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试行凤林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2012-2013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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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凤林学校奖励性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2012-2013试行)
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鲁教人字[2009]4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政办发[2009]130号)、《威海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试行)》(威教发[2010]29号)精神,依据《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试行)》(经技区教发[2010]60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实施范围
凤林学校在岗在编人员。
二、考核分配原则
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行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坚持“科学合理”原则,依据标准按档分配。
三、考核形式
(一)副校长和中层领导的考核分配:副校长和中层领导由教育局按照全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1.3倍的标准和
学校的领导职数核算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分配至学校,再由学校依据《凤林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考核细则(试用)》进行考核和分配。
(二)班主任津贴分配:按照每月每班200元的标准设立班主任津贴。
根据教育局核定的津贴总量,再由学校依据《凤林学校班主任量化考核方法(试用)》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根据结果分档发放。
(三)教职工的考核分配:根据教育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再由学校依据《凤林学校教职工考核评估办法(试用)》进行考核和分档发放。
考核按学期进行,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局备案,并按学期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校医的考核分配:根据教育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作总量,再由学校依据《凤林学校校医考核细则(试用)》进行考核分配。
四、考核内容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分教师、医务工作人员两个层面,参照鲁教人字[2009]4号文件、《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试行)》(经技区教发[2010]60号),按照上述各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五、考核方法
考核要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考核细则的制定要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要充分听取年级组、
学科组、任教学生、家长及社区的意见,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最终由学校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
学校考核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教职工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通过产生,其中教师代表比例不低于60%。
(委员会人员名单见附件)考核方法要严格按照上述各考核细则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要公开透明,设立考核办公室,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
(一)中层以上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两档,档差为每月30元分配发放。
(二)班主任根据同级部班级量化考核成绩降序名次划分为三档。
中学:6个班按照2:2:2分档,7个班按照2:3:2分档;小学:5个班按照2:1:2分档(档差为每月20元)。
(三)教师根据考核成绩降序名次划分为三档,前30%的为A档,中40%为B档,后30%为C档,(档差为每月30元)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校医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
七、有关规定
(一)考核期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职业道德考核低于60%的;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因以非法方式遭到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因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从事有偿家教以及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被处分的;违法犯罪的。
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本考核期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次考核期不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考核期内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事假累计过1个月、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在岗人员,不参与绩效考核,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考核对象年满男55周岁,女50周岁或因年龄或身体原因不能从事领导职务的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按B档发放,不能遵守正常作息制度和工作不尽职尽责的,取消该考核条件,按照实际发放绩效工资。
)。
(四)教职工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级、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重要依据,并作为教职工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对考核为合格的教职工,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开始实施。
八、组织实施
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在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
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再由教代会讨论通过,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考核方法要严格按照上述各考核细则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要公开透明,设立考核办公室,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
九、公示及申诉程序
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本人并在学校内部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限内到考核办公室提出复核,如确有异议再由考核办公室上报学校考核委员会,最终由学校考核委员会做好复核、申诉和答复工作,并对修订结果再次给予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满后,教职工无异议,报送教育局备案。
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不得私自更改、歪曲考核办法和考核结果,违责必究。
十、本考核分配方法最终解释权归凤林学校考核委员会。
附件2
凤林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考核细则
一、指导办法
为充分发挥学校干部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学校全体干部的执政能力、管理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更好地体现“服务第一、效能第一”的精神,制订本办法。
由于学校干部所承担的工作不同于学科专任教师,所以学校干部的考核工作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性评价为主”的方法进行考核。
二、考核范围
学校“中层干部”是指由上级有关部门任命,正式发文任命的副校长及各处(室)的正(副)职干部。
不包括兼职的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和工会主席等。
三、考核内容
学校中层干部的考核包括“教职工民主评议、常规工作完成情况评估、自我评价和分管领导评价和教学工作”五部分组成,具体为:
(一)教职工民主测评(20分):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岗位能力”、“团结协调”、“职务意识”和“工作实绩”等五个方面。
由考核委员会负责统计并向教职工公示民主评议结果。
(二)常规工作完成情况评估(20分):
计划总结(5分):处(室)和分管工作(体育、艺术、科技、信息、图书、安全、收费、卫生等)做到“期初有计划、期中有阶段性小结、期末有总结”。
创新意识(5分):当好学校领导参谋,为学校管理和决策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被采纳;创新意识强,处(室)工作(或分管工作),被学校领导认可或在区有关会议进行经验交流或在有关评比中获奖等。
科研能力(5分):主要是指结合处(室)或分管工作进行课题研究;结合学科教学进行教学研究;深入课堂听课评课等。
宣传报道(5分):做好校内(外)网站中属于本处(室)分管部分的日常维护工作和校内网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在校外网、区教育信息网和媒体上宣传报道所以处(室)和分管工作的活动动态、工作成绩。
考核由校长对中层干部各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每类工作结果按分进行评价。
(三)自我评价(20分):按“管理能力、团队合作、敬业精神、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工作成效”等六个方面进行自评。
(四)领导评价(20分):校长对中层干部按“管理能力、团队合作、敬业精神、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工作成效”等六个方面作出评价。
(五)教学工作(20分):由考核委员会按每位担任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按分评价。
四、考核办法
校长考核要全面、客观、公正地对中层干部进行综合评价。
考核细则的制定要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最终由学校考核委员会研究决定。
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分二档,档差为30元,发放绩效工资。
考核方法要严格按照上述各考核细则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监督和质询。
五、考核分档
依据上述考核结果进行分档,该考核结果与中层干部的晋升、评优等适当挂钩。
六、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凤林学校考核委员会归凤林学校考核委员会。
附件3
凤林学校班主任量化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班主任聘任、评优及发放班主任津贴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原则
(一)本着教师发展性评价的理念,着眼于未来,提供规范,指明努力的方向。
(二)依法办事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考核标准、过程和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注重过程管理,周评、月评、学期评和学年评相结合。
(四)成立考核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长、中层领导和处室老师共同组成。
三、考核项目及分值
班主任职业道德20分,班务工作10分,班级常规40分,文体活动20分,班级公物10分。
四、考核内容和办法
(一)周考核
依据《凤林学校班级德育量化考核办法》,由政教处负责检查,周末统计各班加扣分情况。
(二)月考核
依据《凤林学校班级德育量化考核办法》,根据每周检查记录,由政教处统计本月四个周加扣分后的总分。
(三)学期考核
1、职业道德20分。
①考核内容:
A、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2分);
B、能服从学校组织领导,遵守规章制度,与随班老师、科任老师协调工作,顾全大局,公平竞争,不搬弄是非,影响团结(2分);
C、能做到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严以律己,言行、举止、仪表大方得体(2分);
D、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耐心帮助,一视同仁,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2分);
E、能尊重处室老师、红领巾监督岗、学生会干部和小交警的检查监督工作(2分)。
F、考核小组民主评议。
②考核办法:
A、政教处根据以上考核内容对班主任工作表现进行记录,发现违反要求的报校务会研究进行通报批评,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学期末统计得分,满分10分。
B、考核小组民主评议,中学按级部班主任人数3:2:1、
小学2:2:1的比例评出三个等级,一等10分,二等9分,三等8分。
C、出现严重师德问题,被教育局通报批评的,本项不得分。
2、班务工作10分。
考核办法:
①班级文化特色建设3分,由考核小组评议,每个等次依次递减0.2分,没有特色建设本项不得分。
②家校联系2分,家校联系卡和素质教育报告单每学期每生发放一次,少1人扣0.1分,不填写本项不得分。
电话家访每学期每生至少1次,少一次扣0.05分,没有电话家访记录的扣1分。
③班主任工作手册3分,每缺一项扣0.5分,填写不认真的扣0.1-0.5分,每项记录少一次扣0.1分。
④班级工作记录2分,学期末或督导评估时上交班级各种记录册,不按时上交的本项不得分,少一种扣0.5分,记录次数不够的每册扣0.1分。
⑤班级管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A、学生不遵守安全公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本项不得分。
B、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或团伙偷盗,影响恶劣,扣2分。
C、学生与社会不法人员勾结,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查处,扣2分。
D、班级多人故意扰乱课堂秩序,导致老师不能正常教学,扣2分。
E、学生辱骂殴打老师或学校工作人员,扣2分。
3、班级常规40分。
考核办法:政教处根据月考核记录计算得分。
班级常规成绩=本学期月考核总和÷月份数×40%
4、文体活动20分。
考核办法:政教处和教导处联合考核。
每次比赛满分10分,同级部各班按名次依次递减0.5分计分。
学期末成绩=比赛成绩总分÷次数×2
5、班级公物10分。
考核办法依据总务处公物检查标准执行。
6、奖励:
①班主任撰写的班级管理或德育的论文(案例、主题班会设计、德育活动设计等)在正规教育刊物发表或教育主管部门征文比赛获奖的,省级以上加1.5分,市级加1分,区级加0.5分。
②班主任执教的班会课获奖的,省级以上加2分,市级加
1.5分,区级加1分,校级加0.5分。
(四)学年考核
学年考核成绩=(上学期考核成绩+下学期考核成绩)÷2
附件4
2012—2013学年度
凤林学校教职工考核评估办法
(试行)
概述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强化竞争机制,增强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实现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条例。
二、考核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
教师考核是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和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考核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客观公正原则。
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实行考核标准、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的三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做到程序规范、依法办事,充分体现考核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三)量化考核原则。
考核过程中,认真抓好量化考核,凡能量化的要全部量化,按量计分。
要把考核办法中的各项指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工作岗位,明确考核责任人,认真做好记录,为最终考核提供依据。
(四)注重实绩原则。
在合理确定教师岗位目标、认真测算和制定教师工作量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和考核教师工作成效。
把教育教学工作实绩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真正把广大教职工的注意力吸引到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
(五)多层次评价原则。
坚持组织评价、教师自评与群众测评相结合,使教师考核全面、客观、公正、准确。
把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的评价意见作为衡量教师教学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形成职能部门、领导、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方面、多视角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
(六)过程评价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原则。
注重过程管理,随时关注教师工作情况,把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过程纳入到考核中来,作为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过程评价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避免定期考核中的“赶”、“超”、“补”等不良现象,真正使教师的精力投放到教育教学工作中。
(七)成立考核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由校长、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共同组成。
教师代表比例不低于60%,由教职工民主推选产生。
三、实施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其中在我校工作不足一学期的、离职进修的、校内外退休的及其他情况,学校认为不应当参加评估的,不参与评估。
(二)对教师的考核分两部分进行,即中层以上领导、教职员工。
四、考评成绩应用:
(一)教师的评估考核主要从职业道德(权重10%)、职业能力(权重10%)、工作表现(40%)、工作成效(40%)四个方面考核。
(二)考评结果作为教师内部体制改革评价的依据,作为评优选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本办法自本学年度起执行。
解释权归考核委员会。
第一部分文化课教师
第一章职业道德(10分)
一、考核依据: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法律法规。
二、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二)职业道德: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每缺一次扣1分,认真撰写师德笔记,每学期不少于3000字,没有或完成不足扣1—5分;教师必须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如有违反视情节扣5—10分。
三、考核标准
(一)越级信访、上访或参与集体上访,以大字报、小字报等形式攻击个人,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传销,经查证属实的,酌情扣5-10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体罚和变相体罚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5—10分;导致学生辍学的,每人次扣5—10分。
(三)在教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吸烟的,每次扣2分。
(以通报为准。
)
(四)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每次扣1—5分。
(五)办公时间进行网上聊天、玩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的,每次扣1分。
(六)搬弄是非,传播口舌,影响团结的,每次扣1分。
(七)上课不允许带手机进课堂、集会时手机必须关机或设为震动,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八)教师上课期间,严禁坐着讲课,如有违犯,酌情扣1—3分。
(九)违反监考及阅卷纪律,或有作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3分。
(十)因工作不负责任,在各项检查评比中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失分的,扣1-5分。
四、教职工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其师德考评、晋
职、聘任、评优选先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其当年考评资格。
(一)违背党的教育方针,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散布反科学、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及在校内和学生中传播封建迷信思想的;
(二)由于玩忽职守造成学生伤亡事故的;
(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上级通报批评的、媒体曝光的或对学生造成身体伤害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缺课、擅自离开课堂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学生打架致伤的、上级领导检查课堂秩序混乱的);
(五)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将不满情绪带入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旷工或者因工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八)违背规定从事第二职业(如乱办班辅导等),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
(九)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变相收费,乱订或推销学习资料的;
(十)违反禁酒令,工作日中午饮酒及酒后进课堂的;酒后驾车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考核方法
(一)平时考核(5分)
平时考核采取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平时检查、级部自查、教师学生监督举报等形式,注重过程管理,以学校通报为准。
(二)评议考核(5分)
1.每学年由办公室组织进行两次评议,每学期一次。
3.评议活动公开方式、方法,采取集中评议,集中投票,最高分、最低分各去掉5%的方法,最大限度地增加评议透明度,确保评议的公正、公开。
六、赋分及负责部门
本项共10分,由办公室负责统计。
第二章职业能力(10分)
一、教育能力(2.5分)
(一)具体要求:教师应具备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钻研教材,处理教材,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材料进行加工、调整、补充,熟练运用,深入浅出使学生真正掌握知识,并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政治思想教育的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二)考核办法:
小学部教师教育能力考核:
根据考核委员会(40%)、年级组(30%)和教研组(30%)三部分评议情况进行考核。
(2.5分)
中学部教师教育能力考核:
根据考核委员会(40%)、年级组(30%)和教研组(30%)三部分评议情况进行考核。
(2.5分)
二、教学能力(2.5分)
(一)具体要求:按时完成教学计划的制定,及时进行教学工作总结,课堂教学中要目标明确、内容准确、方法科学、信息反馈及时、教学行为规范(仪表端庄,语言规范,板书设计合理,书写工整,实验操作正确熟练)、教学艺术(教态艺术、语言艺术,肢体表达艺术)精当。
能积极利用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课堂教学。
(二)考核办法:
小学部教师教学能力考核:
根据教导处、教研组长的集中听课和随机(推门)听课效果,视评价情况进行考核。
(2.5分)
中学部教师教学能力考核:
根据教导处、教研组长的集中听课和随机(推门)听课效果,视评价情况进行考核。
(2.5分)
三、教研能力(2.5分)
(一)具体要求:教师每学期按要求撰写教研计划、总结或案例(2份)等并按时上缴的;认真开展教研活动并做好记录(每学期不少于8次);能独立进行教研论文的撰写(每学期不少于1次);积极参加教研组(或以上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参与课题研究。
(二)考核办法:
全体教师教研能力考核由三部分组成:
1、依据教导处对教师上缴各类材料的质量情况进行评估(权重30%)。
2、依据教师参与校本课程开发、课题研究的情况进行评估(权重40%)。
3、由教研组内教师依据各自的教研活动参与度进行互评(权重30%)。
四、专业发展能力(2.5分)
(一)具体要求:能自主进行自我继续教育,研读有关书刊,认真做好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统一命题组织的理论考试等各种活动。
(二)考核办法:依据教师上缴的学习笔记、继续教育证书和各类考试活动情况进行考核。
五、赋分及负责部门:
本项共10分,由教导处负责统计。
第三章工作表现(40分)
一、工作量(20分)
(一)初中部:语文、数学、英语2个班为满工作量;历史和政治6个班,生物和地理4个班,史、地、生、政结业学年3个班为满工作量;物理和化学3个班为满工作量,初四物理2个班为满工作量;信息技术14课时为满工作量。
每周超出(减少)1—3课时的加(减)1分,超出(减少)4课时以上的加(减)2分。
(二)语文、数学、英语1个班,历史和政治3个班,生物和地理2个班工作量为15分。
(三)初四级部的语、数、英教师工作量外加5分,初四级部的理、化、政、体和史地生结业科目教师工作量外加4分,初二信息技术教师工作量外加2分。
(四)小学部:周正课时数12节为满工作量,每周超出(减少)1课时的加(减)0.5分。
(五)小学语文按1.4倍、数学教师工作量按1.3倍、英语、科学工作量按1.1倍系数上浮。
(六)五年级语、数工作量外加2分,英、科工作量外加1分。
(七)考试学科跨级部跨学科上课的教师为满工作量,工作量已满外加1分。
(八)级部长工作量外加1—3分,教研组长外加1—3分,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备课组长加0.1—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