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第三季度公务员绩效考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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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进行第三季度公务员绩效考核的
通知
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机关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意见》(郑发〔2011〕5号)要求,全市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为做好我局第三季度暨首次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按照《郑州市水务局公务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郑水组〔2011〕37号)规定,现就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学习公务员绩效考核有关政策。
熟悉政策规定是搞好考核的前提,一是要认真学习《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机关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意见》(郑发〔2011〕5号);二是要学习《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等次标准条件的通知》(郑办文〔2011〕12号),三是要学习《郑州市水务局公务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郑水组〔2011〕37号),通过学习,吃透精神,掌握方法,严密组织,确保效果。
二、要按时组织进行公务员绩效考核。
各处室领导是本处室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我局《暂行办法》的要求和时间节点进行考核。
一是处室领导要对本处室公务员的《2011年度公务员考核评鉴手册》逐个进行检查,督促其完善内容,要求每位公务员将当月工作完成情况记入
手册,每季度对其工作情况签署评鉴意见,处室领导的《手册》要主动呈交主管领导签署评鉴意见。
二是处室要完善每月对所属公务员工作讲评制度,并将讲评意见进行记录备查。
三是9月23日前要对所属公务员进行第三季度绩效考核,各类考核等次和比例严格按照《郑州市水务局公务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
三、要按时上报考核结果和各种资料。
各处室公务员绩效考核结果和各种表格务于9月30日前报组织人事处,推荐为优秀的公务员,要将《2011年度公务员考核评鉴手册》一并上报,经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郑州市公务员局进行备案。
附件:郑州市水务局季度公务员绩效考核登记表
联系人:王勤学
电话:67721820
邮箱:zgc3110@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郑州市水务局第季度公务员绩效考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