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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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瑞联煤炭有限公司120万吨/年选煤厂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月16日,准格尔旗瑞联煤炭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验收,参加会议的有验收监测单位内蒙古碧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共7人。
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介绍、验收监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表的详细汇报,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准格尔旗纳日松镇川掌村西北、曹羊线50km处西侧,工程建设内容有原煤棚、洗选车间、精煤棚、块煤棚、矸石煤泥棚危废暂存库等,年洗选原煤120万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8月1日以鄂环评字[2016]75号对《准格尔旗瑞联煤炭有限公司120万吨/年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
项目于2016年9月开工建设,2017年5月竣工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403.1万元,占实际总投资25.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废气、废水的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及达标排放情况。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1.6m3/d,经沉淀池处理后,拉运至内蒙古聚样煤业集团有
限公司阳塔煤矿进行处理;煤泥水闭路循环,不外排。
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煤补水;厂区车间、矸石煤泥储棚采取混凝土硬化防渗措施。
2、废气
选煤厂筛分、破碎机置于全封闭厂房内,设有喷淋设施;原煤储存于全封闭储棚内,受煤坑置于全封闭原煤储棚内,设有喷淋设施;煤炭厂内运输采用全封闭输煤栈桥;产品煤、煤泥和煤矸石进入全封闭储棚内储存。
项目采用1台60KW电锅炉取暖。
3、生态防治措施
厂区种植了松树,绿化面积400m2。
三、验收监测结果
1、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生产正常,负荷达到81.1%-82.5%,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废气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867mg/m3(监控点与参考点浓度已作差),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环境管理制度
企业成立了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环保档案齐全,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专家组: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