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扶持重点对俄经贸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扶持重点对俄经贸企业专项委托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财企[2006]7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06.02.21
【实施日期】2006.0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扶持重点对俄经贸企业专项委托贷款管
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黑财企〔2006〕7号)
各行署、市、财政计划单列县(市)财政局、商务局,省属有关企业:
现将《黑龙江省扶持重点对俄经贸企业专项委托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黑龙江省扶持重点对俄经贸企业专项委托贷款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对外贸易发展步伐的决定,促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增强我省重点对俄外贸企业实力,规范管理黑龙江省扶持重点对俄外贸企业专项委托贷款,(以下简称“专项委托贷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委托贷款专门用于我省重点对俄外贸企业流动资金和在境外投资建设资金。

第三条专项委托贷款由省政府设立,每年从省级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专项资金中划出部分资金投入到省鑫正投资担保公司,再由省鑫正投资担保公司委托相关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提供委托贷款。

第四条专项委托贷款的操作平台设在省鑫正投资担保公司,利用该公司现有的担保业务力量对政府推荐项目进行考察评审、跟踪管理,并由该公司通过商业银行办理相应委托贷款业务。

第二章委托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