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黑市政办规〔202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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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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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黑河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规〔2020〕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黑河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并做好衔接工作。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黑河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2职责任务
3应急协调机制与任务分工
4预警预报
4.1预警分级
4.2预警发布
5应急处置
5.1启动程序
5.2应急终止
6应急保障
6.1应急运输队伍保障
6.2运输装备及技术状况
6.3应急运输人员
6.4应急运力的备案管理
7后期处置
7.1调查与评估总结
7.2责任与奖惩
8预案实施
8.1预案生效时间
8.2预案解释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建立完善应急保障工作,克服黑河地区极端天气对道路运输带来的影响,控制、减轻和消除因道路运输中断引起的严重社会影响,及时恢复道路运输正常运行,保障道路畅通,增强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Ⅲ级以上应急预警下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黑河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在市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职责任务
2.2.1决定启动和终止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2.2.2统一领导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2.3根据上级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2.4根据需要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应急保障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

2.2.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3应急协调机制与任务分工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警和处置,需要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实施。

在应急响应中,市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保障预警级别和类型,联系协调相关应急救援单位参加应急协作,各协作单位应急任务分工根据其现有职责确定。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及时修复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交通中断的公路,对难以及时修复的公路和难以化解的矛盾,须及时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请求所在地政府及时组织当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进行抢修,也可以请求当地驻军、武警部队支援,尽快恢复交通。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协调现场各类救援力量开展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及时出动人员、装备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

市财政局负责依据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应急经费。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伤病人员进行救护。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气象监测实况、近期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警报。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事发地周边地域的环境监测工作,提出污染控制与处置建议,协助核实污染损害情况。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全市灾害隐患点数据,协助对事发地发生的地质灾害开展现场调查,分析预测发展趋势。

在市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由市交通运输局组建4个
工作小组,在市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承担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综合协调小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负责各项基础数据的调查研究工作,起草转发有关文件,综合有关统计数据报相关单位;向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报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信息。

市气象局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道路抢通小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公路养护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负责组织公路抢修保通,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恢复重建小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计划、公路养护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负责公路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拟定公路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总结评估小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应急保障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4预警预报
4.1预警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道路运输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Ⅰ级预警(特别严重预警)、Ⅱ级预警(严重预警)、Ⅲ级预警(较重预警)、Ⅳ级预警(一般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预警: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通行能力影响周边省份,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时;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48小时以上时;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时;其他可能需要由国家交通运输部提供应急保障的情况发生时。

Ⅱ级预警: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时;因突发事件可能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24小时以上时;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时;其他可能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障的情况发生时。

Ⅲ级预警:因突发事件和黑河地区极端天气可能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时;因突发事件和黑河地区极端天气可能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12小时以上时;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可能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时;其他可能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
障的情况发生时。

Ⅳ级预警:因突发事件和黑河地区极端天气可能导致国家干线公路交通毁坏、中断、阻塞或者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3小时以上时;因突发事件和黑河地区极端天气可能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6小时以上时;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可能严重影响县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时;其他可能需要由县(市、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应急保障的情况发生时。

4.2预警发布
国家交通运输部负责Ⅰ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省、市、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负责Ⅱ级、Ⅲ级和Ⅳ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

5应急处置
5.1启动程序
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启动应急响应:
5.1.1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道路运输应急保障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建议。

5.1.2市应急领导小组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文件,报送市政府。

5.1.3应急响应宣布后,市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5.1.4应急响应宣布后,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应急保障工作,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上一级道路运输应急管理机构提出请求。

5.2应急终止
5.2.1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道路运输恢复正常运行,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

5.2.2市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状态。

如同意终止,签发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

6应急保障
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原则,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

各县(市、区)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参照《黑河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制定符合实战需要的处置预案,并进行必要的合成演练,增强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

6.1应急运输队伍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平急结合、分级储备、择优选择、
统一指挥”的原则在黑河地区建立应急运力储备,选择达到一定标准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通过协商签订应急保障运力调用协议,明确纳入应急运力储备的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技术状况,以及对运输人员和车辆管理的要求、应急征用的条件和程序、征用补偿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等,通过协议规范应急运输保障行为,保障参与应急运输保障企业的利益。

6.2运输装备及技术状况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

建立应急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

应急运输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车辆处于良好状况,并强化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公路养护部门要储备因黑河地区极端天气频发,尤其是冬季降雨导致路面结冰的特种设备。

6.3应急运输人员
交通运输部门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按照相关标准确定从事应急运输的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员。

应急运输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20—55岁之间,具备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熟悉有关政策法规等条件。

6.4应急运力的备案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建立相应的应急运力储备档案,包括运力单位、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及人员数量等,并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每年根据储备运力的技术状况、单位及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运力储备及时进行调整、补充,报应急管理部门更新备案。

7后期处置
7.1调查与评估总结
总结评估小组具体负责调查与评估工作,及时上报总结评估材料,主要内容包括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基本情况、处置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等。

7.2责任与奖惩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参加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处置过程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实施
8.1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公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黑市政办发〔2013〕82号)同时废止。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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