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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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扶持政策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的需求日益增长,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扶持政策。

本政策旨在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公共文化需求,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

二、扶持范围与领域
1. 扶持范围:本政策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项目和活动。

2. 扶持领域:主要包括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以及群众性文化活动、公益性文化讲座、文化展览等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三、政策措施与手段
1. 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投入力度,确保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资金需求。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格局。

2. 政策优惠:对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项目,在用地、用房、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可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规费。

对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公益性文化讲座等,可适当给予资金补贴或奖励。

3. 人才培养: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开设公共文化服务相关专业,培养高素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

同时,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公共文化服务事业。

4. 创新发展: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项目创新发展,推动公共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

支持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合作、捐赠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事业,推动形成多元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

5. 绩效评价: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对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项目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评价结果将作为资金投入、政策优惠的重要依据,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提升。

同时,鼓励公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6. 法治保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规和规章。

严格依法行政,保障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创作,推动优秀作品的生产和传播。

7. 宣传推广: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通过媒体宣传、公益广告、文艺演出等形式,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8. 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际公共文化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公共文化服务理念和经验,推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创新发展。

积极参与国际公共文化活动和项目,展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成果。

9. 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支持: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共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普及和提高。

对在公共文化服务中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0. 建立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扶持政策的长效机制,确保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以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变化。

四、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

2. 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并严肃处理涉及重大事项的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3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策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共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发展4加强评估反馈: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扶持政策的评估反馈机制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完善政策的依据以进一步提高政策效能和质量五总结本政策文件旨在制定针对我省实际情况的公共文化服务扶持政策其目的是通过多种方式手段支持我省的公共文化建设使我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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