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知识)经济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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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经济责任制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承包原则2
第三章工资分配形式3
第四章工程项目承包管理8
第一节组织机构及内部承包形式8
第二节内部核算体制及方式18
第五章其它内部单位的承包管理23
第六章承包集团待遇及考核24
第七章工程效益考核28
第八章经济责任制的管理31
第九章附则33
附件一:3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调整企业内部成本核算体系及分配体制,降低成本费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现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通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指导思想:以市场为导向,以干好工程为前提,以成本核算为手段,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第3条经营思路:扩大承包范围,划小核算单位,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竞争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4条基本原则:宏观管好,微观搞活。

贯彻“按劳分配为主体”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法则。

第5条核算形式:公司内部实行“二级会计核算,三级成本管理”的核算体系;建立人力、资金、物资供应、工程施工、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等内部模拟市场,成立资金结算中心及分中心,内部模拟市场业务往来通过“资金结算中心”进行结算。

第6条施工项目管理形式:严格执行项目施工管理规定,小项目逐步推行内部市场招标方式进行承包。

实行以项目部作为工程管理、成本控制、服务的主体,专业工程处(专
业工区)作为工程施工主体的管理模式。

第7条成本管理:项目承包推行目标成本管理,开展成本核算。

公司承担投标风险并获得投标利润,项目部、专业工程处管理者承担成本控制的风险。

第8条公司各部门、单位的经济技术指标随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下达并签订相应承包责任书。

第9条本细则包括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1、本细则包括主要内容:承包原则、工资分配形式、施工项目管理及承包形式、专业工程处设置情况及承包、核算模式,经济责任制的管理等。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单位。

第二章承包原则
第10条项目部、专业工程处承包原则:公司以项目合同价为基础,编制施工图预算承包价(即目标成本)对项目部承包,下达承包责任书。

项目部依据目标成本的构成及与专业工程处费用划分原则,对专业工程处切块承包,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并负责成本核算。

公司对项目部,项目部对专业工程处层层分解落实或下达。

工资实行年度工资总额和含量系数双控手段。

第11条专业工程处、工器具租赁站(以下简称租赁站)属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实行分帐核算,自负盈亏。

第12条管理费用以内部代金券形式承包控制。

公司本
部管理部室在紧缩开支的原则下,实行费用包干,分帐核算,按季控制,累积使用,超支自理,节约提成。

第13条公司对职工子弟学校(以下简称子校)、职工医院和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等兼具社会服务性质的单位,实行分帐核算,采取按年度核定包干费用,逐年降低的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第14条陕西秦达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渭南志同大型机械租赁站(以下简称志同站)和陕西恒远电力安装检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远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营运按各自的章程进行,在公司内部视同承包单位,实行资产保值增值率和利润双指标考核。

第15条实业公司可以通过国家允许的各种政策(如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合作经营、兼并破产、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盘活现有资产。

对连续三年亏损,产品无市场前途的企业要坚决关停。

公司各部门、单位在制定内部政策时要扶持实业公司,对实业公司的产品在质量、价格同等的前提下必须优先使用。

第三章工资分配形式
第16条公司将职工个人的现行工资标准作为档案工资封存,建立新的工资标准。

新工资标准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础工资由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工龄工资、综合津贴和综合补贴,特殊津贴组成;绩效工资是职工直接参与劳
动的报酬(它包括加班、延点、奖金等工资性支出),由职工所在单位根据职工所在岗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考核发放。

公司对承包单位按工含方式核定工资总额指标,各承包单位在成本(承包费用)允许的条件下发放。

第17条基础工资中的最低工资标准、工龄工资、综合津贴由公司支付并代扣“三金”;综合补贴,特殊津贴标准及绩效工资由各单位发放,其发放规定见人力资源部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18条公司下达给各项目部整个工程工资总额,指从项目中标进点开始至工程竣工移交,项目撤点结束期间所需的工资。

它包括:综合补贴、特殊津贴标准及绩效工资。

第19条工资总额核定原则:
1、公司下达给项目部整个工程的工资总额,以项目部自行完成产值多少为基数,含量系数省内按1.75%计取,省外(含陕北)按2.0%计取。

2、公司下达给项目部当年工资总额以项目部当年计划自行完成产值为基础,并考虑职工当年度予计工资收入水平、项目部定员及项目地域条件来确定。

3、公司下达给专业工程处工资总额的原则:
a)公司对各专业工程处实行工资总额控制方式管理。

公司下达给各专业工程处当年工资总额以上级下达工资总额为依据,以专业工程处当年计划自行完成产值为基础,并考
虑职工当年度予计工资收入水平及项目地域条件来确定。

b)机械化专业工程处自行承揽项目,以结算收入为基础,大型(国家规定)10%,中小型(国家规定)15%计提;
c)各单位自行承揽工程工资总额按项目产值10%计提;纯劳务收入按40%计提,按日历天数结算方式可适当放宽。

4、租赁站工资总额按当年度公司职工收入水平核定,对外租赁收入按10%追加绩效工资总额。

5、子校、医院、物业公司等单位的工资总额按当年度公司职工收入水平核定,年实现利润(即包干费用节约)部分按40%追加绩效工资总额。

医院、物业公司派驻项目部的分支机构的人员工资总额可参照执行。

6、志同站、恒远公司的工资总额按当年度公司职工收入水平由董事会核定,依据完成的工作量,在成本允许的条件下发放。

超利润(经营性利润)部分按董事会决议追加绩效工资总额。

7、实业公司工资总额按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下达指标及控制标准执行。

依据完成的工作量,在成本允许的条件下发放。

第20条工资总额控制及调节手段
1、各项目部当年工资总额与工期、质量、安全、应收帐款、利润等主要指标挂钩浮动,年度考核兑现。

每项指标为±
3%,每年年底结算。

各项指标的具体考核办法见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的相关规定。

2、专业工程处当年工资总额与工期、质量、安全、成本费用收支情况等主要指标挂钩浮动,年度考核兑现。

每项指标为±1%,每年年底结算。

各项指标的具体考核办法见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

3、为鼓励各承包单位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自行完成施工生产任务,减少外借工(包)。

凡是各承包单位的外借工(包)项目,公司按其项目核定工资标准(即第28条相关规定)85%(指包清工承包方式)核减该单位的工资指标。

4、专业工程处的工资储备部分按公司规定以丰补歉。

5、考虑企业长期发展及队伍稳定的需要,对实行绩效工资形式的承包单位,人均月绩效工资15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交纳调节费。

超过1500元则按以下标准交纳调节费:
a)1500元<人均月绩效工资金额≤2000元,调节费比例为20%;
b)2000元<人均月绩效工资金额≤2500元,调节费比例为40%;
c)人均月绩效工资金额超过2500元以上部分,调节费比例为60%;
d)调节费按每月发放情况交纳,年终按发放总额之和与平均人数重新计算,已交纳的实行多退少补。

由项目部代扣
后转公司结算中心作为各专业工程处工资储备。

第21条工资分配形式:
1、提高职工个人收入水平,实行“高收入标准、严过程考核”原则,即在制定各项目、各岗位收入标准时,放宽政策,提高收入基准线,在兑现收入时,对施工项目、管理工作严格考核。

2、生产一线施工人员实行“施工任务单制”,在明确项目目标成本后,同时明确项目施工人员劳动报酬,即以承包项目定额工日乘以相对应的预算人工单价(专业工程处可适当调整)与公司规定的基础工资一起构成施工人员个人应得收入;管理岗位个人应得收入等于绩效工资系数*绩效工资基数*个人考核系数加上公司规定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基数是根据各单位当月经济效益而确定)。

3、管理部门实行“三定方针”,即定岗位职责、定岗、定员,提倡岗位兼职并提高相应兼职待遇,一般增加幅度控制在0.05~0.3之间,管理岗位与服务岗位增加幅度要有差别,岗位兼职及待遇详细规定见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的相关规定。

4、各专业工程处(工区)质检、安监、服务人员实行定员、定岗、定职责,考核兑现绩效工资。

5、技术人员实行分阶段薪酬,并建立相应考核办法。

a)工程进点施工准备阶段(自进点后三个月为限),工
程竣工移交后至资料移交结束。

绩效工资基数按项目部管理人员标准执行,个人考核系数由专业工区与项目部一起考核。

b)进点三个月后,配合正常施工生产至工程竣工移交。

绩效工资基数按专业工区核定标准执行,个人考核系数实行专业工区与配合班组考核相结合办法。

6、机械化专业工程处:司机(运输车辆、吊车)实行个人收入与台班收入、单机考核结果挂钩方式,其它管理人员、其它附属岗位绩效工资基数由机械化专业工程处当月效益确定,绩效工资系数参照管理人员归稽办法执行。

7、租赁站可根据自身情况,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制定其内部分配办法。

8、公司与项目部经理、各专业工程处主任、租赁站签订承包责任书,明确考核指标,建立考核体系。

对各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处、租赁站领导班子(以下简称承包集团)实行“年薪制”,平时只发生活费,年底考核兑现年薪,项目部与专业工程处承包集团、大项目与小项目的项目经理年薪都应有一定差距,年薪标准按所在单位职工当年平均收入的2.0~3.5倍来计算(年初按预测职工平均收入水平暂定年薪)。

9、所有管理、服务岗位绩效工资系数以目前岗位工资等级为基础,对部分岗位进行微调而确定,充分体现管理岗位的重要性,适当拉开管理岗位与服务岗位之间的收入差距。

具体办法见人力资源部制定的相关规定,各项目部在执行过
程中,可补充完善并报公司备案。

10、子校、医院、物业公司等兼有社会服务职能的单位可自行确定分配办法。

第22条绩效工资考核:
1、提倡专业工区(机、炉、电、热)对各个班、组、摊以“施工任务单”方式进行承包,结合项目部对专业工区成本考核要求,制定“施工任务单”考核办法。

2、项目部各级管理、服务人员个人考核办法由所在单位、部门内部组织自行制定并实施考核。

对部门考核办法由项目部组织制定并实施。

3、公司机关各部室在完成部门职能任务和个人岗位职责的基础上,经考核后发放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由企业管理部制定。

4、各承包单位管理人员绩效工资的发放及考核办法由各承包单位制定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第23条各承包单位用于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科技进步、治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单项奖励,各单位可以按有关规定计提单列,在各单位工资总额中列支。

对于质量、安全方面的奖励,公司提倡各承包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发放形式,可以合并在承包项目之内考核发放。

第24条公司用于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科技进步、治安、劳动竞赛、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奖励基金,由公司按规定计
提。

第25条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各承包单位对生产人员实行定额计酬、计件工资等形式,按成本和利润考核计发个人收入;对服务人员可根据岗位职能尝试按计时工资或协议工资计发个人收入;对管理人员尝试按岗位职责和单位效益确定个人收入。

第26条工资指标的使用、统计范围,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当年结余,可转下年使用。

第四章工程项目承包管理
第一节组织机构及内部承包形式
第27条项目部设置要求及管理形式:
1、项目部领导班子由公司任命。

公司逐步在小项目(1000万元以下)上实行项目经理内部招标任用制。

2、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属公司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作为工程管理、服务、成本控制的主体,代表公司在施工项目上履行承包合同,其管理职责是公司职能部门管理职责的延伸。

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员由项目部提出候选人,经公司业务对口部门协调后,报主管领导审批执行;在业务上,专业人员实行条块管理相结合,行政上隶属于公司主管部门的领导,服务于各项目部,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

3、项目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管理职责划分:
a)项目部机构设置应本着精简高效、利于协调的原则,
定员应充分考虑专业工作量大小,提倡专业合并和兼岗。

b)在项目部组建后,项目部管理职责划分,依据公司部门职能划分原则,由项目部人事管理部门根据机构设置情况来制定详细职责分工。

c)项目部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按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的相关执行。

4、公司在项目管理上的权利和义务
a)公司的权利
①对各承包单位的施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的权利;
②对各承包单位实施审计的权利;
③对中层干部考核、奖罚、任免的权利;
④人事调配(生产、管理、服务岗位调配、调整)的权利;
⑤制定修改规章制度的权利;
⑥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权利;
⑦资金调度、分配利润的权利;
⑧资产购置、调拨、处理的权利;
⑨物资调配的权利;
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b)公司的义务
①开拓市场、承揽任务的义务;
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义务;
③帮助各承包单位解决施工生产、技术、经营管理难题的义务;
④协调好内、外关系的义务;
⑤教育培训职工,提高队伍素质的义务;
⑥维护各承包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义务。

5、项目部、专业工程处在项目管理上的权利和义务
a)项目部、专业工程处的权利
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赋予的自主经营的权利;
②在完成公司任务的前提下对外创收的权利;
③依据公司规定,设置下属机构的权利;
④内部劳动力调配(仅指生产岗位)的权利;
⑤工资二次分配、调节的权利;
⑥固定资产维护使用的权利;
⑦规定范围内物资采购的权利;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b)项目部、专业工程处的义务
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②全面履行承包合同、协议,维护公司信誉,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施工生产、经营管理任务的义务;
③负责催收自揽工程及承建工程结算价款的义务;
④根据公司授权开拓市场、承揽任务的义务;
⑤按期完成上缴利、税、费的义务;
⑥教育培训和管理职工的义务。

第28条项目部承包形式
1、依据公司承担投标风险并获得投标利润,项目部管理者承担成本控制风险的原则。

公司以项目合同价为基础,编制施工图预算承包价(即目标成本)对项目部承包,施工图预算承包价与合同价之间差额以风险收入方式转入公司。

2、施工图预算承包价的确定
a)施工图预算编制的依据及范围;
b)施工图预算定额及配套取费定额,对定额消材费进行合理调整;
c)定额基价调整文件及投标期材料、机械价格年度水
平;
d)人工费单价不分地区统一按21元/工日部分进入预算并参与取费,不再计取流动施工津贴,并对各项目人工费单价按以下标准进行调整,不足部分按价差处理,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各施工项目工资总额计算标准可参照附表:)
e)取费标准按公司与项目部在取费方面划分原则及计取标准执行;
f)施工图预算编制的要求及办法见经营部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29条项目部承包内容、费用划分
1、项目部承担工程项目的费用主要有:人工费及附加、材料费、机械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工具用具使用费、特种工培训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现场管理费、税金、施工安全设施补助费、施工单位参加联合试运转费、合同规定的材料价差等其它费用,合同规定的包干费用。

其费用范围及含义见“预规”解释,具体取费标准及要求见经营部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2、项目部施工图预算承包价的确定方式:工程开工后
由于不具备编制整个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条件,开工后项目部施工图预算承包价(目标成本)按合同价乘以风险系数来计算;待施工图预算编制结束后,按照公司与项目部费用划分原则、取费标准,计算最终施工图预算承包价。

3、临时设施费、施工机构转移费由公司经营部、财务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提出控制指标,项目部包干使用,列入项目部的目标成本。

4、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属公司,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执行。

公司向使用单位收取折旧费,具体标准按公司财务部规定执行。

5、甲方支付的抢工奖承包单位按85%计取,剩余部分归公司所有。

6、工程设备代办费承包单位按合同价中设备代办费的80%计取,剩余部分归公司所有。

7、项目部应列入公司的费用
a)风险收入:为合同价(决算价)与项目部施工图预算承包价(目标成本)的差值;工程开工初由公司经营部、财务部测算下达,年终按实际完成进度结算,施工图预算编制完后,按施工图预算承包价调整风险系数并对以前交纳的风险收入进行调整,工程结束后决算。

平时按比例逐月缴纳。

b)固定资产折旧费:按实际占用数及规定的折旧率;
c)各单位向甲方收取的抢工奖15%部分;
d)工程设备代办费承包单位按合同价中设备代办费的20%部分;
e)公司规定的其它费用。

第30条项目部主要工作条例
1、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对施工项目实行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并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在项目部全面正常实施。

2、项目部是公司的派出机构,接受并服从公司的全面领导。

3、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向公司报送各类资料和报表。

4、履行公司与项目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的年度承包责任制书,优质、安全、高效完成所承担的工程施工项目建设,对各项考核指标全面负责。

5、参与编制施工组织总体设计,必要时召开技术方案讨论会,负责组织重大技术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实施。

6、按项目工程合同的目标要求,指导、监督各专业工程处履行好各自的承包合同。

7、根据项目里程碑目标的要求,对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检查、调整,从而对安全、质量、进度计划进行有效控制。

8、主持处理质量、安全事故。

9、施工部署应包括以下内容:
a)项目的工期及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工资总额、成本等控制目标的决策。

b)总包和分包的范围、分工界线和交叉施工部署。

c)拟投入的施工力量总规模和物资供应方式。

d)资金规划。

e)临建项目规划等。

10、施工项目的竣工验收及结算。

11、项目部工作条例见人力资源部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31条专业工程处设置及管理形式
1、根据专业划分的原则,专业工程处暂划分为:锅炉、汽机、电气、热工、机械化专业工程处。

在公司内部,专业工程处属长期稳定的机构。

2、公司承担施工项目并组建项目部后,项目部代表公司与专业工程处签订该项目专业施工合同,专业工程处与项目部之间便确立了合同关系,在工程项目上项目部对专业工程处有管理、协调、服务的职责,专业工程处在工程质量、进度、核算等方面服从项目部的管理,行政上隶属于公司管理。

3、专业工程处人员编制及管理职责划分:
a)专业工程处应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确定管理人员的
定员及职责的分配。

b)专业工程处可以根据承担项目大小设立专业工区,任命专业工区负责人,专业工区负责人由专业工程处承包集团人员兼职。

c)公司划入各专业工程处的人员全部归各专业工程处管理、调动。

d)专业工程处管理人员编制按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32条专业工程处承包形式
1、依据公司承担投标风险并获得投标利润,专业工程处管理者承担成本控制风险的原则。

项目部以施工图预算安装工程直接费加间接费为目标成本确立的基础。

以适宜的成本降低率确定专业工程处施工图预算承包价(即需要控制的目标成本)。

2、施工图预算承包价的确定:
a)施工图预算编制的依据及范围,人工单价、定额及对定额消材费进行合理调整等按第28条之2款中规定执行;
b)取费按项目部与专业工程处在取费方面划分原则及标准执行;
c)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要求及办法见经营部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第33条专业工程处承包内容、费用划分
1、专业工程处承担工程项目的费用主要有:人工费及附加(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材料费、机械费、部分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工具用具使用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部分管理费及部分包干费用。

具体取费标准及要求见经营部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2、专业工程处施工图预算承包价确定方式:工程开工后由于不具备编制整个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条件,专业工程处施工图预算承包价(目标成本)按专业工程处承包范围切块价及公司核定项目风险系数加成本降低率来计算;待施工图预算编制结束后,扣除机械化专业工程处机械费后,施工图预算承包价(目标成本)按扣除后的施工图预算总费用降低一定系数(即成本降低率)来计算并对以前交纳风险收入进行调整,成本降低率按以下标准执行:
a)锅炉、汽机、电气、热工专业工程处:2%
b)机械化专业工程处:3%
3、应列入专业工程处成本的费用
a)工器具及周转性材料、固定资产租赁费;
b)公司规定的其它费用
第34条专业工程处主要工作条例
1、专业工程处具有长期性,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施工生产、内部经营管理活动。

2、严格贯彻国家行业和公司制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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