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融合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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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企业安全风
险管控体系融合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企业风险管控体系融合建设工作,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助推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意见》及《区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我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企业风险管控体系融合建设2022年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大我区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的推广力度,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我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本土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将企业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工作融入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中,助推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提档升级。

并同步推进诚信机制建设。

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到2022年底前全区规上企业100%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争创三级标准化企业200家,高新区、织里镇、八里店镇、城溪镇和东林镇各培育1家二级标准化企业。

二、创建标准
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工贸企业(规上企业)根据《市工贸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意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工贸企业(规上企业除外)根据《市综合类小微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试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规上企业:除危化、非煤矿山以外的规模以上,且年产值在2000 万以上或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规模的企业,规下企业:除危化、非煤矿山以外的规模以上,且年产值在2000万以下、500万以上,或从业人员在15人以上、50人以下规模的企业)
小微企业规范化建设,具体事项参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安委办(2014) 1号)执行,童装企业参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织里镇童装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吴安委办(2015) 45号)进行创建。

企业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工作参照《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

三、进度安排
从2022年3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2022年3月31日前)
高新区、各乡镇街道总结去年来试点推广工作情况,研究制定2022年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企业风险管控体系融合建设推进方案,确定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及企业风险管控体系融合建设企业名单,确定项目实施步骤,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与时间节点,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并圆满完成。

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对项目实施企业进行充分宣贯, 使企业提前全面把握项目的核心理念和大致内容。

同时做好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将企业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前置条件融入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中,标准化创建工作按企业自评、乡镇初评、专家评审、审核公示的步骤进行。

L企业自评。

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在企业内部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系统的隐患自查和自改。

同时,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全程参与企业自评过程。

鼓励企业在自评阶段聘请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咨询服务。

企业在自主评分合格的基础上,将书面申请及电子版文档,向属地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相应等级的申报。

2.乡镇初评。

高新区、各乡镇(街道)依据企业申报情况,组织专门人员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初评,对初评符合要求的,将由区局招投标确定的专业评审机构列入评审计划。

3.专家评审。

根据省、市的有关规定,对申报三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由区局招投标确定的专业评审机构按照有关评审方法和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对评审不合格的企业, 直接向企业反馈整改意见,企业整改完成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对评审合格的企业,形成书面评审意见,报区应急管理局。

专业评审机构要加强评审过程管控,严格评审把关,一次评审通过率不高于85%o申报二级以上标准化达标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审核公示。

区应急管理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和评审机构意见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公示。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2年12月30日前)
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对照全年目标任务进行查漏补缺,对辖区内企业的材料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进行整理存档,按照常普常新的要求将有关数据及时录入“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

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适时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风险管控体系融合建设开展的经验做法,提炼融合推进的模式。

四、经费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年底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公布的标准化创建家数给专业评审机构不高于2000元/家的评审费,具体金额以招投标结果为准。

创建补贴、评审费和宣传资料费等费用由区应急管理局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

对完成国二级标准化创建的企业由市里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市局文件执行。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创建工作组织领导、目标任务、时间进度、职责分工,引导企业对照相关标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企业风险管控体系融合建设工作。

各企业要增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企业风险管控体系融合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之成为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建立企业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联系实际,融合推进。

联系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注重与企业安全生产文化、责任保险、教育培训、诚信体系建设、社会中介培育等工作结合,坚持效果导向,科学合理安排培训咨询,充分运用网络学习考试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学习培
训效果。

注重与企业的分类监管相结合,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企业隐患排查标准和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标准“三标融合”工作。

(三)亮晒比拼,强化考核。

此项工作作为区局2022年重点工作之一,要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导向“亮晒比拼”,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工作氛围。

对成效明显、比拼优胜的乡镇街道,将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对照《考核办法》给予加分奖励。

对于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

(四)不断总结,完善提高。

高新区、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工作情况收集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交流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及时收集报送各类典型案例(尽量有完整文字材料和图片、视频等资料)。

及时总结,形成项目推广上可复制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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