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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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及目录
P-SC-005(00)
1. 目的: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避免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购进的,在产品中依法添加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管理。
3. 责任者:生产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QA检查员。
4. 正文:
4.1添加剂: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4.2 添加剂使用管理责任人制
4.2.1总经理负责签批本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对食品使用负总则,为公司食品添加剂第一责任人。
4.2.2生产部会同质管部负责食品添加剂选择,制定使用范围和添加量。
4.2.3.物资部会同质管部对食品添加剂共商进行评价,并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并领导仓库对添加剂的存储管理。
4.2.4物资部负责添加剂采购与保管,物料部经理为采购与保管第一责任人。
采购时应执行《采购管理制度》,并建立供方资质档案。
进货时查验并索取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有效的检验合格的证明等相关资料。
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优先使用有生产资质的生产企业的产品。
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
标签、说明书应
当具有《食品安全法》的有关内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标识中应有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及含量。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与载明的内容不符,不得采购和使用。
4.2.5 物资部下设仓库负责对食品添加剂入库初验与保管,工作时应严格执行《仓储存管理制度》。
4.2.6. 质管部负责食品添加剂的复验,质管部经理为食品添加剂的复验第一责任人。
4. 2.7生产部及下设生产车间负责执行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如实填写《配料记录表》,生产部经理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第一负责人。
4. 2.8生产部、质管部、物资部等部门建立食品添加剂采购、验证、保管、配料、使用的作业指导书。
4.2.9生产部、质管部、物资部及下设的车间、仓库在食品添加剂采购、验证、保管、配料、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仓库及产品储存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4. 2.10食品添加剂采购、验证、保管、配料、使用等相关责任人应学习掌握《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等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与各自岗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4.3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
4.3.1生产部及车间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
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及食品监督部门、卫生部门相关公告的要求,产品配方须经公司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
对复合食品添加剂,应确认其组成成分、使用范围,用量符合有关规定。
4.3.2 食品添加剂进行编号,并在包装、容器上进行标识。
添加剂须经验证或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投入生产使用。
仓库及生产车间在发放、使用食品添加剂前应对其标识进行检查,确认与配方相符后,方可投入使用。
不得发放、使用无标识、标识不清、标识不符合要求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