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女权的辩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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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女权的辩论观点
辩论前:男同胞们,你们觉得我们的观点正确吗?有道理吗?今天,我想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所写的观点。
下面请大家以自由辩论的方式进行辩论。
大家可以将你们观点与辩手进行交流,并发表自己的看法。
我会在辩论后进行评论。
一、女权的定义
女权是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是指女性群体在社会中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它是基于人类的基本价值而产生的一种权利保障形式,也是对男女平等的追求和实践。
女权的本质在于保障女性的基本权利以及男女平等的要求。
女权是一个相对广泛意义上的概念。
它是一种权利保障形式,它与传统女性社会角色、地位、财富、家庭生活、社会保障、女性权利等有着密切联系。
女性群体在一定历史阶段、特定环境下对自己地位和权利的诉求,可以称之为“权利”或“自由”。
所以我认为女权本质上和女性权益是相对应的,而不仅仅是说女性“能够获得”或“拥有”一定权能保障模式。
1、女权概念最早由英国著名学者托马斯·哈蒙德(Thomas Hammond)在1885年发表的著作《妇女权与男女平等》中提出,认为人类历史上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阶段,所有女性都是弱势群体,她们被歧视与压迫,受剥削和奴役,受压迫的形式为封建制时期出现过的各种剥削手法。
由此,女权的定义可概括为“妇女权益”或“男女平等”,它和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但因为女权的社会环境不同,时期,各个国家都存在着“女权”的不同含义。
西方对“女权”进行了定义:西方在近代实行自由平等原则之时,将所谓的女权观念带到欧洲各国,对此作出相应定义,将其命名为:妇女权利论。
这种观念实际上将女性置于一个极为特殊的地位上,这种意义上的平等就是对女性权利的平等保障了。
中国古人对世界上大多数女性权利都给予了高度重视,提出了她们的权利和利益要受到充分保护的思想以及许多有价值的观点。
因此可以说中国一直都以“男女平等”作为衡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乃至整个人类文明水平的根本标准之一。
那么中国特色社会存在什么样的独特含义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女权概念最初源于英国、法国等国,逐渐扩展到其他国家。
法国的女权概念最早出现在1783年的《权利宣言》中,但其意义并不全面。
1783年《权利宣言》是由法国人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的。
该宣言提出:女性只有在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有独立、自主和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
而卢梭《社会契约论》是对世界妇女解放运动发展方向做出重要贡献和提出有关主张的重要著作。
卢梭的这部著作是对女性问题进行反思和讨论、在社会上广泛传播并最终取得成功的一部作品。
他在其代表作《论妇女解放》中提出:女人在经济、家庭、教育、社会、政治、自然和国家等方面享有权利。
而这一时期女性被冠以“自由、自主、独立”等称号。
3、根据女权概念对妇女地位及权益标准的界定和阐述,妇女解放指在性别平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妇女解放指从生理上解放出女性所应具有的一切权利和利益,包括婚姻、生育、教育、工作、家庭生活等;妇女解放指女性从对自己的性别身份不满意到通过其他途径获得幸福,包括物质上的幸福和精神上的幸福;妇女解放指每一个国家在政治和社会中都有一系列妇女解放政策或法律法规;妇女解放在女性自我发展、女性在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而作为女权运动中一个不可或缺、且不可忽视的环节,妇女运动中体现着男女平等精神。
随着时代的进步,女权运动中所体现出的妇女精神和意识也在与时俱进。
在过去和未来都要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促进和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与进步。
女权会与现代社会产生越来越多联系甚至是直接冲突,只有我们正确认识女权会与现代社会之间的关系,认识女权会与当代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不可避免冲突关系和潜在矛盾性,才能更好地促进和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
发展。
4、男女平等是指女性应当享有的权利。
从本质上来说,女人是与男人不平等的;从客观上讲,女人也是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这种不合理和不合法都由女人来承担后果。
我认为男人也应当有承担后果的权利。
当一个男人不能承担后果时,他也应当承担责任。
当他知道自己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时,他也应当承担后果。
那么他就应该承担起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同样我认为女性应该承担一些不应该有责任和义务。
譬如不应该在家庭中扮演贤妻良母而在社会中扮演贤内助和贤妻良母而在家庭中扮演好丈夫和妻子这个角色。
二、从本质上看,女权并不是对男性的压迫。
现在很多人都会将女权与男性压迫相混淆,这其实是不正确的,两者是不同的概念,不同的理解。
所以,我们从本质上来看,女权并不是对男性的压迫。
虽然女性也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他们并不愿意被限制,但女性却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因为女性本身就面临着生活和工作中的压力和责任。
所以女性也应该努力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而不是完全被外界所限制,最后导致自己的生活变得更糟糕。
这其实也是社会中女性所必须要承担责任的一种体现。
1、家庭经济负担是女性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现在的社会,家庭经济负担并不是一件小事。
尤其是在女性还没有独立出来之前,这种压力就会让女性变得更加独立、更加坚强。
可是现在在当今这个时代中,很多女性都承担着很重的家庭经济负担。
所以很有可能会导致她们不得不被生活所拖累。
但同时社会也会给予女性一定的经济支持,比如生育补贴和育儿津贴。
这样女性不仅可以从经济上被剥削的困境,同时还能让自己被社会所认可。
所以说即使再艰难也应该有经济能力去解决与分担。
2、女性在婚姻中的不平等也是一种压迫
婚姻中出现的问题不仅仅是两性之间的问题,还包括婚姻中的家庭问题。
现在的社会已经开始走向女性主义,而女性也开始追求自身的独立,希望自己能够过得更好,但却不愿意为了家庭而牺牲自己,不愿意为了丈夫而忍受自己所遭受的一切苦难。
所以在这种社会压力之下,女性选择了离婚。
离婚其实并不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毕竟对于女性来说离婚并不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导致很多婚姻矛盾最终变得不可调和。
而且如果在这段婚姻中有一方不愿意妥协的话,那么两个人也会变得更加不快乐。
这其实也是一种压迫。
所以在维护女权时千万不要把男性对于婚姻方面造成最大的压力归结于自己身上,而是要让男性意识到自己所付出地是有代价在的,如果他们觉得结婚就一定会给自己带来好处,那这种想法其实是十分错误的。
3、对女性的婚姻和家庭的责任
婚姻和家庭是每个女性都必须要面临的。
毕竟婚姻是女人必须要去面对的一个问题。
婚姻的好坏是由两个人共同组成的家庭来决定的,所以这也是女性必须要做的事情。
如果自己的老公不爱自己,不尊重自己,那么女性本身就会被外界所逼迫。
但是如果自己的家庭和丈夫也不尊重呢?那可能会被周围的人所孤立。
所以从这一点上来看,女权就是以自己的方式来帮助我们女性来解决婚姻和家庭中所遇到的问题,是她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
而不是通过一些让我们女性去依赖男人、去依靠自己、去索取这样一种方式来解决自己所遇到的问题。
三、反方观点:女人应该享受自己应有的权利,不要把自己当一个男人来看待。
这是反方提出的观点。
首先,女人应该有自己的选择。
在社会生活中,男人要做不成什么大事,女人就只能做小事情;但当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时,男人也不能只在家里一味地付出。
因为夫妻感情出了问题,首先应该思考的是自己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去指责女人。
其次才能从家庭中得到最大程度的自我保护。
再次就是在婚姻中也要考虑到孩子的问题。
1、对女权的认识,应该建立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
在这场辩论中,反方拿到的第一个观点就是女权没有平等。
因为反方所说的女权是建立于男女之间平等的基础之上的。
一个人对自己的要求程度取决于自己想要做什么。
而女人只会对自
己想要拥有的东西提要求,而男人却会追求自己想要拥有的东西。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男女之间都有要求与自己不一样却又有相同要求的东西。
正因为这样,才会有那么多人呼吁让女生拥有与男生同样的权利。
正因为如此,才会有那么多人在指责中国女性所做的一切不公平行为。
2、不是每个女人都可以成为强势的女人
在社会生活中,有些女性并不是没有能力不够,而是他们自身的原因。
比如结婚前,他们在生活上过于依赖丈夫。
但是他们内心还是有渴望能够依靠男人生存下去的,所以她们在结婚之后就会像男人一样强势地对待妻子;而这样的女人并不少见,而那些强势的女性也就拥有更多的家庭地位了。
相反她们在婚姻中表现得比较强势。
丈夫要做什么她们都会一视同仁地去做。
而对于丈夫来说,她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会得到他应有的尊重和理解。
所以他们夫妻之间是很难出现争吵和矛盾的。
这样妻子就能从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时候得到自我保护(如不能忍受丈夫在家里总是让自己做一些事太麻烦而不愿意做等)。
3、在婚姻中女人应该获得更多
婚姻是两个人的结合,而不是一个人独享。
婚姻是两个人共同的责任,要处理好婚姻中出现的问题。
所以不要再拿女人当回事儿了,女人虽然在婚姻中能够承担更多的责任。
但也不要以为自己付出得越多就越好。
其实,有些时候男人不懂得感恩,只会一味地付出和索取。
要知道男人也是需要家庭开销的啊!一个女人不仅要有赚钱的能力,还要懂得付出。
所以男人不要只把自己当一个大人看了。
女人也应该懂得如何表达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