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任交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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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任交接工作制度
一、背景与意义
随着北京市政府对公职人员离任交接工作的重视,以及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制定一套科学、规范、严密的离任交接工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该制度旨在明确离任领导干部应交接的事项,确保公共资源不流失、不断档,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同时也是对离任领导干部的一种保护。

二、离任交接事项
1. 公务卡和个人使用公共资源:离任领导干部需将个人使用的公务卡、交通工具等公共资源向单位和接任领导列出清单并移交。

2. 应付未付的招待费、会议费等:离任领导干部需将任期内应付未付的招待费、会议费等经济事项向单位和接任领导列出清单并移交。

3. 项目管理:离任领导干部需将负责的项目情况、项目进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向单位和接任领导列出清单并移交。

4. 财务管理:离任领导干部需将任期内财务报表、财务凭证、财务账目等向单位和接任领导列出清单并移交。

5. 文件资料:离任领导干部需将任期内的重要文件、资料、档案等向单位和接任领导列出清单并移交。

6. 工作任务:离任领导干部需将任期内的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工作成果等向单位和接任领导列出清单并移交。

7. 群众来信来访:离任领导干部需将任期内群众来信来访的材料、办理情况等向单位和接任领导列出清单并移交。

8. 其他应交接的事项:离任领导干部还需将其他应交接的事项向单位和接任领导列出清单并移交。

三、离任交接程序
1. 原单位在组织部门宣布有关领导干部任免后,立即成立由纪检、监察、财务、内部审计、行政管理等人员参加的经济事项清查小组。

2. 经济事项清查小组负责财产盘点、账目清理等工作,并填写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清册。

3. 离任领导干部需按照清查小组的要求,认真、如实地向清查小组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清查工作。

4. 离任交接清册由清查小组审核无误后,由离任领导干部和接任领导干部签字确认。

5. 离任交接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原单位留存,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6. 离任交接材料作为离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四、离任交接的管理与监督
1. 离任交接工作应当在组织部门的指导下,由原单位组织实施。

2. 离任交接工作应当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3. 离任交接工作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 对离任交接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五、离任交接工作的完善与发展
1. 未来三到五年时间内,北京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计划管理办法、审计成果运用
办法、整改监督管理办法和问责管理办法,逐步健全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体系。

2. 加强对离任交接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3. 探索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离任交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北京市离任交接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推动问责和追责,明确责任,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同时也是对离任领导干部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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