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眼保健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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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眼保健评分标准主要关注的是儿童视力和眼位的发展。

具体来说,对于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有不同的视力达标标准。

1.出生时至2个月:婴儿的视力比较狭窄,只能看见20cm以内的东西,属于远视眼。


着成长,2个月时视野会明显增大,可以辨认较大物体的形状、颜色。

2.3个月:儿童的视力为0.01-0.02,可追视移动的小物体,也可以辨别各种不同的颜色。

3.4个月:视力为0.02-0.05,会看自己的手,会伸手摸看到的东西。

4.6个月:视力为0.06-0.08,宝宝双眼可以对准焦点,能分辨上、下、左、右不同的方
向,慢慢有立体感。

5.7-9个月:视力为0.01,可以长时间盯着一个方向看。

6.1岁:视力约0.2-0.3,视觉程度慢慢接近成人。

7.2-3岁:视力大约有 0.6,等到3岁左右时,有精细的视觉反射运动。

8.4岁:视力为0.8-1.0。

9.5-6岁:视力达到1.0或以上。

对于6岁儿童的视力不良判断标准,如果裸眼视力小于或等于4.9(0.8),或双眼视力相差两行及以上(标准对数视力表),或双眼视力相差0.2及以上(国际标准视力表),则可能存在视力问题。

同时,儿童眼保健还关注眼位的发展,例如是否有斜视等问题。

如果发现儿童有任何视力问题或眼位异常,建议及时咨询眼科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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