

4. 学校设低值耐久物品总账,部门设低值耐久物品明细账。

四、低值易耗品管理
低值易耗品指领用后即被消耗的材料物品,如办公用品、实验用药品材料、维修用材料等。

学校设收发室及仓库管理员,建立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做好购入验收登记和使用登记手续。

五、账簿设置
1. 财产物品验收登记簿:记录所有订购、采购和调拨的财产物资验收情况。

2. 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验收单:仓库管理员按物品分类开出验收单,分别留存、交财务和部门管理员。

3. 固定资产登记册:详细记录学校固定资产情况。

4. 耐久物品登记册:记录方法与固定资产登记册相同。

5. 低值易耗品明细账:记录消耗性物品,需确保账实相符。

6. 固定资产账册:学校设固定资产总账、总分类账,部门设固定资产分类账。

7. 教职工公物借用保管登记卡:记录教职工借用或保管学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物品的情况。

2024年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四)
为强化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职责,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并有效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特依据相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我校固定资产涵盖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以及其他固定资产等七大类。

一、采购制度
1. 采购物品须预先填制购物申请单,详尽列明物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及用途,并确保采购实物与申请单内容一致。

2. 购物申请单须经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及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共同签字确认。

3. 涉及专控商品及政府采购项目,必须严格遵循既定程序办理,待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 财产管理员负责物资的验收入库工作,要求购物物品、申请单及发票三者齐全,并据此登记入账。

会计入账联应及时转交财务部门处理。

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则依据基建科出具的财产调拨单入账。

2. 入库时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特别关注危险品、易腐蚀及易爆物品,确保妥善保管。

3. 遵循勤俭办学原则,合理控制仓库库存,同时确保教学所需物品的充足供应。

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监督验收入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 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均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 财产管理员需根据物品分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总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 按时完成上级部门要求的各种报表编制工作。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 仓库物品由财产管理员实行统一管理。

2. 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相应手续,多余物品应归还仓库。

3. 教学物品专用于本校教学,不得挪作他用。

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借。

4. 出借物品须填写出借单,并凭出门单放行。

5. 出借物品需按期收回。

6. 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应及时收回并统一管理出借物品。

7. 人员调动时需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的清理工作。

8. 归还物品时需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 赔偿事宜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损坏者持赔偿单至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 报废物品需区分处理,查明报废原因。

失窃物品需有备案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2. 报废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需遵循相关规定执行。

3. 报废单需经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及财产保管员共同签字确认,并附详细说明。

4. 报废物品处理所得资金应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 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年度清查,确保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发现盈亏、报废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的一致性。

每次清查均需留存书面资料。

2. 资产清查工作应在学校领导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并组织相关人员参与。

3. 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与实地盘点为主,辅以抽查及临时盘仓等方式,旨在全面摸清资产状况,确保财产安全。

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处理,并指定人员撰写报告以备核查。

2024年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五)
为有效强化并规范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防止其闲置与流失,并进一步提升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特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分类与折旧
1. 定义:固定资产系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且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2. 标准: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各类设备、器具、工具等;或虽非主要生产设备,但单位价值达到一定标准(具体金额待填写)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

3. 折旧计提:除已提足折旧但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折旧按月进行,当月新增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自下月起开始计提;当月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自下月起停止计提。

4. 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

具体公式为: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待填写)确定。

5. 折旧政策稳定性:折旧方法及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6. 分类与年限:固定资产依据其性质及使用特点进行分类,并设定相应的折旧年限。

具体分类及年限详见后续说明。

二、固定资产的计价
固定资产的计价依据其来源不同,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购入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及相关费用(如运杂费、包装费、安装成本、保险费、税金等)作为原价;国外购入还需包括关税、手续费、佣金等。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以评估确认价值、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重置价值等为依据记账。

捐赠固定资产:依据捐赠者提供的发票或相关凭证所列金额,加上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无发票或凭证的,按同类设备市场价确定。

改扩建固定资产:按原账面价值减去变价收入,加上改扩建实际费用计价。

盘盈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确定。

未移交固定资产:可先按暂估价值入账,待实际价值确定后调整。

固定资产计价过程中,除特定情况外(如重新评估、增加补充设备、改良装置、部分拆除、调整暂估价值、发现原值错误等),已入账价值不得随意变动。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遵循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具体职责如下:
使用部门:负责建立并执行使用、保管责任制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建立台账或卡片,及时反映增减变动情况;正确使用并维护保养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报告。

管理部门(综合办公室):负责设置固定资产台账和卡片,确保账、卡、物一致;审核并办理固定资产相关事宜;对使用部门进行指导检查;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并处理盈亏报废;健全档案资料并编制固定资产编号及标签;与财务部门定期核对台账。

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与数量核算;建立健全核算体系并设置总账、明细账;办理固定资产相关财务手续;正确计提折旧;参与清查盘点工作。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与修理
购置:由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单》,明确请购日期、请购单位等信息后提交审批。

保管:按照既定制度执行,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修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理维护,确保固定资产正常运行。

2024年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六)
一、入库管理制度
1. 所有物品必须经过严格验收,否则不予入库。

2. 严禁将新购物品与私人物品进行调换。

3. 入库时,需明确区分物品性质,对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等需采取特殊措施,妥善保管。

4. 对于入库的教学设备,相关部室负责人需协同后勤处及供应商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确保相关资料的存档。

5. 遵循勤俭办学原则,各部室应尽量减少积压物品,同时确保教学所需物品的充足供应。

学校总务负责人需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造册登记制度
1. 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全权负责。

2. 固定资产管理员需根据物品的类别及时记账,分别登记总账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记账工作需做到及时、准确,并按月结账、对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 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任务。

三、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 仓库存放物品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 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正式手续,多余物品需归还仓库。

3. 教学物品仅限教学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借。

4. 出借物品需填写出借单,并持有出门单方可带出。

5. 出借物品需按期收回。

6. 每学期结束时,固定资产管理员需及时收回并统一管理所有出借物品。

7. 人员调动时需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 归还物品时需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将按赔偿制度执行。

9. 赔偿事宜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损坏者需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四、财产报废制度
1. 报废物品需进行区分处理,并找出报废原因。

若为失窃物品,需有备案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 报废物品由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登记管理,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需按有关规定执行。

3. 报废单需经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并需校长批准。

4. 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需及时入账。

五、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制度
1. 学校内部调整时,由管理部室组织相关部室进行财产清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2.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上一级管理部室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3. 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时,需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六、资产清查制度
1. 对学校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对于发生的盈亏、报废等情况需及时处理并调整账户。

清查结果需留有书面资料。

2. 资产清查工作需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并组织相关人员参与。

3. 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辅以抽查和临时盘仓等方式以确保家底清晰、财产安全。

发现差错需查明原因并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处理并由指定人员撰写报告以备核查。

七、固定资产领导小组岗位职责
一、组长职责
1.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并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以及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

2. 组织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 领导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管理中的重要问题部署管理任务并制定工作计划。

4. 组织制定全校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和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

5. 审查批准学校固定资产购建、处置、清查等重大经济事项。

6. 确定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管理人员。

二、副组长职责
1. 协助校长组织全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领导各职能部室实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监督执行情况。

3. 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管理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4. 组织相关部室研究并向校长提出制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购建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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