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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省民政工作计划范文
20年,全省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实施十二五规划为引领,以学习贯彻、改革创新、制度落实、发挥作用为总要求,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开展民政管理服务提升年活动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充分发挥民政骨干作用,不断推进民政事业乘势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1、不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全面落实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分类推进新老体制衔接过渡。

加强市、县市、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能力建设,建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

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健全社会监督体系。

推动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目录和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实施办法。

认真落实《省关于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暂行规定》,推进社会组织与政府及部门、企事业单位脱钩。

深入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

加快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2、全面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以加强基层自治、完善民主协商、创新社区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减少管理层级,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继续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实现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同比增长10。

落实民政部等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争取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10。

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政社互动,协调开展社区负担专项清理行动,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继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着力打造一批功能齐备、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新型农村社区。

开展第九届全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健全基层协商制度,完善社区居民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等机制。

3、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领志愿者服务机制。

研究出台我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和服务标准。

深入推进5+1工程,加大相关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力度,推动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

加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建设,力争全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20家以上。

深入推进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和三区计划实施,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4、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

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编办、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的通知》,力争年底前80市、县市、区完成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

健全完善低保绩效考核机制,组织开展对各市、县市、区低保工作年度绩效评价。

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补贴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探索制定不同区域省级低保标准指导线,着力解决低保标准南高北低和农村低保覆盖面偏低问题,确保城乡低保标准提高10以上。

5、建立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

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意见》,探索建立与大病保险相适应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实现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
费用救助比例达60。

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吸纳慈善公益捐助力量,发挥福彩公益金的社会效益,落实和完善孤儿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困境儿童患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

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做好《安徽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修订前期工作,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五级救助管理网络,强化流浪未成年人源头预防和治理。

规范流浪未成年人家庭寄养工作,推进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机制。

6、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制度建设。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出台我省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健全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

继续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和推进敬老爱老助老工程。

贯彻全国老龄办等24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意见。

贯彻《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力争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达5万张。

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制度,提高养老机构风险防范能力。

加快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和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争取年末农村五保供养机构法人登记率达到70。

推动建立全省80周岁及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和困难老人护理补贴制度。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实施民政部部署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加快市县级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化建设。

7、提高婚姻殡葬服务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大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力度,适时开展收养评估试点工作。

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出台我省贯彻意见。

试点与司法机关协同执法模式,妥善处理违规土葬事件,遏制散埋乱葬、修
建大墓豪华墓等行为,巩固殡葬成果。

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

推进城乡公益性墓葬设施建设,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提高困难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补贴。

8、大力提升福彩发行管理水平。

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方针,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福彩销售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质量第一的整体市场营销管理体系,促进福彩销售再创佳绩。

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效果宣传,着力打造福彩公益品牌形象。

9、大力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不断提高公民慈善意识。

加强各级慈善组织自身建设,促进公益慈善组织发展,积极吸纳慈善公益捐助力量,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鼓励企业和团体及组织兴办公益事业。

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

10、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惩防体系建设。

进一步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的落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树立民政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

11、继续推进民政法规创制工作。

继续加强民政法制建设,争取省政府颁发《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争取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安徽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继续推进政策创制,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民政工作的意见》,争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治理完善居民自治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等。

12、进一步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加大民政行业技能培训力度,做好标准化研究。

组织开展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竞赛。

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基层民政队伍,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13、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加强理论研究和研究成果转化运用,强化舆情监测和信息宣传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各地全面落实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

提高民政民生工程推进服务保障能力,强化民政资金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项目实施廉洁高效。

完善民政规划实施统计监测评估机制。

做好十三五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注重提质增效,完善支持厅属单位发展工作机制。

大力推进民政信息化进程,加快民政业务系统综合平台建设,制定全省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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