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惠民菜篮子”平价商店运营实施方案参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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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惠民菜篮子”平价商店运营实施
方案参考范文
为认真贯彻县xx会和县“xx”精神,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县长负责制,建立稳定“菜篮子”价格的长效机制,现就我县中心城区实施“惠民菜篮子”平价商店(以下简称平价商店)建设,制定如下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xx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价格调控政策,坚持以稳价惠民为宗旨,以政府适度扶持为引导,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导,以农超对接为抓手,以长效机制为重点,以规模超市尤其是连锁超市为载体,建立一定数量的平价商店,以日常低于市场均价、节假日时期低于市场均价一定幅度销售群众生活必需的农产品,稳定“菜篮子”市场价格预期,引导和调控“菜篮子”市场价格平稳运行。

二、建设目标和启动条件
2023年县中心城区设立县级“惠民菜篮子”平价门店X 个,在取得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今后视情况适度调整并扩大覆盖范围,最终形成覆盖全县的平价商店网络,建立健全平价商店准入、扶持、运营和管理体系,为稳定群众生活必需的“菜篮子”价格充分发挥作用。

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以及“菜篮子”价格相对平稳时期,以低于市场零售均价销售农产品,引导市场价格平稳运行。

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或当我县单月食品价格指数涨幅达到X%以上(或以市级启动为准)时,或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导致“菜篮子”价格明显上涨时,启动价格调控机制,平价商店以低于市场零售均价X%以上销售指定的蔬菜,且价格低于X元/斤的蔬菜品种不少于X个;以低于市场零售均价X%以上销售指定的肉蛋类农产品。

市场零售均价以县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监测数据为准。

三、工作措施
(一)建设方式
1.依托规模超市尤其是连锁超市建立平价商店;
2.其它有利于群众购买生活必需农产品的销售形式。

(二)建设条件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社会信用良好的企业;
2.平价商店的平价专营区面积不少于X平方米;
3.平价销售品种的数量须达到X个以上,蔬菜、米面油、鲜肉、鲜蛋保障供应;
4.所经营的平价农产品符合国家和省质量安全标准;
5.严格履行稳价责任职责。

(三)建设程序
1.申请。

申请设立平价商店,申请单位应向县发展改革委申请,如实填写《县“惠民菜篮子”平价门店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场所相关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县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核。

县发展改革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县科商经信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财政局赴申报单位实地调查和会议研究后确定入选单位。

3.认定。

由县发展改革委对入选单位挂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经县发展改革委党组研究同意后予以认定。

由县发展改革委与申请单位签订《XX县“惠民菜篮子”平价门店建设协议书》,颁发统一标识的“XX县惠民菜篮子门店”牌匾,向社会公布平价商店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

(四)管理措施
平价商店实行“四个统一”管理。

1.统一明码标价。

平价商店要明示平价销售区和平价销售品种,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使用专用标价签,明码标价。

标价内容和形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统一价格比照。

平价商店需在销售区域醒目位置利用电子显示屏、张贴价格对照表等方式,将所销售商品价格与市场平均销售价格进行对比,接受群众监督。

3.统一目录管理。

平价门店实行目录管理(附件2),根据不同季节和农产品供应情况,企业可以在目录内对具体平价供应品种进行调整。

4.统一组织考核。

县发展改革委会同县科商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对平价商店进行年度考核,既考核全年执行稳价政策情况,也考核执行调控机制运营时段优惠情况,还兼顾考核承担保供稳价的社会责任。

(五)监督制度
县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平价商店的监督、考核工作,会同县科商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不定期对平价商店运营情况进行巡查、抽查。

建立平价商店准入退出机制,对不履职尽责的,取消其平价商店资格,停止适用相关优惠政策。

经检查或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平价商店资格,同时取消各项奖补资格:
1.未按协议规定品种和价格销售的;
2.销售商品存在短斤缺两或有质量问题的;
3.报送价格信息和经营台账资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4.其他违反价格、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等行为的。

(六)扶持政策
1.落实绿色通道政策。

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将免收道路通行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平价商店农产品供应。

2.落实收费减免政策。

对涉及平价商店经营管理的各种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减轻经营者负担。

3.实施财政奖补政策。

平价商店运营资金主要由差价补贴及考核奖励两部分构成。

在实施价格调控机制期间,按照“先控后补”的原则给予差价补助。

在价格调控任务实施结束后,按照规定的销售品种,按蔬菜类实际降价的15%—20%、肉蛋类实际降价的5%—10%以内部分给予差价补贴。

同时,县发展改革委会同县科商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对平价商店运营情况的日常巡查、抽查结果进行年度综合考核,按优秀1万元、良好0.5万元的标准予以考核奖励。

考核情况在县发展改革委信息公开中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予以发放考核奖励。

县中心城区平价商店差价补贴和考核奖励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动平价商店建设是我县保供稳价的重要手段,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平价商店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和稳定物价的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二)明确工作职责。

发改部门要把推进平价商店建设作为价格调控的重要抓手,切实牵头抓好平价商店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财政部门要落实平价商店建设资金,科商经信、农水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通过农超对接、产销对接,帮助平价商店与蔬菜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直销关系,保障市场供应,努力降低流通成本,切实推进平价商店建设。

(三)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各类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建设平价商店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扶持政策,积极推广经验做法,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XX县“惠民菜篮子”平价门店申报表
2.XX县“惠民菜篮子”平价门店指导目录
附件1:
XX县“惠民菜篮子”门店申报表
XX县“惠民菜篮子”门店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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