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03-001交通服务标准化手册(第一篇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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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员安全职责 (4)
(一)主要负责人 (4)
(二)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 (4)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
(四)财务部负责人 (4)
(五)各业务单位负责人 (5)
(六)班组长 (5)
(七)驾驶员 (5)
(八)动态监控人员 (6)
(九)车辆技术人员 (6)
(十)车辆调度人员 (6)
(十一)车辆维保人员 (7)
(十二)其他从业人员 (7)
二、安全管理规定 (7)
(一)管理机构和人员规定 (7)
(二)安全会议规定 (7)
(三)安全文件档案管理 (8)
(四)安全投入规定 (9)
(五)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10)
三、车辆管理规定 (10)
(一)车辆技术管理人员 (10)
(二)车辆技术档案 (11)
(三)车辆维护管理 (11)
(四)车辆安全应急设备要求 (11)
(五)车辆检测与审验 (11)
(六)车辆报废管理 (11)
(七)车辆保险管理 (12)
(八)车辆停放管理 (12)
(九)行车日志管理 (12)
(十)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 (12)
四、驾驶员管理规定 (13)
(一)驾驶员档案管理 (13)
(二)驾驶员聘用管理 (13)
(三)驾驶员安全告诫 (13)
(四)驾驶员职业健康管理 (13)
(五)驾驶员调离和辞退 (13)
(六)驾驶员防疲劳驾驶 (14)
(七)驾驶员家访关怀 (14)
(八)劳保防护用品管理 (14)
(九)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 (14)
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 (14)
(一)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 (14)
(二)隐患排查和治理 (14)
(三)事故事件处置管理 (15)
(四)应急预案管理 (15)
六、安全生产绩效管理 (16)
(一)安全生产绩效管理 (16)
一、人员安全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
作为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总经理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推动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确保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
3、确保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4、保证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建设及投入使用。
5、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教育培训计划。
6、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
7、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8、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报告,并组织救援及配合事故调查。
9、推进职业病预防措施,保护员工职业健康。
1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二)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
1、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改并有效防治职业病危害。
3、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状况。
4、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起草或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2、识别、评估并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定期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管理的建议,并落实整改措施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3、编制并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
4、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
5、指导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监督承包、承租等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6、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7、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记录教育培训情况,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8、负责安全生产数据的统计、分析与报告,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9、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及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四)财务部负责人
1、按照法规要求提取安全投入费用,并建立台账,确保这些费用专门用于安全生产。
2、负责落实安全投入,确保公司拨入的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于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挪用。
3、审核事故处理费用,并将这些费用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
4、监督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等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各业务单位负责人
1、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在本单位得到全面、有效的实施与遵守。
2、组织制定并实施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保障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
3、负责组织新入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定期开展员工安全知识与技能的考核评估。
4、组织并监督本单位的安全检查活动,确保发现的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同时,需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以及急救器材等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通过培训教育员工加强日常维护与正确使用。
5、及时准确地报告本单位内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并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以便后续调查分析。
6、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合理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同时加强对班组长的安全责任意识培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六)班组长
1、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指令与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严格遵守纪律,制止一切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与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他各类安全活动,坚持班前安全讲解、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4、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5、负责组织班组安全检查,并指导员工进行自我检查。
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组织力量排除,并向上级报告。
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组织救援,保护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参与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车辆、工具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的检查与维护工作,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和正常运行。
同时,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个人,总结安全生产经验。
8、负责班组建设,提升班组管理水平,确保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生产。
(七)驾驶员
1、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定期参加每月的教育培训与安全工作会议,持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水平。
3、文明驾驶,礼貌待客,严格按照规定速度行驶,严禁超速、未系安全带、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手持手机拨打和接听电话等违规行为。
4、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勤检查、勤保养、勤维护,并坚持每日完成“三检”(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及相应记录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
5、负责保管车辆监控设备,严禁破坏或私自拆卸改装监控设备。
及时响应监控系统发出的警告信息,例如接到超速报警时应立即减速至规定的速度范围内。
6、未经调度允许,禁止私自调换班次。
7、配合进行出车前的安全告诫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写行车记录。
8、如实上报发生的交通事故,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八)动态监控人员
1、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状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纠正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留存在案,其中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1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2、收到交通运输局关于掉线、轨迹完整率等异常情况通报时,立即进行跟踪处理,并留存照片、人员签字记录。
3、按时反馈内部车辆监控信息,每月对车辆运行情况、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汇总分析。
4、负责系统的技术管理,包括监控平台的检查与维护。
5、定期开展培训与自主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技能。
6、负责与供应商进行技术沟通,提出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寻求改进方案。
7、根据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
8、确保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保持在线状态。
(九)车辆技术人员
1、熟知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对车辆技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关于车辆技术管理的制度体系。
3、负责公司车辆的采购工作,确保选购符合技术标准及公司需求的车辆。
4、负责车辆报废相关业务的办理,确保流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5、依据国家标准及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定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定期维护周期、燃料消耗量、轮胎行驶里程定额等。
6、定期对车辆行驶里程、燃油消耗情况进行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提交报告。
7、负责事故的调查、证据采集、跟踪处理等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对事故车辆进行技术鉴定。
(十)车辆调度人员
1、根据任务需求,合理调配驾驶员与车辆,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执行驾驶员出车前的安全告诫,发现驾驶员出现饮酒、疲劳、身体不适等情况时,不予安排出车。
2、掌握车辆资源及技术状况,监督驾驶员做好出车前的车辆检查工作,包括发动机、底盘及相关电气设备。
对于存在隐患的车辆,及时安排检修,确保不派故障车辆上路。
3、掌握任务详情,并及时告知驾驶员,包括行车路线、出发时间、注意事
项、天气状况等关键信息。
4、填写出车记录单,详细记录任务执行日期、时间,驾驶员状态、车辆状态,行车路线等信息。
5、关注天气、路况等环境因素的变化,及时提醒驾驶员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6、任务完成后,督促驾驶员做好收车检查及休息工作,并对出车记录单进行检查与归档。
(十一)车辆维保人员
1、严格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发布的有关车辆维保管理的制度。
2、制定车辆维护计划,并定期开展车辆保养工作,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认真确认车辆保修项目,并按照指定项目进行维修作业。
4、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维修作业,持续提高维修质量。
5、始终保持作业现场、工具与设备的整洁有序。
6、车辆维修完成后,及时通知检验人员进行试车,并准确填写维修记录。
(十二)其他从业人员
1、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合规。
2、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促进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
4、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6、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二、安全管理规定
(一)管理机构和人员规定
1、安全质量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质量环境领导小组,各业务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质量环境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安全总监、安全技术部负责人及各业务单位负责人组成。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技术人员、动态监控人员等,并按照每30辆车配备1名安全管理人员的标准进行配置。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具备清晰的组织架构图。
2、人员资质要求
总经理、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满足以下条件:
·通过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道路运输安全)执业资格,并经过属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二)安全会议规定
1、安全质量环境领导小组会议
公司安全质量环境领导小组应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会议,以安排和部署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内容包括:
·传达、学习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文件;
·分析、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
·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部署等。
2、公司本部安全例会
公司本部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3、各业务单位管理人员安全例会
各业务单位管理人员应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4、驾驶员安全例会
驾驶员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会议内容包括:
·学习、传达安全生产法规、文件;
·总结、交流安全行车经验;
·通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月度考核情况;
·分析、解剖事故案例;
·针对行车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
5、会议记录与存档
安全生产会议和月度安全例会应当有会议纪要等记录,并建档保存。
(三)安全文件档案管理
1、分公司负责建立
·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应急预案
·安全投入档案: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记录。
2、各业务单位负责建立
·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驾驶员考核记录
·管理机构和人员档案:
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安全管理员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责任体系档案: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装备设施档案:
车辆管理台账
车辆维护计划
车辆维护记录
·动态监控档案:
车辆动态监控记录
超速提醒与处理反馈记录
监控分析统计报告
·队伍建设档案:
年度培训计划
培训记录
效果评估表
培训考核记录
·作业管理档案:
值班记录
一车一档
一人一档
行车日志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档案:
危险源辨识清单
道路风险识别记录
·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
月度、季度、节前、单位负责人检查记录
车辆技术检查记录
隐患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职业健康档案:
驾驶员体检记录
岗位危害告知书
劳保用品发放记录
·安全文化档案:
安全生产月活动记录
其他安全文化活动开展记录
安全生产承诺书
·应急救援档案:
应急演练计划
应急演练方案
应急演练记录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档案:
事故事件统计台账
事故“四不放过”记录
(四)安全投入规定
1、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按照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的1.5%比例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设立独立的台账,专款专用。
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按规定及时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确保台账记录规范准确,详细记录各项安全投入,并保留相关票据等信息。
4、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途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完善、改造、维护安全运营设施和设备支出;
·车辆动态监控平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以及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的购置、安装和使用等支出;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开展应急演练支出;
·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支出;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奖励等支出;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安全设施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五)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1、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教育培训和经验反馈会议。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学习、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处置等。
2、驾驶员岗前培训
驾驶员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42学时,跟班实操驾驶培训不少于30学时,跟班实操驾驶培训主要是熟悉和了解车辆性能和线路情况。
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行车知识;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安全告知知识;
·应急处置知识等。
3、培训档案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和考核结果的情况。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包括下列资料:
·教育培训计划或者实施方案;
·教育培训课件或者教育培训资料;
·教育培训签到表和培训学时记录;
·教育培训影像资料;
·考试试卷或者考核记录;
·培训效果评估总结。
4、教育培训考核
教育培训考核时间: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在每季度最后一月教育培训结束后进行。
采取试卷形式进行,试卷分值为100分,80分及格。
考核以每季度教育培训的内容为主,也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职业道德与安全意识教育等专项考核。
三、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技术管理人员
1、公司应当建立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并配备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原则上按照每50辆车配备1名技术人员的标准进行配置。
2、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技能与能力:
·具备车辆专业的技能水平;
·能够排除和诊断一般的车辆故障;
·掌握车辆维护工艺;
·能够对车辆进行简单的维护工作。
(二)车辆技术档案
车辆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车辆固定资产验收单、车辆每月例行检查记录、车辆轮胎更换记录。
(三)车辆维护管理
1、维护分类
车辆维护分为:
·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在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执行。
·一级维护:由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执行。
对于具备车辆维护设施设备的单位,可由公司的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或汽车维修工进行维护。
·二级维护:属于强制维护,必须定期执行。
2、维护执行
各单位应制定车辆维护计划,确保车辆按时进行维护。
(四)车辆安全应急设备要求
1、安全带
所有车辆座椅均应安装汽车安全带(厂区内行驶的公交型客车除外),并且这些安全带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2、灭火器配置
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以下标准:
·小型车辆至少配备1个1千克的灭火器;
·中巴车至少配备2个1千克的灭火器;
·大巴车至少配备3个2千克的灭火器。
灭火器应放置在干燥、远离油污、方便取用的位置。
对于大型车辆,至少有一个灭火器应放置在靠近驾驶员座位的部位。
大型客车应设置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
3、应急设备标识
灭火器、安全门(窗)、安全锤、乘客门、安全出口的应急控制器等设施附件应有醒目的标识,并注明操作方法。
4、营运车辆标识
营运车辆应在车厢内明显位置标示车辆车牌号码、驾驶员的信息和投诉举报电话,方便乘客监督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行为。
其他车辆也应参照此标准执行。
(五)车辆检测与审验
1、安全技术状况检测与年度审验
各业务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
2、不合格车辆管理
逾期未进行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六)车辆报废管理
1、对于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车辆,必须进行报废处理,严禁继续使用。
2、各业务单位应在车辆达到报废期限前,将其交付给具备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并应及时完成车辆的注销登记手续。
3、与车辆报废相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应至少保存两年。
(七)车辆保险管理
车辆保险管理人员应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为所有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对于营运车辆,还应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八)车辆停放管理
各运营单位应自行拥有或租赁停车场地,并对停放的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所使用的停车场须符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
(九)行车日志管理
1、车辆安全行车日志作为车辆运行全过程的原始记录,是重要的管理文件,必须确保其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
2、行车日志需按时间顺序连续记录,不得中断。
3、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隐瞒或擅自修改。
4、当班驾驶员应按时如实填写每日车辆运行情况,并对记录内容负责。
5、行车日志应包括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检查记录。
6、行车日志应反映车辆的行驶状态、违规行为、事故情况及维修记录等基本信息。
7、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审查行车日志,并指定专人负责行车日志的保管和归档。
(十)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
1、动态监控人员配置
公司应配备专职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人员。
原则上,监控平台每接入100辆车应配备1名专职监控人员,最低配备人数不得少于2人。
2、车辆动态监控
监控中心每日应对车辆的行驶速度、行驶轨迹和在线情况进行监控。
若发现异常情况,监控中心应及时通知各业务单位,各单位须迅速反馈相关信息至监控中心。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各路段的限速要求,避免因超速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3、超速提醒设置
当车辆行驶速度达到路段限速值的97%及以上时,动态监控系统将通过语音提示和灯光警示的方式提醒驾驶员减速。
驾驶员应采取措施主动降低车速。
4、视频监控抽查
各业务单位应定期抽查车辆的视频监控记录,重点检查驾驶员的操作是否安全规范以及发车时间是否准时。
如发现驾驶员存在不安全驾驶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教育培训或处罚,并统计习惯性违章行为以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5、GPS监控培训
公司监控中心应每季度或不定期组织现场指导或通过网络发送教材,对各业务单位的监控人员进行动态监控管理、监控原理、操作技能、计算机基础操作及监控管理要求等方面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