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集中整治市区载客三轮车地调研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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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整治市区载客三轮车的调研思考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加快和新型城镇化不断提速,我市载客三轮车数量也在迅速增加,载客三轮车虽然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市民出行,增加了困难群体的就业和收入,但也引发了较大的交通安全、社会稳定、城市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带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对其进行集中整治迫在眉睫。

开展市区载客三轮车集中整治,对改善日益拥挤的城区交通状况,规范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品位,树立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一、市区载客三轮车的基本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载客三轮车有XX辆,从业人员XX人。

市区约有XX辆,从业人员XX人。

主要分布在长途汽车站、百货大楼、市中医院、利群购物广场周边。

二、载客三轮车的危害和不良影响
一是抹黑城市形象。

随着我市旅游资源的开发丰富和立体化交通网络的渐具规模,游客数量连年增长,XX年游客数量达XX人,比去年增长XX%,尤其是机场的建成通航,必将吸引更多高层次、高质量、高消费能力的中高端游客来我市,进一步扩大我市影响、提高旅游收入。

载客三轮车的
大量存在,不仅不符合旅游城市的定位,拉低了城市档次,而且影响了城市品牌形象和发展层次,给靓丽色彩遮上一层“灰色”。

二是存在安全隐患。

载客三轮车的驾驶员大部分为无业、农民等低收入人群,受文化程度等因素制约,大多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且绝大部分不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

载客三轮车大都经过加装电瓶、搭建遮阴棚、安装座椅等非法改装,多数车辆缺乏定期检查维护,甚至早已达到报废年限,基本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安全隐患很大。

加之载客三轮车动力有限、制动不足,特殊天气和特殊路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载客三轮车因不能办理注册登记和上牌,不能办理相关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巨额的民事赔偿金只能由驾驶人支付,受害人得不到相应保障。

三是扰乱交通秩序。

三轮车一般停靠在人员密集、交通压力较大的商场、批发市场、医院、学校、车站等周边,旅游旺季期间又集中于沿海景区和民俗旅游村,乱停乱放现象严重,驾驶人三五成群闲谈等客,道路交通资源被随意占用。

行驶中,三轮车“蛇行鼠窜”、争道抢行、随意掉头、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人为制造交通堵塞,影响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近年来,有关部门对商场、医院、车站等周边盲道上非法停车聚集的三轮车依法驱离XX 余台次,处理闯禁区的三轮车XX余人次,但收效甚微。

四是影响社会稳定。

非法营运车主素质良莠不齐,其中不乏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外地游客的人员,有的甚至成为“两抢一盗”案件运输环节的从犯,前期,济南、苏州、XX等地出现多起黑车驾驶员非法囚禁、伤害他人的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侧面反映了黑三轮的脱管问题。

同时,三轮车没有营运资质,非法营运载客干扰了正常客运秩序,使公交车、出租车等具有合法营运资质主体,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因客源减少造成收益减少,易诱发冲突。

三、载客三轮车治理难的成因
近年来,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市管理等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采取了卓有成效的治理。

尤其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以来,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能,下大力气加强城市治理。

但受多因素困扰,市区载客三轮车没有得到根治。

陷入“一乱就治、一治就访、一访便停、一停再乱”的恶性循环。

载客三轮车治理难,主要有四个方面原因:一是法律法规存在“盲区”。

在生产端,摩托车产品虽然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授权省级质监部门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以下市县质监部门不具备认证执法主体资格。

在销售端,工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改革后,载客三轮车经营者不存在无证经营问题;市场上销售的载客三轮车,在出厂时就具有合格证明,都能合法销售。

在营运端,三轮
车不属于现行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调整范围之内的运输工具,对电动三轮车既没有规范管理规定,也没有明文禁止规定。

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交通运输部门无权认定三轮车“非法营运”并对其实施处罚。

在驾驶端,存在国家法律与省级办法的冲突,交警部门在对电动三轮车牌证管理及从业人员驾驶资质审查等方面缺乏法规依据,管理职能、权限受制约。

因此,涉及到三轮车的管理单位均有部分查处责任和权力,但又受到很大制约,看似“九龙治水”,实际缺乏具体有效、牵头抓总的部门。

二是治理手段简单乏力。

对载客三轮车,进行管理的有效手段不多,基本只有暂扣、罚款等。

但新《物权法》实施后,扣车、收电瓶、拆篷子均属违法行为,不能继续采用。

交警虽可以因违规驾驶进行罚款,但罚款数额较低,形不成震慑。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在人行道违规停放车辆进行行政处罚,但因为载客三轮车绝大部分不登记、无牌照、不年审、当事人不配合,无法确定当事人的准确信息,难以下达有关法律文书、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罚款难以收缴;违章现场证据难以采集导致无法移交警处理,导致只能予以劝阻,管理效果差。

由于缺少具体的运营组织,面对数量如此巨大的从业人员,客观上增加了管理难度。

在具体管理中,有的三轮车驾驶人在遇拦截检查即疯狂驾车逃避检查,危及其本人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的驾驶人在车辆被查扣后
当场以耍泼、自残等方式对抗阻挠执法,有的以家庭困难等种种理由到交警部门无理纠缠,严重影响正常执法。

目前,该部分从业人员已形成一个较大的社会群体,甚至以“存在即合理”的心态、以“弱势群体”的名义与政府有关部门强势对抗,不仅增加了管理难度,而且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

三是群众需求促其壮大。

一方面,广大市民巨大的出行需求和当前我市公交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

三轮车路线随意灵活,能穿街走巷,可以议价,而且大多数时候处于“车等人”的状态,具备一定的便利度、舒适度、快捷度,自然成了部分群众的良好选择。

另一方面我市公共交通服务相对滞后。

公交线路安排不够科学合理,跟不上城市扩张的速度,部分地区线路偏少或还存在空白;公交车频次低、数量少,造成部分线路尤其在高峰时期车上非常拥挤;出租车数量不足,且在下午下班、特殊地段、雨雪天气无车可用,等等。

这就给了载客三轮车足够的生存空间并发展壮大。

四是利益驱动刺激疯长。

载客三轮车门槛低,一辆车仅需3000—8000元左右,司机不需要具备太多的技能;成本低,充一晚上电大约需要7—12元左右,即可满足次日的需要,比汽油、燃气成本低很多;收入高,载客三轮车没有明码标价和规定的物价标准,全靠司机和乘客商议,其实收费并不比出租车低多少,但是不用上交燃油费、份子钱等,不受油价波动影响,纯收入很高;自由度高,三轮车占地少,
可以走辅道,在车流较多的地方反而比出租车、公交车速度更快,而且从业人员可以完全按照自己实际情况支配工作时间。

因此,即使有别的收入更高的工作,载客三轮车驾驶员们也宁愿选择从事这项工作。

四、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的建议
载客三轮车整治量大面广,涉及千家万户,影响信访稳定,实施中,要多管齐下、齐头并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治理合力。

载客三轮车整治牵扯面广、涉及部门多,单靠一个或几个部门整治很难达到理想效果。

建议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宣传、法制、交通、公安、行政执法、工商、质监、信访、财政、人社、民政等多部门单位和相关区县政府、管委参加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事机构,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依法治理”的原则,开展清查梳理、源头监管、运营整治,着力构建一张“联管、联控、联治”的高效综治网络,有效消除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净化城市交通环境。

要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管委会深入辖区社区、村居,摸清辖区三轮车总量及城区失地居民、下岗职工等从业人员数量,登记备案。

交通运输、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对整治区域进行详细划片分工,实行逐级承包,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执法人员,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要积极靠上做好维稳工作,属地政府要做好辖区三轮车主思想工作,及时掌握车主动
态,信访部门要搞好上访接待,各执法部门要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到市集访闹访等群体事件。

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要加强政策犯规、治理非法营运三轮车的意义等宣传力度,防止发生新闻媒体及网络炒作问题,使政府决策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宣传部门要组织各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对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通过开办专题讨论、电视节目、报纸专栏、微博微信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讨论,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让群众普遍了解其危害性和严重性,营造人人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为做好治理工作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行政执法、公安部门在重要节点和道路悬挂标语条幅,为治理工作造足声势。

同时,积极做好三轮车从业者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其了解非法营运的危害,提高守法出行和文明出行意识。

三是逐步扩大禁行区域,稳扎稳打推进治理。

要坚持“先市区再郊区、先限后治、先压后疏、疏堵结合、稳步推进、最终取缔”的方针。

要进一步明确市区三轮车禁行区域、禁行时间,对一些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也要划为禁行区域。

要提前发布公告,设置禁行标识,对继续在禁行区域运营的,坚持严处与纠违并用,处罚与教育并用,形成逢车必查、严管重罚的高压管控态势。

取得成效后,再继续逐步扩大禁行
区域至市郊、城郊,细功慢火,温水煮青蛙,防止激化矛盾,直至最终取缔。

四是坚持市场、法治、行政手段并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从外省市近年来的治理情况看,类似治理活动一抓就见效、一松就回潮,抓抓就好好、松松就反弹。

要着眼长远、着眼民生,综合多种手段,确保载客三轮车问题得到有效“根治”。

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通过扩展、优化公交线路,提升公交覆盖面,加大提倡使用公共交通的宣传力度,使公共交通成为市民出行的首选,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要着力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完善运力投放机制,科学调节出租汽车总量,做到“蹄疾而步稳”。

要充分利用好设区的市拥有立法权的有利时机,积极与中央和省做好衔接,出台长效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交通运输、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相应的管理责任,规范物流运输企业配送车辆,持之以恒地加强行业归口管理、重要节点管理和路面管理,提高日常管理成效。

要落实好帮扶救助措施,事先制定出帮扶困难群众、就业安置岗位的具体方案,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对转岗的三轮车主,要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就业或免息小额贷款扶持等优惠政策,通过举办三轮车主转岗培训班、转岗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为车主扩大就业渠道、增强就业能力。

对无其他经济来源的从业者,符合低保条件的要优先纳入低保,确因停运导致生活困
难的,及时进行救助,以社会保障水平的不断提升,促进问题的根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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