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物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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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湛江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物业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湛江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负责人实施物业服务活动的信用信息管理。

二、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职责
1. 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法设立,领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服务(管理)且
实施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2. 物业项目负责人应在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的项目中,实施物业服务活动
的责任人。

3. 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办法,履行以下
职责:
(1)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供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
(2)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定期进行物业设施设备检查、维修、保养;
(3)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5)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三、信用信息管理
1. 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机构依法采集、记录、交换、共享和公开物业服务企业和
物业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

2. 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开展相关信用评价、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活动。

3. 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四、奖惩措施
1. 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违反本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予以处罚,最高可罚款20万元。

3. 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五、监督与保障
1.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监督机制,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

2. 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3.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本办法的贯彻落实。

总之,湛江市物业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本办法,共同推动湛江市物业管理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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