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动物卫生监管防疫体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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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动物卫生监管防疫体制的建议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动物卫生监管防疫体制的建议
建立和完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防疫体制,为有效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动物产品的质量平安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促进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开展和农民增收,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
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效劳职能的要求,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执法水平,提高动物防疫公共效劳能力,促进养殖业稳定开展和农民增收,确保人民
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平安一项工作重点。
虽然我国动物防疫机构和队伍
经过近几十年的建设和积累,已初具规模,相对完整,在控制动物疫病方
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目前来看,仍旧每年都有规模较大
的动物疫病爆发和流行,特别是近些年来,猪高热病、猪瘟、高致病性禽
流感、鸡瘟、口蹄疫、猪链球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时有发生,给广阔人民
的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概括起来,问题主要出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现行的防疫体制不够完善。
我国乡镇兽医站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三权归县,二是双层管理、以县为主,三是三权归乡、业务受县指导。
根据调查的总体情况看,
属于前两种方式占大多数,三权归乡的乡镇站占少局部,村级防疫管理趋
于零。
这种管理模式束缚了乡镇站的主动性,而且还产生了断头,急需要
管理和指导的村级防疫却无人过问。
使基层的动物防疫处于“悬空”状态,严重影响了动物疫病防治能力和动物产品质量平安水平的提高。
相关专家在对我国95个乡镇兽医站的调查中发现,约37-44%兽医站
连房屋等硬件设施都没有,财政拨款仅占总收入的8.7%,防疫和检疫收
入占48%,诊疗、兽药销售等经营性活动占37.8%,其它经营性活动仅占5.5%。
大局部乡镇站根本上在没有财政支持的情况下维持运转并承当着防
疫等政府职能,工作人员无法安心从事疫病防治管理,队伍不稳定,其瘫
痪率在80%以上。
与此形成锋利矛盾的是,农户散养比重大,畜禽流通量大,疫情复杂,基层防疫、检疫工作任务最为繁重,需要一支庞大的兽医执法防疫队伍。
二、基层防疫意识较差。
老百姓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猪或鸡没有发病,没有必要花
冤枉钱去注射疫苗,看不到潜在的危险性,这样一旦发病不仅害了自己也
害了别人更坑害了国家的利益。
本来几元或十几元钱的疫苗就能解决的问题,为了节省这点小钱却造成了成千上万元的损失。
例如,在2007年的
猪高热病爆发期内,由于乡村的个体小养殖户的防疫意识较差,许多猪根
本就没有进行最根本的免疫,导致许多小饲养户猪死亡率在50%以上,在
有的地方猪的死亡率甚至在90%以上。
而这些乡村小养殖户饲养的猪的数
量(50头/户以下)约占调查样本村总的饲养量的62%。
与此形成鲜明比照
的是,规模化猪场由于防疫意识较强,损失要小很多,这充分证明了加强
防疫和免疫的重要性。
据统计,规模化饲养场由于有自己的兽医队伍,防
疫密度大都能到达95%以上,而一般散养农户仅为60%,钉子户和拒注户
较多,但又缺乏对这些钉子户的强制管理措施。
通过对240家1000头以
下的猪场调查发现,免疫程序不到位的占30%、消毒不标准的占22%、养
殖场环境差的占27%、防疫药物质量不好的占22%,这些都是疫病发生的
隐患,因而必须要提高基层饲养户的防疫意识。
散养农户的强制免疫和产
地检疫既是当前防疫工作的弱点,也是下一步继续开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所在。
三、趋小利而不顾大局。
每当动物疫病爆发时,由于政府的补贴不到位,老百姓的普遍做法是,尽快地把患病的动物卖掉而不是做掩埋和燃烧等无公害处理。
而购置者可
能来自屠宰厂,也可能是来自周边或几千公里之外的养猪场,无论是哪一
种购置者,都会导致疫病的大面积传播,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四、现行母猪补贴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2007年猪高热病造成的巨大损失,国家为了促进养猪业的开展,按每头母猪补助100元。
这其实是一项好的政策,但许多人为了多拿钱,
采用了以下不正当的手段:一是采用虚报母猪数量,把自己的母猪数量按
2倍或几倍地向上虚报,据调查几乎90%的猪场有这种违规现象;二是把
肥育猪当成母猪向上虚报。
既然达不到母猪补贴的预期目的,不如取消母猪补贴,把这笔钱用于
完善和建立有效的基层防疫体系、搞好科技普及教育、提高基层人员的防
范意识,从“根”上解决问题。
另外,养猪生产遵从的也是市场价值规律,猪肉价格高就会刺激更多的人向该领域投入,使养猪数量增加,这样一来
猪肉价格会逐步回落,完全不需要政府的干预。
政府应该把钱用在刀刃上,而不是象撒胡椒面那样到处乱撒,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五、监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我市大局部兽药监管人员有很高的业务
法律素质,但也确有少局部监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其平时不注重
对兽药监管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对新的规定不闻不问,工
作起来难免出现不知从何处入手,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兽药监管的工作需要。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建立完善乡村级防疫体制。
防疫体系出现的漏洞,说到底是“机构”和“经费”的问题。
由于机
构不健全,经费无保障,基层防疫人员没有工资、得不到培训、根底设施
缺乏,导致最需要得到关注的基层防疫工作难以落实。
因此,国家应制定
政策,将乡村级防疫列入财政拨款范畴,用于乡村级防疫员的工资〔依地
区而定工资标准〕、培训和相应的配套设施的建立和购置。
这笔费用看起
来不小,但与造成的损失相比,可算是九牛一毛。
基层防疫体系的建立是
一项长期的利国利民的回报性工程,各政府部门要权衡利弊,尽早行动起来。
区、县畜牧局有义务对乡村级动物防疫员(村兽医)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考核,将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以获证人员为根底组建乡村级动物
防疫和应急扑疫预备队伍,为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防疫网络体
系打下扎实的根底。
针对当前畜禽养殖向专业化方向开展,饲养量大、饲
养品种多和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难等问题,为确保畜牧业健康开展,
弥补乡镇的畜牧兽医队伍力量缺乏的现状,必须要建立村级动物防疫体系。
每村的防疫员至少1名,同时要对乡村级防疫员进行监控,根据当年的疫
病发生和控制情况以及对当地养殖户的走访来判断其是否合格,对不称职
的防疫员应立即撤换。
只有这样才可彻底地解决乡村级防疫体制中出现的“真空”问题。
二、加强疫病防范意识的宣传和教育。
三、提高动物疫情扑杀补助标准。
提高对重大疫病发生期间所屠宰的疑似动物的赔偿力度,使饲养者得
到的补偿高于以病死的方式卖给不法收购者的价格。
确保扑杀及各类防控
措施到位,确保疫情不扩散。
假设发现成心把病畜禽卖给其他饲养者,购
置者有权向售出者索赔,同时售出者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为了解决这个
问题,售出的动物皆要通过检疫部门的检疫〔特别是在疫病的爆发和流行
期内〕,这样一来可以有效地控制疫病的传播。
四、完善防疫工作体制。
(一)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动物防疫队伍素质,直接影响动物防疫
工作的成效,决定着动物防疫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和能
力建设,建立起一支与开展现代畜牧业相适应的动物防疫队伍,是一项重
要而紧迫的任务。
各地应建立省、市、县三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行政执
法机构和技术支撑机构,完善乡〔镇〕畜牧兽医站机构和职能,健全强化
乡村级动物防疫网络,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
(二) 要实现执法与效劳的别离。
将执法职能单独别离出来,纳入行
政系列:执法人员转为国家官方兽医,效劳职能纳入技术推广和效劳系列;兽医人员转为从业兽医,逐步走向市场。
对动物产品的生产要素进行全程
监控,使兽医管理工作覆盖动物饲养、屠宰加工和流通全过程。
同时要加
大检疫监督工作,标准执法行为,加强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置疫病,减少疫病损失。
进一步健全各级兽医行政、执法、技术
支持三类机构,理顺职能,完善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
一标准、透明高效的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转机制。
〔三〕坚持不懈地做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一是结合动物卫生监
督机构现有人员向官方兽医的过渡,采取多种形式对现有人员进行学习、
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内部监管,以严格制度标准和约
束执法人员的行为。
继续开展动物检疫员的年审工作。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有重大违规行为、难以胜任检疫岗位的人员,及时调离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岗位。
二是2022年在《动物防疫法》配套法规出台后,市动物卫生监督
所将聘请畜牧界、法律界相关专家对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方案的
分批培训,不断提高动物卫生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三是进一步做好明察
暗访,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动物卫生监督队伍的纯洁性,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四是扎实
开展动检执法队伍整顿活动。
五、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一〕标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
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责
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实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科
学化、法制化、标准化和标准化;以动物检疫所(站)为依托,加强基层区
域性动物卫生检疫体系建设,实现规模饲养场出栏动物产地检疫检疫率100%,社会散养动物出栏检疫率到达90%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屠宰检疫实现入宰生猪受检率、屠宰检疫率、上市产品持证率、病害生猪
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旋毛虫实验室检验率保持100%;加强动物标识
和规模场养殖档案监督,推进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严格动物卫生监
督证章标志管理,严厉查处伪造、倒卖检疫证明等违法行为;以流通环节
为重点,组织全面开展大规模监督检查活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
治力度,加强对执法人员法规培训;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立案率到达100%,案件结案率到达95%以上;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整顿力度,并以业务技术培训和作风整顿为重点抓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严
防“三乱”发生,确保年度不出现一起重大检疫和监督责任事故;加强无
害化处理场〔站〕建设,标准无害化处理程序,提高无害化处理率;加强
动物诊疗活动监管。
〔二〕加强检疫标准化管理,提高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执法水平。
有
效解决产地、运输检疫、家禽检疫等薄弱问题,防止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
进入市场。
〔三〕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监管专项整治。
加强活畜交易、屠宰、运输监管,特别是对外调动物及动物产品真正执行报批报检制度,严厉打
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
做好边境、边界动物及其产品的免疫、检疫和设卡消毒工作,有效防止外疫传入。
动物疫病形成较大压力。
因此改革兽医管理体制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
动疫防治工作始终按照“以防为主,防检结合”的方针坚持目标管理
责任制。
对动疫防治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按“五统一”进行,即乡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牧委会统一安排时间,牧业社统一调
派劳力,集中防疫灭病,县乡兽站统一供给药品,统一指导、检查、验收,县政府统一考核成绩。
在全面开展畜疫防治工作的同时,检疫、监督工作也由小到大,由零
散到系统地开展起来,把畜疫防治工作中单纯的“以防为主”逐步转移到“防检结合”的轨道上。
六、强力推进产地检疫工作。
七、进一步标准屠宰检疫工作。
〔三〕严格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标准化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证章
标志管理方法》要求,全面加强证章标识的领取、发放工作,做到专人负责,专库保存,领取发放记录要完整;坚决贯彻实施动物检疫票证的两级
审核制度,严厉打击仿造、变造、转让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违法行为,
杜绝票证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不断创新证章标志的管理机制和方法,
稳固监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