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法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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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法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特点
法国是世界上较早开展教师继续教育的国家之一,近20多年来,在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法国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开始向制度化、社会化、多样化、实用化方向发展。
一、建立和完善教师进修制度,保障教师在职进修权利
为了确保继续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法国曾三度对教师继续教育进行立法;1971年,法国颁布了《继续教育组织法》,后来在1978年和1984年又先后两次修改和补充,对每个教师继续教育的权利、义务、待遇、时间、教材、培训等都做出了规定,以法的形式确保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
《继续教育组织法》规定:继续进修是教师的权利,每个教师每年有权享受学习进修假两周,教师一生总计有带薪学习进修假两年。
为了切实抓好教师继续教育,法国中央政府成立了职业教育部,下设继续教育局,主管全国教职人员的培训,负责全国教师继续教育的立法和管理,分配使用继续教育的经费,而各地区也设有继续教育机构,集中掌握本地区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搞好平衡调剂。
法国在全国范围内,还建立了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和继续教育发展信息中心,形成了全国规模的多渠道、多形式的教师继续教育网络。
法国不仅十分重视在职教师的进修工作,而且想方设法为教师广开进修渠道,方便他们进修。
自1990年秋季开始,法国政府取消了原有的师范学校和其他培训机构,在综合大学设立两年制的“教师培训学院(1UFM)”,其主要任务是培养所有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在职教师和开展继续教育的科学研究。
二、从多渠道确保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的充足投入
为了促进教师继续教育的发展,法国政府不断增大对经费的投入,在教师继续教育方面支付的经费约为全国普通教育经费的1/6。
法国教师继续教育的经费之所以比较充裕,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国家对教师继续教育的资助。
国家财政资助教师继续教育的款项,主要用于培训机构的日常开支和专业团体的补助,也可用于培训中心的设备开支,同时也可以资助带薪长期进修者;其二是法律规定的企业应给予的教师继续教育的投资,教师继续教育发展好了,更有利于国家人才的培养,从而更有利于各企业的发展,所以法国的一些企业也乐于对教师继续教育进行投资。
法国拥有一支较为健全的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形成遍布全国的教师继续教育网,所以教师继续教育的经费不仅充足而且来源基本有保证。
法国确保教师继续教育的投入依靠两个手段,一是法律手段,通过法律从而提高了教育投入的强制因素;二是提高企业和国民的认识,让他们意识到教师继续教育的发展能有效地为社会经济服务,因而提高了社会各界向教师继续教育投入的自觉性。
因为得到了国家、社会的大力支持,有大量资金作为后盾,法国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
育才得以开展得如火如茶,卓有成效。
三、内容丰富、手段先进、方法现代化
当前法国教师继续教育在内容方面突出时代性、针对性、实用性,涉及面较为广泛。
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根据所开设形式的不同,培训内容也有所侧重:其中省一级的教师继续教育,除了普遍教育、学科教育学、学校管理等常规内容外,还有许多跨学科的继续教育内容,如中小学的衔接、测量在中小学的多种应用、移民的发展与文化、传播工具与广告等培训内容。
学区一级的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涉及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
国家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的重点除各科教学内容和方法外,还涉及农村和落后地区的教育、困难及残疾儿童的教育、技术教育、
计算机的应用、教学评估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其内容既有一般文化业务水平的提高,又有师范专业课程的训练;既有单项科目、科目和专题的研究,又有多学科系统的学习、提高学历的进修课程,从而能充分满足各类教师的不同需要。
近年来,随着电子技术、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教师继续教育的手段也有了很大的改进,文字、声像、电脑相结合的电子信息传递已成为法国当前继续教育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现代师生远距离双向反馈式的教育模式也已形成。
在教学方法方面,课堂讲授方法也有变化,上课时教师往往只讲授精华或要点,学员操作仪器进行试验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
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法国的教师继续培训开始普遍采用小组研究计划,充分利用新的科学技术、传播媒体以及资料中心进行研究,使教师继续教育显现出时代的活力。
四、教师继续教育目标多元化、形式多样化
为了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教师的需要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法国的教师继续教育目标由过去单一化向多样化发展。
有为了达到一定学历或学位的学历培训或学位培训;有为了使教师尽快熟悉教育、教学工作,掌握教学技巧的新教师培训;有为了使老教师总结推广经验、提高理论的老教师培训,有为了深入掌握某一学科知识的单一学科知识的单科培训;有为了使教师掌握新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备课培训;有为了全面提高教师各方面素质的一般性培训等。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法国还不断对其教师继续教育目标进行调整与完善,主要强调两个方面:一是不断适应教学与教育质量提高的需要,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及其对教师的新要求;二是完善教师的人格。
从教师继续教育的形式来看,也是多种多样:在时间上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在途径上可分为脱产、半脱产、不脱产等;从进修的地点看,有校外的也有校内的;从进修方式看,有系统学习、专题研讨、自学、小组研讨、调查访问等方式。
而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国还在不断地开拓教师进修途径,从而较好地满足了不同教师的不同需求,实现了教师在职进修形式的多样化。
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为了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法国的教师继续教育非常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如在长期进修课程中,法国就把三个月的进修时间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把进修的教师分成若干学习小组,通过参观学校、听课、召开座淡会、分析校内外情况等活动,收集教师需要解决的问题,确定进修目标;第二阶段,根据收集到的问题选择教育内容,然后从教育内容与方法、师生关系、课外活动、与学生家长的关系等方面进行学习,第三阶段,进修教师回原单位实习,将第二阶段学到的新理论、新观点运用于实际,以取得经验和体会;第四阶段,进修教师重新回到进修机构学习,针对第三阶段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学习,提高理论水平,最后一个阶段,一方面对进修进行总结,一方面为继续进修和教育改革组织必要的活动。
这种长期综合性的进修课就是教师继续教育的好形式,它实现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积极结合,十分有利于在职教师理论素养和实际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另外在形式多样的短期进修班中,进修内容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和教师本人的要求,其范围十分宽阔,既包括职业培训的基本理论,如教育学、教育哲学、教学法(学科),也包括针对具体教育教学中问题的探讨与研究(如中小学的衔接、移民子女教育),还包括新的科技知识与能力的补充,同样也能将教师的理论学习与实际训练很好地结合。
六、将教师的继续教育与晋级、待遇、考核相结合
将教师的继续教育与晋级、待遇、考核相结合是法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特点。
1994年,国民教育部在《关于中小学教育155条建议》中强调:要加强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对教师的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每三年一次),以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
为了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教师参与的积极性,法国还将教师的继续教育与教师人事制度配套,把提高教师素质、晋级考核制度同继续教育联系起来,把参加继续教育作为教师晋级的必要条件之一,逐步建立起了配套的制度,形成了推动教师继续教育发展的有效机制。
为了使教师的继续教育能顺利地、有效地进行,法国还制定了相应的一系列制度,如教师指导官制度、新教师进修制度、在职教师的研究生进修制度、短期出国访问和长期出国进修制度、教师进修与获得学位、增加工资等相配套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