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管理与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与流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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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管理与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与
流程指导
一、指导思想
依据教育部所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本园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

在幼儿园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我们旨在将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特制定本园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意外伤害事故的范围
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因意外因素导致的幼儿伤害事件。

这类事故包括缝合伤口、肢体骨折、骨裂、异物误吞、烫伤等情况。

三、应急行动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预防措施
1.园长需根据安全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安全管理网络,督促各类人员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2.加强对园内建筑、场地及公共设施的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责任人:门卫、资产管理员)。

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园长报告,并悬挂禁用标识,做到未雨绸缪。

3.班级教师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幼儿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提高其责任感和法治意识,严禁在教育教学中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处理程序
(一)事发阶段的相关工作与注意事项
1.紧急处理:
1)一旦发生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必须及时报告,迅速通知卫生老师到场并拍摄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注:如卫生老师外出开会,应联系幼儿园相关负责人)初步判断是否需要立即就医,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随后由当事教师与卫生老师共同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幼儿送往医院救治。

(送医原则:优先选择就近的区级医院或以上级别的医疗机构;如家长有指定医院的要求,应以家长的意愿为准。


2)班级内其他幼儿由搭班老师负责看护,并进行适当的安全和安抚教育。

2.报告:
1)在送医的同时,两位老师应分工合作,第一时间向园长报告突发伤害事件。

2)班主任应及时联系幼儿家长,告知他们幼儿的状况,并确认送医的地点,如有可能,建议家长前往就诊医院。

3)事故发生后两天内,责任人需将事件经过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园长;如事故较为严重,园方应在商议后迅速向教育局办公室、区青保办等相关部门上报。

3.事故信息保存:
1)记录:如幼儿伤害事故较为严重,当事教师必须填写“事故
日志”,保存完整的相关资料。

事故日志应包括幼儿园、伤害儿童家庭及医院之间的沟通情况。

医院(医生诊断情况、医生工号)
当事者(对幼儿的紧急处理过程、送医经历、家访慰问情况)伤害儿童家庭(对事件的反应、言行等)
2)资料存档:包括营养费、发票、垫付医药费的发票(复印件)等。

4.若发生严重幼儿伤害事故,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应立即启动。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幼儿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与家长协商事故处理时,需注意礼貌得体,以情动人。

切忌不负责任的言辞,务必遵循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幼儿事故的后续处理不涉及户口、升学和就业等问题;每个事故应一次性处理,避免留下后遗症;不应采取分步解决的方式;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园方解决原则:
事故处理小组应定期讨论事故处理方案,重大事项需经核心小组审议通过。

4.区青保办协调解决原则:
当幼儿园在处理意外伤害事故时遇到困难,可请求区青保办介入协调解决。

(三)事故处理结束阶段的工作与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协议双方的身份,简要描述幼儿事故的经过,包括事发时间与地点;记录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及签名。

2.补偿金支付:金额较小的可直接以现金支付,金额较大的则应使用现金支票;无论金额多少,家长均需提供收据。

3.理赔:幼儿园财务部门应协助办理相关的理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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