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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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2.06.30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6.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
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题
服务攻坚促就业筑梦青春赢未来
二、行动时间
2022年7月—12月
三、服务对象
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5岁以下登记失业青年,以下统称为未就业毕业生。
四、总体目标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重要位置,以实名服务为支撑,强化政策落实、权益维护、困难帮扶,为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针对性服务,确保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断线,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五、具体措施
(一)集中发布服务公告。
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发出公开信或服务公告(相关内容可参考省厅致2022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见附件1),集中推介求助途径、招聘渠道、机构目录、政策服务清单。
重点亮出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等求助途径,亮出公共招聘网站、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招聘渠道,亮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等名录,亮出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档案接收等政策服务清单。
(二)提早衔接实名信息。
目前,省厅正在抓紧协调省教育厅,争取尽早将2022届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导入系统下达各地。
在此之前,各地要以社区(村)为单位,发动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基层力量,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对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集中开展走访摸排,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
人社部已全面开放2022届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各地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同步开放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允许未就业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三)健全完善帮扶机制。
各地要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将本地户籍与外地前来求职的毕业生全面纳入。
要对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联系,摸清基本信
息、就业需求、就业状况,按照就业、失业、暂无就业意愿等类型分类管理,动态更新帮扶就业情况。
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
各地要依托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如实记录服务过程,做到全程留痕。
(四)高频举办招聘活动。
按照人社部“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要求,接续举办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金秋招聘月等活动。
各地要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在湖北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区和本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集中发布岗位信息,广泛应用直播带岗、空中宣讲、无接触面试等新模式,不间断提供就业机会。
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的前提下,加密招聘活动场次,各地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
(五)组织实施结对帮扶。
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等有特殊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
优先推荐岗位,优先落实政策,优先组织培训见习,及时提供专业化职业指导服务,促进尽快就业创业,对确实难以通过市场化实现就业的,提供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切实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配套落实,充分释放政策效力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分类推出基层就业、企业吸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培训见习等政策礼包,推动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资金补贴等政策集中兑现。
加快毕业生就业政策网上办,通过数据比对主动筛选政策对象,探索实施直补快办,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七)强化就业权益保障。
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坚决查处黑职介、假招聘、售卖简历和证书以及其他侵害求职者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劳动就业政策法规宣传,规范企业招聘行为,对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出现无故解约、就业歧视等行为的,要及时约谈、及时纠正。
(八)注重宣传示范引领。
各地要广泛依托传统和新兴媒介,大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让党和政府对毕业生的关怀之情深入人心。
挖掘一批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典型,推出系列新闻宣传,全方位展示新时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精神风貌。
通过典型示范和朋辈引领,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职业观、成才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将攻坚行动实施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要分解落实任务,压实目标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所属市(县、区)工作督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聚合政策服务资源,充分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
要密切跟踪毕业生就业形势变化,关注信访事项、舆情热点,主动回应各方关切。
省厅将从7月起,对求职登记小程序求助毕业生联系服务情况进行日调度,对各地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行周调度。
8月起,省厅将通过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调度各地实名信息数据库,并适时通报。
请各地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
一是于7月5日前报送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联络表(见附件2);二是于7月5日前报送公开信或服务公告内容(电子版)和应用场景佐证(例如通过线上渠道发布的内容截图、线下服务大厅张贴海报图片等),各市州应同步汇总报送所属市(县、区)的相应内容;三是于7月5日前汇总报送7月份招聘会场次安排表(见附件3),7—11月每月26日汇总报送下月招聘会场次安排表;四是从7月7日起,每周四下午下班前报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展汇总表》(见附件4),共计4期;五是于12月31日前报送攻坚行动总
结;六是攻坚行动期间各地举办相关活动的情况及成效及时报告省厅。
联系人:谢婧
联系电话:027—87304796
电子邮箱:hbczjycy
QQ群号:421480687(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工作群)
附件:1.青春赛道追光前行——致2022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
2.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联络表
3.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招聘会场次安排表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展汇总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30日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