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管员考核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草管员考核办法
第一篇:草管员考核办法
草原管护人员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规范草原管护员行为,保障草原管护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我县13个乡镇被正式聘用的全部草原管护人员。
二、考核内容
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草原监理站于每年3月份对上年度草原生态管护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1.宣传草原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草原保护政策;2.对责任区草原禁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制度,侵占、破坏草原资源等行为应当向村委会、乡镇府及县畜牧兽医局报告;
3.保护草原宣传、防火、禁牧标识设施和与畜牧业生产服务有关的设施;
4.配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本村开展草原资源调查和监督监测工作;
5.协助村委会落实草原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和各项管理措施;
6.负责本责任区草原防火、鼠虫病害等情况报告;督促乡规民约、草原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制止各类违章用火行为,有效地组织火情处置;
7.对管护区草原进行定期巡查,每15天巡查一次,认真做好日常管护巡查日志记录;
8.完成县畜牧兽医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草原管护人员在聘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劳务费、解聘等处罚。
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电话或现场抽查不在的一次扣50元;
2.发生森林火灾一起的扣50元;
3.发生林政案件一起的扣50元,出现较大林政案件(刑事案件)解除聘用合同;
4.巡查记录不全,每少一次扣30元;
5.督查旷工一天扣50元,满五次解除聘用合同;
6.经考核不称职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核方式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草原管护人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督促各村委会对草原管护人员从工作态度、履职情况和到岗情况等方面进行督查考核,并将年度考核及任期届满综合考评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报乡政府审核,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后统一报县畜牧局,由畜牧局依据监督检查情况对草原管护员工作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篇:协管员考核办法
白银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考核办法
(一)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全面科学、注重实绩;奖惩挂钩、激励为主;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考核工作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中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
1、德:主要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决议,遵守社会公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维护班子团结等情况。
2、能:主要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侧重从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业务、协调管理、开拓创新能力等方面考核。
3、勤:主要指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
侧重从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
两个方面考核。
4、绩: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5、廉:主要指遵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
(四)考核的标准以被考评者所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
具体分为业务学习、工作纪律、信息采集、协助办案和廉政建设等5个方面。
考核总分为100分。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被考核对象总数的20%以内。
具体标准:
1、优秀: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均表现突出,遵纪守法,模范执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会议决议,依法开展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监督,熟悉业务,服务热情,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得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满意。
2、合格: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表现较好。
遵纪守法、执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会议决议,依法开展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监督,熟悉业务,服务热情,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得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满意。
3、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够,群众观念、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不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评价一般。
4、不合格: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表现较差或政治业务素质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不遵章办事,违法违纪,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投诉并查实。
(五)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等级。
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和考核评议,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考核的;
2、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挪用或侵占公共财产的;
3、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4、因工作失责给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
5、因个人直接责任造成公共财物损失、群众反映强烈的;
6、经考评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六)考评基本程序和方法
1、被考核人提供个人总结,填写《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人进行述职。
3、考评委员会在听取个人述职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次。
4、考核结果于考核结束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
考核结果须在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同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绩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在年末或次年初。
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惩、调整岗位的依据。
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89分为合格,70分-79分为基本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为优秀的除兑现年终考核奖外,另予以奖励;合格的全额发给年终考核奖;基本合格的按人均考核奖的80%发放;不合格的不发奖。
(七)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去人社局申请复核,局在一周内提出复核意见。
第三篇:生管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生管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明确公寓管理人员的职责,切实把学生公寓管理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宿舍管理员主要工作职责
1、严格作息时间,按时开、锁学生公寓大门和开关学生公寓用电。
早上开门开电时间:6:00;早上锁门关电时间:8:05;中午开门开电时间:11:00;晚上查房时间:22:30;晚上关电时间(星期六除外)23:30;晚上锁门时间24:00;公寓管理员晚休时间为23:45。
2、因学生公寓管理是全日制管理,公寓管理员每星期有一天休息时间,非正常休息时间公寓管员要坚守岗位(包括晚上)。
3、认真做好公寓楼内学生矛盾的排查、排解及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学工处或学院相关部门的人员反映学生公寓内学生思想动态及违法、违纪情况。
4、每天对学生公寓做到“两清查一登记一巡查”,即:上午上课时查、晚上学生就寝时查;对没有上课的学生、晚归的学生和夜不归宿的学生做好登记并及时反映到学生工作处;不定时的对自己负责的本幢学生公寓楼进行巡查;并做到有检查有记录。
5、休息时间发现学生大声喧哗、放音乐,或其他时间在公寓里喝酒等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者,勒令其离开公寓,并告知公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
6、负责学生公寓外公共场所及楼幢前后责任区的卫生、花草的浇水、杂草的清除工作,每天至少打扫一次以上并保持干净。
没清理的垃圾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及时清理。
7、负责学生公寓内门窗、玻璃、床柜、水电设施、洗衣房、澡房等公物管理工作。
8、突发事件、刑事或治安案件、灾害事故,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必要时及时报警;注意保护现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师生的财
产安全。
9、学生毕业办离校手续时,要认真清点宿舍公物;对损坏、丢失公物的公寓要办赔偿手续。
负责新生入学前公寓内公物清点、核实、登记工作,以及新生用品的准备及发放工作。
二、宿舍管理员岗位工作考核办法
对公寓管理员每月工作情况的考核,实行以月为单位加减分的办法进行。
基本分为100分,具体为:
1、在规定的上班时间,管理员若擅自离岗、早退、迟到,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40分,第四次直接开除。
2、不按时开、锁楼栋大门,出现一次扣5分。
3、未经学校批准擅自让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公寓的,视情节轻重进行扣分,最高扣 10分。
4、发现有男女生互串公寓情况,一次扣4分。
5、晚上按时查房,并将查房结果于次日上午报告公寓管理中心,漏报一次扣1分。
6、保持公寓楼公共场所卫生,每天的卫生不清扫或清扫不干净的每次扣20分。
7、公寓员不准宿舍内用电煮东西,发现每次扣40分。
8、发现打架斗殴事件不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的情况,一次扣5-10分
9、发现学生异常情况不及时上报每次扣5-10分。
10、不及时上报和配合水电工作维修的每次扣2分。
11、学生带大件物品出公寓不做好登记的扣6分。
12、非正常休息时间晚休不在指定公寓的每次扣3分。
13、发现并确定学生偷电不劝阻不上报的情况每次扣4分;
14、发现并确定学生故意损坏公物不上报的情况的每次扣4分;
15、抓到小偷的每次加40分;配合公安机关破案的每次加20分;
16、每星期有一天休息时间,如申请加班一天加3分;
17、有效制止打架斗殴事件并及时上报的每次加5-10分;
18、月单位全勤(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工作态度认真,表现积极者加1-20分。
三、组织领导
1、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成立公寓管理员岗位工作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对公寓管理员的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由学工处、总务处相关人员组成。
2、考核小组每天不定期抽查,每月全面检查一次,月底汇总检查结果,提出公寓管理员的当月岗位工作考核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学院领导。
四、奖惩办法
1、基本工次(100分)+[(加分-减分)×5元]=月工资
2、每年有四次加分并全公寓管员排名前一、二名的,作为优秀公寓管员评比的重要参考。
乌金山镇流村小学
第四篇:高中部宿管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宿管员岗位职责
宿管员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宿舍的安全和卫生管理,保障学生人身、财物的安全,维护宿舍区内财产、设施的安全。
具体要求如下: 一.宿管员是学校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应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要服从分配,善于管理,语言文明;对工作要认真负责,不等、不靠、不推,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二.宿管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和制度,按时上岗,坚守岗位,保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
如发现不在岗者一次扣罚10元。
三.负责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开、锁大门,不得延误或提前。
上课期间,严禁学生随意进入或滞留宿舍(特殊原因者见假条,须由班主任签字、盖章)。
四.负责对住宿生的作息、纪律、卫生等方面进行日常检查,并详细登记。
每日学生就寝后及时巡查,维持就寝纪律,清查各宿舍人数,若发现夜不归宿等违纪现象,要及时登记、上报;学生起床时督促学生准时起床、整理内务、打扫卫生。
并做好检查和登记。
不检查或对违纪现象不管理、不制止、不上报者扣10元,管理不力者扣5元。
五.负责督促学生关窗锁门,留意各种可疑现象,保障学生的个人财务安全。
六.负责学生各楼层楼道、楼梯、厕所、水房、值班室和宿舍楼周围卫生的打扫和保洁,要求及时、彻底、到位。
七.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要敢于管理。
对宿舍楼内的乱接、乱钉、乱贴、乱摆、乱放、乱倒、乱丢等违纪行为要及时发现并制止,对有严重违纪迹象(如吸烟喝酒、玩手机、打架斗殴等)的宿舍要注意盯防。
八.负责检查床、床板、橱柜、门窗、管道、水龙头等财物,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修。
九.宿管员须将各类检查登记表于次日8:30报年级组并当面口述。
2012年10月24日
第五篇:高中部宿管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宿管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宿管员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宿舍的安全卫生管理、宿舍区域卫生
的督查;保障学生人身、物品的安全;维护宿舍区内财产、设施的安全;具体内容如下:
一.宿管员是学校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应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要服从分配,善于管理,语言文明,不能打骂学生,违者扣20分,情节严重交学校处理。
二.宿管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和制度,按时到岗、离岗(坚持睡班制,宿舍有学生滞留, 宿管员应在岗),有检查时, 随时在岗做好待查准备。
违者扣20分。
四.负责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开、锁大门,不得延误或提前;上课期间,严禁学生逗留(特殊原因者见假条), 违者扣5分。
五.负责对住宿生的归寝、宿舍纪律等进行日常检查,并详细登记;例行就寝巡查,维持就寝纪律,及时督促,提醒学生睡觉、上课,打扫卫生。
不检查或对违纪不管扣20分;管理不力扣10分;学生违纪不制止或不上报扣20分。
六.负责督促学生关窗锁门,并按时开关宿舍门,留意各种可疑现象,保障学生的个人财务安全。
凡出现门没有落锁扣10分。
七.负责学生各楼层包括瓷砖、楼梯、楼梯扶手,洗手间大小便池每半个月用清洁剂彻底清洗一次,卫生的打扫和保洁,要求及时到位,发现不合格一处或不及时扣10分。
八.负责对宿舍楼的乱接、乱钉、乱贴、乱摆、乱放、乱倒、乱丢等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并上报教育处和年级,不及时制止或知情不报扣10分。
九.负责检查门窗、管道、关水龙头,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修,因延误造成损失扣20分,严重后果者作辞退处理。
十.宿管员须将各类检查表于次日8:30报教育处并口述情况,教育处对宿管员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宿管员服从教育处的管理和考核。
十一.津贴分档发放,每学期根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宿管员。
教育处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