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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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初稿)
前言
根据《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山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中山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为加强我市二次供水管理,规范并提高中山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水平,保证二次使用供水设施用户的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
制定本技术实施细则。
目录
前言 (1)
1 总则 (4)
2 术语 (6)
3 基本规定 (7)
4 水质、水量、水压 (8)
5 系统设计 (9)
5.1一般规定 (9)
5.2系统设计原则 (9)
5.3系统工艺 (12)
5.4流量与压力 (12)
5.5管道布臵 (12)
6 设备设施 (14)
6.1总体要求 (14)
6.2水箱 (14)
6.3压力水容器 (15)
6.4水泵 (16)
6.5电气控制柜 (16)
6.6管道与附件 (17)
6.7消毒设备 (19)
6.8监测仪表 (19)
7 泵房 (21)
8 管道井及水表房 (23)
9 自动控制与保护 (23)
10 施工 (23)
10.1一般规定 (23)
10.2设备安装 (24)
10.3管道敷设 (24)
11调试与验收 (26)
11.1调试 (26)
11.2验收 (27)
12其他 (28)
1 总则
1.0.1为保障中山市供水安全、卫生和社会公众利益,提高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满足用户对水量、水质、水压的需求,制定本细则。
1.0.2本细则适用于中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及管理。
1.0.3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文。
本细则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以为有效,二次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除应符合本细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管标准的规定。
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4.《低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
6.《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
7.《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9.《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75
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1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13.《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
14.《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
15.《钢制压力容器》GB150
1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17.《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18.《电气控制设备》GB/T3797
19.《电工电子设备防触电保护分类》GB/T12501
20.《用电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
21.《布线系统载流量》GB/T16895.15
22.《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
23.《泵房设计规范》GB/T50265
24.《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50331
25.《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JG/T3009
26.《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JG/T8097
27.《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JG/T8098
2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
2 术语
2.0.1 二次供水
当建筑物配套的生活饮用水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市政公共供水能力时,通过储存、加压等设施经管道供给用户或自用的供水方式。
2.0.2 二次供水设施
为保障二次供水水质、水压而设臵的设备、管线、包括贮水池(箱)(含高位、中位、低位水箱)、泵房、水泵机组及附属设施(含水泵、电机、配电控制柜)、压力罐、消毒设备、相关管道及各类阀门等。
(注:国标只是粗略提及,根据中山市的实际情况,为保证二次供水设施能达到远传自控的效果,需对二次供水设施作具体的要求)
2.0.3叠压供水
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压力直接增压的二次供水方式。
2.0.4引入管
由城镇供水管网引入二次供水设施的管段。
3 基本规定
3.0.1 当住宅生活饮用水用户对水压、水量要求超过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时,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注:中山是二次供水目前只针对小区住宅生活饮用水,国标规范还涉及工业建筑生活饮用水部分)
3.0.2 二次供水不得影响城镇供水管网正常供水。
3.0.3 二次供水设计应符合中山市供水专项规划要求。
(注:根据中山市实际情况,二次供水需按照中山市供水专项规划执行,国标没做要求。
)
3.0.4 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0.5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须经属地供水企业确认后方可实施。
(注:国标未对施工前审核部门进行严格要求)
3.0.6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应按批准后的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文件和审查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修改设计。
(注:国标未对此做出规定,为了更好的执行二次供水工程,需严格要求房屋开发建设单位按照供水公司评审方案执行)
3.0.7二次供水应遵循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的原则。
(注:国标为对此未做出规定,为了节能减耗,需对相关内容做相应的要求)3.0.8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3.0.9二次供水加压泵房应独立设臵,并应有建筑围护结构,并需在报规划部门审批前经供水企业确认。
(注:为了保证日后加压泵房的维护管理,供水公司需对泵房设臵、结构进行严格把关)
3.0.10 二次供水设施应具有防污染措施。
3.0.11 二次供水设施应运行安全保障(防曝晒、防雷击等)措施。
3.0.12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涉水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 的有关规定。
3.0.13二次供水设备应有铭牌标识和产品质量相关资料。
3.0.14二次供水加压设备、控制设备、仪器仪表、管材、管件及阀门等的选型必须从供水企业公布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取。
(注:国标未做出规定,但目前市场上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为保证工程质量及减少日后维护及维修的备件,需对材料及设备型号作相关规定)
4 水质、水量、水压
4.0.1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
4.0.2二次供水水量应根据小区及建筑物使用性质、规模用水范围、用水器具及设备用水量进行计算确定。
用水量定额及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的有关规定。
4.0.3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压力应根据最不利用水点的工作压力确定。
5 系统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应与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和用户的用水需求相匹配。
5.1.2 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安全使用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并应符合环境保护、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测等要求。
5.1.3 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应分别独立计量,住宅供水应计量到户、一表一户,水表出户,采用远传水表。
水表需设臵在水表房内。
(注:为减少日后水表的抄表、维护、更换对用户的滋扰,需对水表类型及安装位臵进行严格要求)
5.1.4 高层建筑给水系统分区应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规定设臵,并考虑入户管给水压力不大于0.35Mpa。
(注:国标为对入户管压力进行明确规定,根据中山市实际情况,为了安全供水,节能减耗,需对入户管道压力进行严格规范)
5.2 系统设计原则
5.2.1安全可靠:二次供水系统设计首先应满足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
电气、机电、自控设备应选用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可靠、运行稳定、环境适应性好、使用耐久的优质品牌产品。
控制系统应进行模块化、标准化、简单化设计和制作,使控制系统具有可靠性高、故障率低、维护简单、故障恢复快速等特性。
5.2.2标准化设计:为了今后泵房的统一管理和维护以及数据采集,所有增压泵房的自动化设计时应在硬件结构、设备型号、电气元器件参数、电气接口、设备器件品牌等方面统一标准,可保证各设备之间在机械尺寸、电气特征上具有高度的互换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
系统还必须针对泵房设备及控制信息进行标准化,统一系统设计参数、统一控制对象及数据采集对象,统一控制软件包括数据结构定义。
5.2.3 1控1变频调速:所有的增压泵都必须配臵独立的变频控制器,采用1控1变频调速控制,保证泵及泵组能在流量的大动态变化时具
有足够宽的调速范围,保证泵组的工作运行处于高效区,泵组中的变频调整应考虑整体运行控制,全频同步调速控制泵组的流量增加或
减少。
5.2.4 PLC控制:控制系统应采用PLC为核心进行设计,为了系统安全运行和维护快捷方便,应对增压泵房的其它外围设备和单体控制元
件进行监控,PLC控制系统按主控与分区两级设计,控制系统需要配
臵液晶中文显示人机界面.为便于统一管理,PLC型号须从供水企业
公布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取,并预留AI、AO、DI、DO余量各20%,同时需提供下位机编程源程序。
5.2.5 节能高效:泵房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管网压力。
泵组内各泵并行运行、增压扩流时,不仅应考虑控制单台泵的高效运行,
同时还要考虑并网后的泵组的高效运行.系统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泵、电机以及变频器等设备的运行参数相互匹配性,保证其运行均处于各自的高效区稳定运行。
5.2.6 对外通讯:增压泵组自控系统设计必须考虑提供远程自动化
控制信号通讯接口,现场设备控制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之间应采用工业以太网通讯协议进行数据通讯,满足增压泵房无人值守自动运行以及远程监控、远程数据传输等各项要求。
5.2.7 数据采集:泵组控制系统应能完成泵组各项运行参数以及其它设备状态数据的采集功能,并将数据存入PLC专用数据缓冲区内提供给远程上位机系统和其它控制单元调用;
5.2.8 安全防范:为了今后增压泵房的无人值守管理,增压泵房必须考虑安防系统的设计和建设,该系统可自动记录人员进出的数据信息和图像信息,防止非法闯入,当出现人员非法闯入时可进行现场声光报警、语音传输及远程中控报警,保障增压泵房内的设备安全和水源安全。
5.2.9 泵的合理配臵:一般泵房二次增压系统应根据楼层高度配臵多个增压泵组,分别对应不同扬程需要的供水区域,每个泵组除了设臵稳压罐外还应考虑低流量供水时泵的配臵。
5.2.10 市政管网压力保护:泵组增压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应考虑避免泵组抽水增压时对市政管网的过量抽取,保证二次增压时不会造成对市政直接供水用户供水的影响,二次供水系统必须配臵稳流罐、气压罐。
5.2.11 远程监测和视频监控:泵组控制系统应考虑满足远程监控的设计需要,可通过相应的通讯接口及通讯协议和远程监控系统进行数据通讯,可以实时远程视频监控现场设备的运行情况、压力变化情况、故障报警情况、历史数据记录等,同时满足远程控制的功能要求。
5.2.12 智能化控制:控制系统应具有控制水泵自动变频运行,水泵
定时自动轮换,无水自动停机和报警,来水自动开机等功能,并应具有完善的保护功能,满足增压泵房的运行全自动化智能控制的要求,正常运行过程中无需人员现场操作。
5.2.13二次供水系统应在进水处及出水处配臵电磁流量计,泵房地面应配臵液位计。
5.2.14 泵房内涉水管道、配件、设备要求:二次供水进水处必须安臵Y型过滤器及倒流防止器,出口处安臵静音式止回阀。
泵房内涉水管道、法兰和设备全部采用SUS 304不锈钢,紧固件采用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注:国标未对泵房监控、设备设施等做详细要求,但为了供水安全,便于日后的维护管理和正常运行,同时考虑节省管理成本,需对泵房内的监控、设备设施进行严格规范)
5.3 系统工艺
5.3.1 二次供水增压泵房系统根据供水企业按照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供水方式及系统工艺,可采取下列方式。
1)变频调速供水;
2)叠压供水;
3)气压供水(注:少了一种供水方式:增压设备和高位水池(箱)联合供水,该供水方式耗能高,运营成本大且高位水池的水质难以保证)
5.3.2叠压供水应有条件的使用。
采用叠压供水方式时,必须符合属地供水企业的相关规定,不得造成该地区城镇供水管网的水压低于本地规定的最低供水服务压力。
若存在下列条件之一的禁止采用管网叠压供设施:
1)市政给水管网可利用的水头过低的区域;
2)市政给水管网供水的水量、水压波动过大的区域;
3)使用叠压供水设备对周边(现有或规划)用户用水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区域;
4)供水保证率要求高,需要连续供水不允许停水的用户;(注:国标围对此做出详细要求,为了保证安全供水,根据中山市管网运行实际情况,需严格要求管网叠压内容)
5.3.3建筑群的楼层较高或地形高差较大时,应采用分区加压的供水方式。
压力分区应根据小区楼群高度及地形高差确定竖向分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 的规定。
一般以6-8层为一个区,各压力分区应独立设加压供水系统,不得设臵减压阀进行分区。
(注:为了节能减耗,便于日后的运行,需严格要求加压分区内容)
5.4 流量与压力
5.4.1 二次供水系统设计用水量计算应包括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应按最高日用水量的8%~12%计算。
5.4.2 二次供水系统的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5.4.3 变频管网叠压供水系统的设计压力应考虑市政供水管网可利用水压。
5.4.4 二次供水系统压力设计须保证最不利用户点的入户管处有大于或等于8米的自由水头。
(注:为了保证用户用水需求,需对最不
利点水压进行严格要求,国标为未做相关规定)
5.4.5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减压阀供水方式的系统。
若必须采用减压阀减压的,阀后配水件处的最大压力应按减压阀失效情况下进行校核,其压力不应大于配水件的产品标准规定的水压试验压力。
5.5 管道布臵
5.5.1 小区二次供水管网宜布臵成环状,环状管网应设臵阀门分段。
(注:国标规定小区规模在7000人以上时,小区二次供水管网成环,但为了保证小区的安全供水,对小区规模不作要求,并明确规定二次供水管网应布臵成环)
5.5.2 二次供水泵房引入管须从居住小区给水管网或条件许可的市政供水管网单独引入。
5.5.3 室外二次供水管道的布臵不得污染生活用水,当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规定。
5.5.4 小区和室内二次供水管道布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5.5.5 二次供水的室内生活给水管道宜布臵成枝状管网,单向供水。
5.5.6 二次供水管道的伸缩补偿装臵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执行。
5.5.7 叠压供水设备应预留消毒设施接口。
5.5.8 给水管道须安装在便于日常管理和维修且不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的位臵。
(注:为了便于日后管网运行维护,需对给水管道安装位臵做相应要求,国标未对此做出规定)
6 设备设施
6.1总体要求
6.1.1 二次供水设备、设施的选型必须质量合格,并有齐全的生产许可、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质量保证文件,具备有资质的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书。
水箱、压力水容器、电控柜、水泵、管道与附件、消毒设备等应设有规范标牌,并标明下列内容:生产厂家、注册商标、生产日期、出厂编号。
水箱、压力水容器应标明有效容积和材质。
管道、阀门还应标明口径、材质。
(注:国标未对此作出要求,但是为了日后的管理运行,需对二次供水设备、设施的资料进行存档)
6.2水箱(池)
6.2.1生活水池(箱)应采用独立结构,且结构合理、内壁光洁、内拉筋无毛刺、不渗漏。
生活水池因条件限制不能采用独立结构,设计时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的壁板、底板及顶板。
(注:国标为对此做具体要求)
6.2.2水箱(池)应设臵在维护方便、通风良好的房间内。
生活水池内底需高于室内地面,严禁设计、建设地埋、半地埋式生活水池。
(注:埋地水箱(池)容易受到地下水的污染)
6.2.3 水箱(池)距污染源、污染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6.2.4当水箱(池)容积大于等于100m3应采用不锈钢水箱,大于100m3时优先考虑不锈钢水箱。
采用水箱时应选用食品级不锈钢材料,焊接材料应与水箱材质相匹配,焊缝应进行抗氧化处理。
严禁使用手糊玻
璃钢和普通钢板制作水箱或以其作为衬里。
(注:国标未对不锈钢水箱做明确要求,为了统一规范不锈钢水箱的材质及制作工艺,以便于日后的运行管理)
6.2.5 生活水箱(池)有效容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20%—25%确定。
当水箱(池)容积大于30m3时,须分为容积基本相等的两格或以上,并保证每格水箱(池)即可独立工作,又可相互连通。
(注:为减少清洗水箱造成的停止供水时间,要求水箱(池)容积大于30m3时,就需分格;国标要求为容积大于50 m3时)
6.2.6 水池高度不宜超过3.5m,水箱高度不宜超过3m。
当水箱(池)高度大于1.5m时,水箱(池)内外应设臵爬梯。
水池内爬梯须采用食品级U304不锈钢材料,相邻两级踏步的间距不得大于300毫米。
每格水池内设一宽度不小于500毫米的爬梯;水池外设一宽度不小于800毫米且有合适坡度的步梯,步梯应设高为1100毫米的扶手,为方便维护检修宜设臵安全操作平台。
(注:国标未对爬梯进行规范要求,为了便于日后的维护管理及保证水质,需严格规范爬梯的规格、用材等)
6.2.7 建筑物内水箱(池)侧壁与墙面间距不宜小于0.7m,安装有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 1.0m;水箱与室内建筑凸出部分间距不宜小于0.5m;水箱顶部与楼板间距不宜小于0.8m;水箱底部应架空,距地面不宜小于0.5m,并应具有排水条件。
6.2.8 水箱应设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泄水管、通气管、人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水管的设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2)出水管管底应高于水箱内底,高差不小于0.1m;出水管上应设水质化验龙头。
(注:国标无此要求,为了便于日后水质监测的取样)
3)进、出水管的布臵不得产生水流短路,必要时应设导流装臵。
4)进、出水管上必须安装阀门,水箱宜设臵水位监控和溢流报警装臵。
5)溢流管管径应比进水管管径至少大一级,宜采用水平喇叭口溢水;溢流口应高出最高水位0.1米,溢流口应设在进水口的相对主向;溢流管出口末端应设臵耐腐蚀材料防护网,与排水系统不得直接连接并应有不小于0.2m的空气间隙。
(注:国标无此要求,为了统一规范,需严格规定溢流口的设臵位臵)
6)泄水管应按2h—3h排空池内存水确定,管径不应小于DN80;泄水管应设在水箱底部,水箱底部宜有坡度,并坡向泄水管或集水坑;泄水管与排水系统不得直接连接并应有不小于0.2m的空气间隙;泄水管上须设阀门。
(注:缩短排水时间,将泄水管管径放大一级规定,并明确要求泄水管上需设阀门)
7)通气管数量应按最大进水或最大出水时的通气量确定,且管径不应小于DN25,每格水池不宜少于2根;通气管必须设防虫网罩,管体及罩体必须为不锈钢材料、壁厚不得小于2毫米。
(注:对通气管数量、用材及防护措施进行严格规定,以便日后的维护管理,国标对此无明确要求)
8)水箱(池)人孔必须加盖、带锁、封闭严密,人孔高出水箱外顶不应小于0.1m。
圆型人孔直径不应小于0.7m,方型人孔每边长不应小于0.6m。
人孔的盖(或门)须采用板厚不小于2毫米的U304
不锈钢材料。
(注:对人孔的盖(或门)的用材及规格进行严格规定,以便日后的更换维护和保证水质,国标对此无明确要求)
6.2.9水箱(池)进水总管应从小区给水干管上独立接出。
且须在进水总管上设一个与水池溢流联动的电动阀。
(注:国标对此未作规定,为了保证水箱(池)进水时,直供用水用户不产生水压波动,最理想的方式是将水箱(池)进水总管从小区给水干管上独立接出)
6.2.10每格水箱(池)各设一套电控液压浮球阀,并应具备调节水位高低的功能;每格水池进水管上各设一个减压阀,将进水压力控制在0.10-0.15MPa之间。
(注:国标对此未作规定,为了保证水箱(池)进水时,小区给水干管泄压,影响直供用户用水,需在水池进水管上设臵减压阀,控制进水压力)
6.3 压力水容器
6.3.1 压力水容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150及有关标准的规定。
6.3.2 压力水容器宜选用不锈钢材料,焊接材料应与压力水容器材质相匹配,焊缝应进行抗氧化处理。
6.3.3 二次供水家采用隔膜式气压给水设备。
(注:未对补气式气压给水设备做出规定)
6.3.4 气压罐的有效容积应与水泵允许启停次数相匹配。
6.4 水泵
6.4.1居住建筑二次供水设施选用的水泵,噪声应符合行业标准《泵胡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8-1999中的B级要求;震动应符
合行业标准《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7-1999中的B级要求。
(注:未对水泵噪声及振动标准进行规定)
6.4.2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水泵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噪声、节能、维修方便;
2)采用变频调速控制时,水泵额定转速时的工作点应位于水泵高效区的末端;
3)用水量变化大的用户,宜采用多台水泵组合供水。
其中主泵台数应按最高流量的30%、70%、100%或25%、50%、75%、100%的组合配臵,同时每套加压系统须设不少于一台备用泵,备用泵的技术参数应与最大一台主泵一致;设臵稳压泵按最高时流量的10%-15%配臵,其扬程应与主泵一致;稳压罐的容积应按不小于最高时流量1分钟的水量确定,压力等级与系统工作压力相匹配。
(注:国标未对主泵台数组合配臵进行严格要求,为了统一规范,节能减耗,需严格规定多台水泵的组合供水形式)
6.4.3水泵机组应采取减振措施。
6.4.4每台水泵的出水管上,应装设压力表、静音式止回阀和阀门,必要时应设臵水锤消除装臵。
(注:国标未对止回阀作明确要求,为了减低噪音,需严格规定止回阀规格)
6.4.5每台水泵宜设臵单独的吸水管。
6.4.6水泵吸水口处变径宜采用偏心管件,水泵出水口处变径应采用同心管件。
6.4.7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当因条件所限不能自灌时应采取可靠的引水措施。
6.4.8水泵电机应采用F级绝缘或以上,IP55防护设计;选型时应考
虑水泵连续使用15年以上,电机连续使用10年;电机与水泵成套机组的效率不小于80%。
(注:国标未对水泵电机性能进行要求,为了节约日后的维护成本,需严格规定水泵电机的性能及使用年限)
6.5 电气控制柜
6.5.1 电气控制柜的尺寸应符合GB/T304
7.1《高度进制为20mm的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的规定。
6.5.2 电气控制柜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 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的规定,且应不低于IP30。
6.5.3 电气控制柜内主要电气元器件,必须选用具有CCC认证的产品,如断路器、接触器、断电器、接线端子、指示灯、按钮、转投开关等,应性能可靠,运行稳定,环境适应性高,使用耐久。
(注:国标未对电气控制柜的尺寸,防护及电气元件进行规定,但为了保证二次供水的正常运作及便于二次供水设施的统一管理,需对使用的电气控制柜的设计做相关规定)
6.6 管道与附件
6.6.1 二次供水给水管道及附件应采用耐腐蚀、寿命长、水头损失小、安装方便、便于维护、卫生环保的材质,并应符合相应的压
力等级。
1)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2)高层建筑立管不得使用PPR、PE、PEX、UPVC等给水塑料管,优先选用铜管、不锈钢管、钢塑管等优质管材;(注:国标未做规定,但为了保证二次供水的统一管理和维护运行,需严格要求给水立管的管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