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2019年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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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2019年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工
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9.04.25
•【字号】市教发〔2019〕53号
•【施行日期】2019.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招生考试
正文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2019年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工作的通
知
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局,市教育考试中心: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
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推进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为推动西安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确保2019年中招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9〕9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加强2019年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招收定向生学校和定向生生源学校
(一)招收定向生学校。
西安市所属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
(二)定向生生源学校。
西安市辖区内初中学校。
二、定向生计划分配
(一)招生学校计划。
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大学附中定向生计划中含大学教职工子女。
(二)生源学校计划。
1.生源范围:新城、碑林、莲湖、灞桥(含已划归国际港务区地区)、未央(含已划归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地区)、雁塔(含已划归高新区地区)六区(以下简称城六区)省级示范高中和市直属学校定向生生源范围为城六区,其余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生生源范围为本区内。
阎良、临潼、高陵、长安(含已划归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和高新区地区)、鄠邑(含已划归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和高新区地区)五区和蓝田、周至(含已划归高新区地区)二县(以下简称五区二县)各学校招收定向生生源范围在本区县。
2.分配原则:定向生生源计划分配以各初中学校毕业班学生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
生源计划分配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含“名校+”教育联合体中“+校”)倾斜,逐步提高其升入优质普通高中的学生比例。
3.分配程序:城六区学校招收定向生总数由市教育局依据生源计划分配原则,结合学校分布情况,下达各区定向生生源总数;各区教育局依据生源计划分配原则,结合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将本区定向生生源总数按比例分配到辖区初中学校。
五区二县定向生生源计划由各区县教育局依据定向生生源计划分配原则分配到本区县辖区内初中学校。
各区县定向生生源分配结果要按时上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下达执行。
三、定向生资格认定
(一)资格条件。
凡在生源学校建立正式学籍3年以上,且连续在该校初一、初二、初三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具备定向生源资格。
因父母军转安置、正常工作调动、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A、B类人才)的随迁子女填报定向生志愿,不受学籍和就读时间年限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
(二)认定程序。
1.学校审查。
各生源学校对本校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公示无异后,报区县教育局审定。
2.区县审定。
各区县教育局审定学校报送结果并进行公示。
审定结果公示无异后,报市教育局。
四、定向生招生录取
(一)志愿填报。
具备定向生源资格的考生可选报在该校有定向生源计划的高中学校为定向志愿。
定向志愿每生限报一所学校。
(二)招生录取。
定向生与统招生同批次录取,定向生录取以考生统考成绩和定向志愿为依据,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三)结果管理。
各学校录取的定向生与统招生在收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统一管理,民办学校录取的定向生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本学校收费标准。
五、加强招生工作管理
(一)提高认识。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整体安排,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
(二)精心组织。
各区县、学校要成立定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区县定向生招生工作方案,加强定向生资格审查、定向志愿填报、录取过程和录取结果的管理。
定向生生源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生源学校责成专人负责,区县教育局监督资格审查全过程,夯实区县定向生资格审查主体责任。
各区县要坚持定向生公示制度,将定向生招生计划、生源计划、录取程序、定向生生源资格条件、录取结果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示。
确保定向生招生客观、公平、公正。
(三)强化监督。
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依纪巡查监督,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强化定向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定向生计划管理、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对于查实的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学校和主管部门责任;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西安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5日(全文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