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3.29
•【字号】榕政办[2012]51号
•【施行日期】2012.03.2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
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办〔2012〕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市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陈大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凡新(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林雯(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朱训志(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成员:蔡福勇(市商贸服务业局局长)
林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林敦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张鸿(市公安局副局长)
欧阳天秋(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曾光耀(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梁建锋(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公安消防支队,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欧阳天秋兼任;副主任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葛宏鹏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督导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人事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接任。

此项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然撤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