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院阳光采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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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阳光采购方案
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医院采购工作规范、公开、透明运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49号)、原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卫生系统“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卫发…2013?122号)文件精神及市委、市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院“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医院发展中心任务,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为核心,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要求,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以规范促效能的采购工作机制,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医院提供有力保障。
二、采购范围
药品、医用耗材、设备物资。
三、成立组织
医院成立“阳光采购”领导小组、实施小组和监督小组,各小组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相关责任,认真部署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合力推进“阳光采购”取得实效。
建立医院综合管理专家库,参与招投标评审的专家以随机抽签方式从专家库产生。
1、阳光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部分职能科主任
负责采购工作各环节、程序、流程公平、公正。
2、阳光采购实施小组
组长:分管院长
成员:相关业务职能科和科室主任综合专家库成员
(随机抽签)
办公室设在业务相关科室,具体负责采购工作的日常协调、处理。
3、阳光采购监督小组
组长:纪监室
负责监督工作。
4、医院综合管理专家库
2015年聘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名单及职责见附件:综合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
四、采购程序
为使采购取得实效,分别制订不同物品采购程序(具体内容见附件)。
1、药品采购程序
2、医用耗材骨科植入性器材采购程序
3、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程序
五、确标地点
所有招投标工作在“阳光采购”工作室操作并予全程录音录像,“阳光采购”工作室工作制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阳光采购”工作是进一步加强了药品和医用耗材、设备物资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认真组织落实。
各部门按方案工作内容落实执行,将“阳光采购”工作与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相结合,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3、加大公开力度。
围绕“阳光采购”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凡是要求公开的事项都必须在门户网站、院务公开栏等平台上公开。
十、“阳光工程”工作室制度
一、会议程序
1.参加会议的单位、个人签到,核对身份进场,并到指定位置就座。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及人员,宣布与会双方资格及所提供文件的有效性。
3.现场监管人员宣布会议纪律,征询与会人员有无回避申请。
启封标书工作。
4.综合管理专家依次按文件要求开展评审、开标等工作。
(投标人就近休息)
5.继续会议,宣布评标结果,对开标、评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二、会议纪律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与会人员必须服从会议组织者的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坐,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得随意在会场走动,若有疑问,举手报告主持人,由其负责解释答疑。
2.非本次与会人员严禁在会议时间进入会议工作区域。
与会人员进入会议工作区域前须把通讯、摄像工具交到指定处保管。
3.准入会议室的人员,在综合管理专家未到齐之前,不得离开。
4.与会双方人员,在评标结束前不得离开。
5.工作人员进出会议室应持专门证件,非会议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6.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如专家则请出专家库,如工作人员则从严处分。
7.会议(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场宣布为废标。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文件要求密封的。
三、抽签工作人员纪律
1.严格遵守综合管理专家库抽签操作程序,严禁泄露抽中的专家名单。
2.抽签工作以人工为主。
对应该回避的单位和人员要仔细核对,对抽到的专家确认无误后方可电话通知,如有疑问,应向有关部门询问。
3.电话通知抽中评标专家时,为防泄密,原则上应称呼“某医
生”,不得直呼其名,如该单位有多少个“某医生”难辩别时,方可直呼其名。
4.工作人员在抽签过程中,如发现综合管理专家库资料有误,应立即通知专家库管理员及时进行更正。
5.非工作人员严禁旁观或干扰他人抽签。
十一、综合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评标是医院项目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关键环节,而参与评标的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道德素养又是评标活动公平、公正的基本保障。
为确保参评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对评标专家参与评标过程的监督管理,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集中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以完善医院招标评标管理制度,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评标质量。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院内招标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评标专家的资格、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专家委成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5年以上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院退休及在编职工代表;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并接受医院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专家库。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
(四)其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的情况。
第五条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集中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聘请,担任医院招投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依法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对评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可向招标
办、监督办、监察审计处、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举报;
(四)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评标专家承担下列义务:
(一)认真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政策,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二)有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三)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招投标相关人员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外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四)按时参加评标工作,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五)积极协助、配合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
(六)工作单位、职称和通讯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办;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七条凡接到通知并同意评标的专家必须亲自参加,不能参加评标活动时,应及时向招标办说明情况,不得委托他人代替。
第三章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
第八条评标专家库由集中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办法的规定,择优选聘专家筹建。
评标专家库的组建活动应当公开,接受医院集中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监察审计部门和公众监督。
第九条评标专家库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评标专家库有合理的专业分类。
医院项目招投标评标专家人员库主要分为:基建工程;药品;卫生耗材、仪器设备;计算机设备、技术;家具、教具;及总务物资采购及服务外包类等。
(二)有完善使用管理制度。
招标办负责建立项目评标专家抽签确定程序、工作规范、专家评标活动记录、考核评价等制度。
第十条招标评标专家库专家选聘按专家抽签确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招标办应制定培训计划,对专家库人员进行招标管理程序、工作制度培训,
建立培训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二条院级领导以及招标办所有成员均不得聘入专家库。
第十三条招标办将会同监督办对每位入选专家进行年度考核。
评标专家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及信誉等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不再聘用担任评标专家。
第十四条评标专家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由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并取消担任评标专家的资格,从专家库中除名并予以通报:(一)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二)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三)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四)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活动的。
第四章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与管理
第十五条凡医院每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专家抽签确定程序产生。
第十六条抽签确定评标专家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参加评标,已经抽中的必须更换。
属下列情况的评标专家应当主动回避:
(一)招投标项目重要关系人的近亲属;
(二)招标项目组成员在专家库中的专家;
(三)投标人及其所在单位在专家库中的专家;
(四)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的情况。
不主动提出回避的专家一经发现,应立即终止其评标活动,并列为不良行为记录。
已完成评标活动的,整个评标结果无效。
第十七条参加评标工作专家由招标办按照抽签排序,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规范性语言进行通知,通知过程中不得透露任何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十八条评标前,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重新或者补充抽取评标专家: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中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二)参加评标的专家主动提出回避的;
(三)抽到的专家因故不能参加评标的;
第十九条招标办、监督办应当加强对其所建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的管理,但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控制、干预或者影响评标专家的具体评标活动。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项,参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法规及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招标办、监督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综合管理专家库专家抽签确定程序
1.开标前个工作日提交评标工作方案及招标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
2.由上级纪检室派员或医院纪检室在阳光工程工作室当日抽取专家,招标项目实施小组工作人员立即电话与抽签号对应人员联系,如遇人员缺席顺延抽签,直到符合评标人数(原则上评审专家设单数且不少于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