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储量报告编制与评审工作重点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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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储量报告编制评审工作重点与质量
一、不同资源储量报告相应工作重点
1、探矿权范围的地质勘查报告
这种报告送交评审的有工作总结报告、普查报告、详查报告等。

工作总结报告大部分处在普查阶段,因矿业权人根据矿业权处置、转让的需要而提交。

工作程度较低,在总结报告中要全面反映投入的工作量,对勘查区找矿潜力作出评价,可估算资源量的进行资源量估算(包括预测资源量)。

资料收集方面不便强调其全面性,只要充分反映已做的全部工作。

普查报告是普查工作的总结,普查工作是对矿化较大地区开展地质、物探、化探工作和取样,对已知矿化区做出初步评价,对有详查价值地段圈出详查范围。

相对而言,在普查阶段,投入的方法手段较多,工作范围较广。

工作严格按实施方案或设计进行,按程序、规范要求操作,物探、化探工作应有专门的总结(文、图);地质测量(填图、剖面测量)、山地工程及钻探工程有专门的记录及对应的图件;地表及坑道中应系统的刻槽取样,钻孔中按不同矿种要求连续采样,采样长度按一般工业指标要求,样长不大于夹石剔除厚度;对于金属矿产,应全孔取样进行光谱分析,根据光谱分析结果,确定基本分析项目,组合分析及化学全分析一定要按要求进行。

为保证分析质量,应对基本分析进行内、外检。

而水文地质工作及矿石加工选冶性能研究则以收集资料为主,不必投入过多的实物工作量;综合工作充分反映不同方法手段工作量与成果,研究他们之间的内在关系,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资源储量估算按一般工业指标进行,有条件的,可采集体重样。

普查工作要求的是对整个勘查区地质情况进行了解,不要认为对某段或某个矿体提交了333资源量,就达到了普查。

详查报告是详查工作及普查工作阶段地质工作的全面总结,故报告中要反映详查阶段以前所有地质工作及所形成的认识。

详查是对详查区采用各种勘查方法和手段,进行系统的工作和取样,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作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圈出勘探区或作出可作为矿山设计提供依据的结论。

此阶段投入的主要工作量是对矿体空间产出及矿体本身特征进行控制评价,以系统的地表地质工程、钻探为主,辅以适量的坑探工程。

地质填图则围绕为设计工程的具体布置而开展,对普查阶段填图成果进行补测修正;物、化探工作则主要针对总结规律,寻找盲矿体;取样是详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定要按规范要求系统开展;样品分析严格质量控制,内检、外检样品数量满足最低数量要求,内、外检出现不合格时,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保证质量;矿
石体重样要根据不同矿体、不同品位段采取;选冶性能研究至少要做到实验室流程试验,取样时注意不同品位段及围岩的搭配,满足实际开采时的品位要求,选矿试验入选品位不要高于矿体(矿床)平均品位;水文地质工作要投入工作量,并有工作总结;开采技术条件研究还要加强地表建筑物、采空区、风氧化带位置的确定;测量工作投入大,应有专门的方案与工作总结;对控制程度在总结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矿体规模、厚度品位变化等基础上,分析实施方案提出的工程间距是否符合矿区实际情况,与实施方案中的地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调整工程间距;地表工程间距应在基本工程上加密一倍;资源储量估算时,应有经过批准的矿区矿床工业指标。

一般针对一个主要矿体提交控制的资源量(332),对于区内有两个以上主要矿体,控制的工作量不能只考虑一个矿体。

报告结论应明确报告的的用途。

对于零星小矿,投入的实物工作量有限,实施方案定为普查,而报告提交时又有332的资源量时,应在普查的基础上,补做一定的水文地质、开采技术条件研究等方面工作,报告名称改为详查报告,以满足探转采的要求。

2、核实报告
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要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

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除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外,主要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矿区资源储量。

主要地质工作:地形地质图修测和测量、开采(或采空)范围测量、编录与采样、样品化验与质量检查、开采技术条件评价(重点针对矿床开采后开采技术条件发生的变化)。

核实要针对核实区的工作基础及开采情况。

核实区有现成的地质报告或资源储量报告,未开采时,则以分割已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为主要工作;以往有地质报告但已开采时,则要编录采样、圈定采空区,重新估算采矿工程样品影响范围的资源储量(未影响部分原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不重算);以往未提交地质报告或报告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生产巷道较多,则主要是围绕采矿工程开展测量、采样,圈定矿体,对矿石加工技术性能收集实际生产资料,提出合适的工业指标,估算资源储量;对于以往提
交过资源储量报告,但工作程度低,资源量少,且当时编报告的出发点就是为在市(州)办证,应补做系统地质工作,再编写报告。

对于以往的地质工作主要布置在矿床浅部,开采过程中在放床深部补充了一些控制工程。

核实工作中除采集基本化学分析样品外,还应采集岩矿石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样,特别是矿石体重样,矿石体重是影响资源储量估算的重要参数,当矿石品位、结构构造、氧化程度发生变化后,体重会相应发生变化,必须进行测量。

另化学全分析也必不可少。

对于异地整合的矿山,矿山名称是已关闭矿山的,而资源在接替矿所在的位置,对煤矿常用行政区名(省、县)+矿区名+矿山名+接替井名+矿种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非煤矿常用行政区名(省、县)+矿区名+矿山名+接替工区+矿种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如湖南省安化县清塘矿区周家湾煤矿列马山井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核实报告评审备案时,矿山应填写占用资源储量登记表。

3、矿山储量年报
2008年国土资源部下发了《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3号),提出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的目的是适时、准确掌握矿山资源储量保有、变化情况及变化的原因,促进矿山资源储量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1)矿山地质测量
大、中矿山必须建立矿山地质测量机构。

小型矿山必须配备地质测量人员。

矿山测量是矿山企业的基础性技术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在矿山生产过程中进行地下工程施工测量、测绘采掘工程图、对采掘工程的数量和质量、采矿量和矿石损失贫化等进行统计和监督。

在实际工作中,大、中型矿山在平常的生产中都进行了测量,其成果可以利用;而小矿山没有专门的测量队伍,每年请专业地勘单位进行一次性的测量,但应注意收集矿山的生产图件。

矿山生产勘探的方法、手段和技术要求执行相关地质勘查规范。

没有地质勘查规范的矿种在固体矿产勘查总则的指导下,参照相近矿种的勘查规范执行。

故矿山地质测量的地质技术人员必须熟悉规范,严格执行规范。

凡与资源储量估算有关的采掘、勘查工程应进行地质编录,并绘制相应图件。

按照相关矿种采样工作的一般要求采集各类样品,样品分析测试一般应有分析化验资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证)的实验室承担,并按要求进行内、外检。

(2)资源储量分类
生产矿山设计开采范围内的探明和控制的资源储量为基础储量(111b、122b);设计开采范围以外的查明资源量为内蕴的经济资源量(331、332、333)。

未进行正规设计的正在开采矿山,采矿许可证范围内查明的资源量视为基础储量。

(3)资源储量估算
A、当地质勘查报告矿块划分与开采方案不一致时,应按照开采方案划分的矿块重新估算资源储量。

因重算引起的资源储量变化,记入重算增减。

在此强调:提交资源储量报告(地质勘查报告)时,资源储量计算块段要尽可能地细分。

B、矿山基建时应根据井巷工程所揭露的地质情况修编有关图件,若矿体资源储量估算参数(厚度、面积、品位等)发生变化,变化部分应重新估算资源储量。

C、矿山应按照开拓水平将资源储量划分为开拓或未开拓两部分。

若没有增加探矿工程,未开拓部分资源储量一般不变;若增加了探矿工程,应重新估算资源储量,其变化量记入勘查增减。

因生产勘探或开采等发生储量变化,应按照矿山开采的实际情况,适时估算资源储量。

当矿山开拓新水平时,新开拓阶段(或台阶)的资源储量应从未开拓部分转入开拓部分,以避免开拓部分各类储量误差推移积累到未开拓部分。

D、矿山储量动态管理中估算资源储量一般沿用地质勘查报告使用的工业指标,因矿山内、外部条件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改变工业指标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论证,出具论证报告,并按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的要求编写核实报告,履行评审备案手续,进行占用矿产资源储量变更登记。

E、露天开采矿山应每年在矿山资源储量估算图上估算年度采掘范围内矿体采空部位的资源储量,并填记资源储量表与台帐。

地下(井工)开采矿山应在分段(分层、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及时进行分层(工作面)的回采地测编录和资源储量损失计算,估算结果记入相应台帐。

(4)小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
小矿的矿山储量动态管理技术要求可适当简化,但至少应满足下列要求:没有地测机构的小矿应当聘请有资质的矿山地质测量机构对矿山年度资源储量动用情况开展地质测量工作。

每年至少施测一次。

对于顶、底板不稳定或采用充填法采矿、全面垮落法处理采空区的矿山以及其它不及时施测就难以取得地质测量数据的矿山,应及时施测。

矿山控制测量,主、副井和主要运输大巷测量应用全仪器法,其他采矿工程可用半仪器法测量。

无论用何种方法,其测量精度必须满足有关矿种测量规程的要求。

当年的探采矿工程应进行编录,并采测必要的样品,为准确估算资源储量奠定基础。

资源储量估算至少应包括累计查明资源储量、本年度动用资源储量、采出资源储量和损失资源储量。

矿山储量年报内容可适当简化,至少应附资源储量估算图、采剥(露天开采)或采掘(井下开采)现状图和固体矿产资源报表。

已提交资源储量报告的生产矿山,生产过程中没有发现新的矿种、新的矿体,工业指标未变化,范围不变化,则应根据《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每年底提交矿山储量年报。

矿山储量年报名称是行政区(省、县)+矿区名+矿山名+矿山储量年报,并标时间段。

矿山名与采矿许可证一致。

如湖南省永兴县马田矿区桐子山井田马田镇二矿矿山储量年报(2010年12月~2011年11月)。

二、抓工作质量的几个主要方面
1、地质填图
省内基础地质工作程度较高,大部分矿区范围内有1/50000地质图,至少有1/200000地质图。

故有些地质工作者对矿区填图工作不重视,按要求要提交大比例尺地质图,这种大比例尺地质图是通过地质测量而得到的,如果只把基础地质图放大,一是精度不够,二是在地质认识上没有提高。

这样的填图,地质体的圈定、控矿因素的判断、矿体(层)产出特征的认识就达不到工作要求。

到一个工作区进行路线踏勘后,再开展剖面测量,才能按要求完成填图工作。

不同工作阶段,填图要求是不一样的,在矿区核实报告或年报编制时,主要是对以往提供的地质图结合矿区工作的进展进行修测。

地质图上一般应有地形地理信息,地质信息及产状等标注。

目前地质图的不足:填图单元过大,如1/2000地质图的填图单位不是“组”或岩性段;地质图与剖面图不一致;产状标注缺失或不规范;图例不全。

2、原始地质编录
原始地质编录——对地质工作对象进行直接观察和描述的记录、素描、照相、采样等一系列搜集第一手资料的工作。

被编录的对象,有地质观察点、探矿工程、取样位置等。

可取得资料:地质现象的描述记录及岩矿鉴定报告、素描图、照片、样品分析结果等。

对原始地质编录如下要求:
(1)真实性
编录成果是否真实,是体现地质编录资料质量的首要标准。

准确而客观地反映地质体,主要地质现象不得遗漏;
不能凭主观臆测而任意取舍,数据要准确;
编录人员根据观察所得出的推论意见,应与观察所得的实际材料分开记录,不得混淆;
野外地质观察时借助肉眼对岩(矿)石及化石所做的描述和定名,应参照室内的
鉴定和化验结果进行修正和补充。

但不能涂改野外的原始记录,只能记于旁侧。

差错过多时,必须将原有资料推倒重做。

(2)及时性
“三边一及时”:边施工、边搜集资料、边综合研究、及时提交编录成果。

(3)“五统一”
在原始资料编录前,地质人员必须熟悉工作区的地层,岩性,构造等基本地质特征,做好统一标志层和地层划分标准,统一岩石分类和命名,统一图例、图表格式和各种图件比例尺,统一工作方法和要求,统一工程编号和样品编号。

这是做好编录工作的先决条件。

(4)针对性
对于被编录对象的描述、素描、照相、采样以及编制图件和表格,都必须根据工作项目的需要和对象本身所显示的情况而针对性进行。

要突出重点,不要巨细不分地包罗万象。

3、样品采集
采样是研究矿石质量的基础工作,采样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样品结果、样品的代表性和对矿石质量的正确评估。

必须按规范要求采样,不得混样、错号,严禁选择性采样。

要求:(1)样品要按一定间距严格布置,在矿区核实报告和矿山储量年报时,金属矿布样间距一般不超过15米,煤炭一般不超过60米,不能随意选择采样位置。

对于品位、厚度变化大的矿体(层)应该加密取样,在金属矿产采样要求中,沿脉坑道的采样间距是2~10米,也就是说,在特别复杂的情况下,取样间距最密为2米。

(2)要对不同的矿石类型分别采样,样品长度一般为工业指标中的可采厚度,厚大矿体的单个样长一般不超过夹石剔除厚度。

(3)加工选冶样要有采样设计,考虑矿石类型、特征及代表性分类采样。

加工样的平均品位要与矿区内该类型矿石的平均品位基本一致。

4、综合研究
综合研究的基础是综合整理。

综合整理是将野外所获得的大量第一性资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编制各种综合性图表及文字资料,使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

通过这一工作,用以研究了解矿产生成条件和分布规律,使认识逐步深入.不断揭露矿床赋存的内在规律,以指导找矿工作;了解矿体产状、规模、地质条件,矿石类型、工业品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及开采利用等经济技术条件,以评价矿床,并指导勘探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根据新的情况和新的认识修改原设计和施工布置,达到以最少的工作量取得最大的地质成果,保证及时提交地质报告的目的。

首先是及时验收各项原始地质编录资料,认为合格才能进行综合整理,编制有关综合图件。

第二是根据各种标本、样品的实验室分析鉴定结果,校正岩石、矿物野外定名,编制采样平面图,圈定矿体或矿化带,计算实验室化学分析误差。

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在综合整理的基础上,要运用新理论、新方法,全面、深入的分析。

综合分析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

5、报告编制
报告编制要充分反映矿区内地质特点,突出重点,尊重事实,不浮夸,报告结果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1)要把编制报告的目的任务交待清楚。

有些报告写目的就是把工作阶段的常规要求抄一遍,看了报告不知道为什么要提交这个报告。

(2)要把工作范围介绍清楚。

以有效的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它有关工作范围的文件为准。

(3)地质特征的介绍要有突出重点。

在核实报告和矿山储量年报中,对区域性的地质特征可以用几句话概括就可以。

核实报告的重点主要是矿产特征,而矿山储量年报重在年度中地质特征的变化。

这两种报告,对基础地质的介绍都要求简单。

(4)水工环部分在核实报告要系统介绍,而年报中主要是介绍年度中水工环地质的变化情况。

(5)工作质量介绍要用数字说话。

不能只简单的说符合规范要求。

(6)资源储量估算
交待采用的工业指标来源及具体的工业指标。

介绍矿体圈定原则、资源储量类型要具体,不同的情况要分别介绍。

资源储量估算结果要对不同的矿石类型汇总。

核实报告要与原来的储量报告进行资源储量结算,年报则要与上一年度的年报建立平衡关系。

年报资源储量要对年度开采影响的块段重新估算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如果没有投入新的工作时,则不需要重新估算资源储量,只是要分割核实的范围内原来报告的资源储量。

对资源储量发生较大变化时,要详细说明原因。

(7)结论部分
除了按编写规定要求的外,对报告的应用作出结论。

如本报告可以用于矿山生产设计用,本报告可以作为开展进一步地质勘查的基础。

三、其它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1、充分利用以往地质勘资料与矿山生产地质资料
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提交的资源储量报告是管理国有资产的重要基础。

现在有些矿区资源储量核实收集资料不齐,还有些人故意隐瞒资料,估算对象少了,导致资
源储量明显变小。

矿山生产资料及生产勘查资料只要实实在在发生,证实后就要利用,不要以不规范为借口拒绝使用。

矿山地质资料可能使资源储量增加,也可能使资源储量变少,只要实事求是的反映,就是对国家和矿业权人负责。

2、编制单位的责任
编制报告的地质勘查单位应当具有同类矿产勘查资质,编制中型及以上矿床规模报告的应当具有乙级及以上勘查资质,报告主编应当具矿产勘查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

编制单位应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工作,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告进行评审。

如有特殊原因需延长报告编制时间,编制单位应及时告知委托方并取得委托方同意。

报告编制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对送审报告进行内部审查并出具初审意见,报告由主编和单位总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告编制单位应对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3、评审机构与评审专家责任
评审机构收到资料齐全的报告后应及时安排专家进行审查。

评审专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评审意见。

并对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第一次送审稿进行质量评分。

评审机构应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意见书或一次性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通知报告编制单位。

评审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应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实地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

根据申请人要求,评审机构可以选派评审专家对矿产勘查和储量报告编写过程中的有关技术问题提供咨询。

评审专家应按现行规范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

对评审范围内以往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查询,评审机构可要求报告送评单位提交相关资料。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提供个人签名的评审意见,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特别强调的是,评审专家应一次性提出评审意见(含修改意见),对一些单位资料收集不全、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能简单的说不合格,而应提出具体意见。

对于评审过程中出现故意刁难、拖延时间的现象,欢迎编制单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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