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柯街镇松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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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柯街镇松林村、玉地里村弹石路建设方案
一、基本情况
柯街镇地处保山市昌宁县西南部,是昌宁的窗口重镇。
国土面积215.6平方公里,辖11个村、1个社区,148个村(居)民小组,64个自然村,2011年末,共有人口32141人,有傣、彝、苗等少数民族。
镇内海拔840米—2525米,气候垂直变化明显,干湿季节分明,全年平均气温19.5℃,年降雨量960毫米。
柯街是一个山坝结合的农业镇,有耕地面积42721亩,其中水田11778亩、旱地30943亩。
其中,坝区有5个村、1个社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耕地面积约占全镇耕地的52%,除水稻等优质粮食外,主要种植甘蔗、香料烟、反季蔬菜、亚热带水果;山区6个村,气候温凉,耕地面积约占全镇耕地面积的48%,除包谷、小麦等粮食作物外,主要种植烤烟、泡核桃、茶叶。
全镇以生猪养殖为主的畜牧业发达。
2011年,全镇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全镇实现生产总值5.8亿元。
其中,农村经济总收入2.98亿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4839元。
松林村,地处柯街镇最西边,距柯街镇政府所在地14公里,辖十个村民小组。
现有农户414户,有乡村人口1722人,其中农业人口1702人,劳动力1181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1065人。
全村有国土地面积12.06平方公里,村委会驻地海拔1568米,年平均气温16.5℃,年降水量1314毫米,适合种植甘蔗、烤烟、玉米、稻谷、人参果、泡核桃、
香蕉等作用。
有耕地面积2175.5亩,人均耕地面积1.27亩,林地10383亩。
2011年全村经济总收入81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160元。
该村属于贫困村。
玉地里村位于柯街镇东部,属高寒贫困山区村,海拔1700—2500m,年降雨量960mm,平均气温19.5℃,全村共有13个村民小组,有农户423户,人口1564人,有耕地面积2167亩,其中:水田617亩,旱地1550亩,2011年末生产粮食82万公斤,农村经济总收入998万元,人均纯收入3484元,适宜种植包谷、豆类、泡核桃、油桃等粮经作物。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松林村、玉地里村4条弹石路,总长15000米。
具体为:
1.柯街镇松林村至黑岩子公路建设工程,道路总长5400米,设计路宽3.5米,铺筑弹石18900平方米。
2.柯街镇松林村箐门口道路建设工程,道路总长2600米,设计路宽
3.5米,铺筑弹石9100平方米。
3.柯街镇玉地里村桃家山至小平田公路建设工程,道路总长2000米,设计路宽3.5米,铺筑弹石7000平方米。
4.柯街镇玉地里村桃家山至小平地公路建设工程,道路总长5000米,设计路宽3.5米,铺筑弹石17500平方米。
三、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
柯街镇松林村、玉地里村4条弹石路建设工程计划投资301.12万元。
其中:柯街镇松林村至黑岩子公路建设工程计划投资106.06万元;柯街镇松林村箐门口道路建设工程计
划投资47.94万元;柯街镇玉地里村桃家山至小平田公路建设工程计划投资53.14万元;柯街镇玉地里村桃家山至小平地公路建设工程计划投资93.98万元。
(投资计划表附后)柯街镇松林村、玉地里村4条弹石路建设工程计划投资301.12万元。
其中:申请省粮食局给予协调解决250万元,柯街镇自筹51.12万元。
四、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织管理
为确保项目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达到上级验收要求,我镇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
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任副组长,镇纪委、办公室、国土分局、农业中心、财政所、镇规划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切实组织、监督好项目的实施。
组长负责整个项目的指导、督促,副组长负责项目的督促和协助做好项目的协调工作,项目办负责项目工程的规划、工程质量的监督。
2. 成立项目监督小组。
成立了由人大主席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项目村负责人、财政所、项目自然村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为成员的项目监督小组。
负责整个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3.招投标制度。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执行。
4.公示公告制度
(1)项目开工前,将规划建设内容在项目区进行公告
公示,主要向社会公示项目的基本情况。
(2)项目开工后,将建设情况及施工进度及时公布。
(3)项目竣工后,将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在项目区进行公告公示。
(4)公示公告形式:张贴公示、公示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二)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坚持和执行报帐和资金拨付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户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的社会经济效益和扶贫效益。
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兑现给农户和施工单位,并收集相关财务资料到县财政局报账。
(三)项目建成后移交及管护
项目建成后,通过各级验收,由项目实施小组将项目成果移交项目村,村组共同建立健全项目管护措施,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共同商议确定,制定管护措施指定专人管护,确保项目效益得到长久发挥,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
昌宁县柯街镇人民政府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