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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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创新
第一篇: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创新
XX厂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创新
一、实施背景
外委单位,顾名思义,就是受相关单位委托协助其进行生产和服务的外部队伍。

目前,外委外协已成为国际上通行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是发达国家常见的用工方式。

外委用工模式发展迅速,在推动企业发展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已成为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方向。

外委单位安全管理,是与企业发展唇齿相依的,企业必须持续不断地加强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才能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总体水平,更好地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二、实施方案
几年来,XX厂各级领导始终把外委单位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强加防范,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外委单位安全管理严把“准入关、责任关、监督关”三个关口,执行“统一纳入该厂安全管理体系、统一实行安全制度建设、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统一纳入班组安全建设、统一检查考核”五个统一的原则,真正将“预防在先,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形成了“外委施工队伍入厂必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高危施工点责任人实行全过程现场安全管理、厂部不定期重点巡查”的全方位安全监管模式,外委安全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安全生产周期在不断延长。

(一)不断完善,逐步规范安全管理制度。

针对目前外委单位普遍存在职工文化素质整体偏低,不具备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的能力,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年龄结构呈老龄化发展;
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不固定;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由于其工作的不稳定性,在安全制度形成和落实上存在漏洞;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状况,XX厂在加强外委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上,经过多年的摸索总结,紧密结合外委施工单位自身特点,严格认真执行外委队伍入厂程序,从责任划分、人员安全管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缴纳安全保
证金、特种工种持证上岗五个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先后出台《XX厂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办法》、《XX厂外委施工单位人员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已形成一套完整的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二)坚持原则,注重优选外委施工队伍。

为了规范招投标行为,出台了《XX厂(技改项目部)零星外委工程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规定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资质文件。

工程开标时,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经营部及人力资源部对投标单位资格、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要求的投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

主要审查内容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年检材料及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是否与招标工程要求相符;
(2)法人资格代表证书、机构代码证,如使用法人委托书签约的单位,要有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的有效期限及具体内容;
(3)安全资质及年检资料,安全资质内应有经相关审查单位审查的近3年企业的安全资质年检情况;
(4)安全施工必要的技术素质,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及年检资
料;
(5)企业自备的主要施工器械设备一览表;
(6)危险程度较大的工程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通过对投标单位资格、资质的审查把关,并实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避免了管理混乱、要求不严的施工队伍进入厂内,从而把好外包工程第一道安全关。

(三)强化教育,严格实行入厂“三级”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通过建立合理高效的教育培训体系,以及行之有效的安全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外委单位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增强安全生产法制观念,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要求和预控事故的能力,从而建立起防控、预控的坚固屏障。

由于外委施工人员所从事的施工项目一般具有技术含量较高或工
作环境复杂等特点,而且受培训人员年龄结构偏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为了确保培训效果,该厂摸索出了厂部—分场—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模式,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对外委施工人员进行厂规厂纪等方面教育,由分场和班组再根据现场实际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通过组织安全觉悟高、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老工人采取专项培训的方式,用最浅显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并结合现场实际及工作经验进行安全操作示范,边示范、边讲解,重点讲安全操作要领,说明怎样操作是危险的,怎样操作是安全的,不遵守操作规程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使施工人员在懂得如何防范事故、保障自身安全方面收到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2013年,该厂共累计完成外委单位培训66次,培训449人.次,为外协单位施工人员安全进入施工状态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监管,严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在外协单位施工现场,该厂严格实行全过程、三级监管的立体安全监督制度,由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单位和外委单位分别委派专职安全监护人,负责施工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护,厂部安全监管人员执行不定期对外委队伍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制度;分场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跟班检查;重点监管工作票是否填写标准、安措是否落实到位、现场安全交底会是否按时召开、高空作业安全带是否正确悬挂、进出密闭容器是否登记、安措是否经过厂部审批、是否已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责任人)等,针对高风险、高难度施工项目是否有安全管控措施、安全管理责任人是否盯现场等,对于有些屡禁屡犯的习惯性违章,从源头上加强约束。

对外委单位统一实行本质安全管理考核,并认真执行到位,及时发现和控制不安全行为,逐步减少不安全行为,确保现场施工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今年1-10月份,共计查处外委施工单位“三违”16人次(严重“三违”0人次,较严重“三违”0人次,一般“三违”16人次),其中长期外委施工单位6人次,其他零星工程10人次。

(五)统一管理,强化安全管理考核。

XX厂一直将外委单位纳入该厂安全体系统一考核,要求他们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第一、厂部从现
场考核、指标、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四个方面做出详细考核规定,对外委施工人员与正式职工一样进行管理,要求外委施工单位与正式职工一样正常召开班前会、班后会、安全例会外。

第二、每月专门组织召开一次外委施工单位人员安全例会,结合现场施工特点、季节特点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借此提高长期外协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三、严格执行厂部的安全规定,对“三违”人员严肃处理到位。

第四、现场多提醒他们,尽力为他们做好安全服务工作,在严管的同时,让他们体会到企业的温暖,共同把安全工作做好、做扎实。

通过对各外委单位安全工作执行力的考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携手外委单位共同建设安全,共同收益安全。

促进外委员工的安全荣誉感和集体凝聚力,有利于外委单位的自主管理,从而使外委单位不断地适应XX厂的安全管理,并最终融入到该厂的安全生产管理中来,切实做到统一管理,同建共享安全的目标,促进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三、产生效益:
(一)在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检查等活动的基础上,强制推行企业安全性评价,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规范管理行为和操作行为,全面加强安全基础、基层、基本功建设,实现了安全生产、安全发展。

(二)在生产运营方面,加强对机组启动和运行过程中时间、燃料和参数的控制,优化机组启动参数;倡导主动控制差错、自觉反思差错、积极改正差错,提高运行人员的分析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建立设备健康分析诊断体系,做好预防性检修、标准化检修、专业化检修,确保设备完好备用;开展技术创新,降低厂用电率,降低发电煤耗,实现机组效率最大化。

(三)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建设全过程控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负责制。

在工程施工中,建立协调机制,完善与设计院、设备生产商的沟通渠道,改进设备选型,优化工程设计方案。

强化“工期、质量、投资”三控制管理,确保了顾桥企业等既定项目稳步发展。

(四)完善全面预算体系,推行成本分析、优化方案,对成本费用逐项分解,分析超节原因,加强经营管理的控制力。

优化物资管理,做到消耗型物资按需采购、储备型物资按总量控制、事故备品按需储备,降低库存物资。

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综合利用好煤泥、煤矸石资源,充分发挥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烧低热值燃料的优势。

第二篇:外委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单位、劳务用工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外委施工单位、劳务用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单位生产、基建过程中,施工队伍及劳务用工、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3、定义
3.1、外委施工单位指具有法人资质的整体施工单位和分包的施工单位。

3.2、劳务工指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通过签订劳务用工协议,从公司外部有资质的劳务输出单位引入劳动力,安排从事劳务性工作并支付劳务费用的用工形式。

如: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协议用工、季节性临时用工、返聘用工等。

3.3、外来人员指经有关部门介绍来各单位参观、学习、实习等人员。

5、公司对外委施工单位实行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
5.1、安全风险保证金依据工程性质、工程量和风险程度确定缴纳标准为2万元~20万元。

5.2、安全风险保证金由施工队伍在工程合同签订前向公司财务部缴纳,财务部出具交纳证明作为办理安全资质备案的前置条件。

5.3、安全风险保证金用于安全违章、安全隐患罚款等事项。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赔偿等费用由施工单位另行担负。

5.4、施工单位不再从事施工活动时,安全环保部出具证明,风险抵押金结余部分由财务部全部返还施工队伍。

6、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及工作程序要求
6.1凡进入公司进行或承接各种施工项目,必须办理《外来单位资格认定审查表》。

不具备安全资质的单位不允许在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或施工。

6.2办理安全资格认定审查表的程序:
6.2.1、外委施工单位向公司安全环保部索取并填报《外来单位资格认定审查表》(附件1),并附相应的资质材料一并审核。

6.2.2、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经审核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签订外委施工单位安全协议书(附件2)。

6.3办理安全资质备案须提交以下材料:
6.3.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承揽项目的法人分支单位须具备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复印件)。

6.3.2、具有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资质资格证件。

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辐射许可证(探伤施工相关证书)复印件,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提交《爆炸作业单位许可证》;6.3.3、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6.3.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6.3.5、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网络图的文件复印件; 6.3.6、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质证书复印件;
6.3.7、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的操作证书复印件;
6.3.8、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雇主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6.3.9、自带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要求,按规定需进行强制检验的,应经过资质部门检验并具备合格证书。

6.3.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6.3.11、施工队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为从业人员建立包括培训记录及考核结果的安全教育档案。

6.3.12、向公司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的证明。

6.4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每年进行一次审查,如需连续施工,须向安全环保部申报安全资质复审。

复审时应提供上安全工作绩效材料和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的证明材料等。

7、劳务用工安全管理
7.1、劳务用工安全管理必须坚持“谁用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7.2、劳务工入厂后,甲方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7.3、甲方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劳务工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
与管理,对发生的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按规定进行考核。

7.4、劳务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由劳务输出方上报、处理,甲方应积极配合。

8、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8.1、外来人员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到有关单位进行学习、实习、参观。

8.2、外来人员必须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参观学习必须由相关单位指定熟悉现场的人员带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8.3、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实习生,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8.4、外来人员必须服安全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的,禁止进入生产现场。

9、现场安全管理
9.1、外委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双方进行交底,施工项目管理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外委单位必须将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管理措施、所有作业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
等提交施工项目管理单位安全科。

9.2、外委单位对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危险预知预测,并对本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9.3、外委单位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规程。

9.4、项目管理单位有权依据协议对外委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和事故隐患,要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等相关规定,并按照双方约定给予外委施工单位处罚。

10、各主管部门、各单位各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内所发生的重伤和死亡事故,纳入相关项目管理单位的考核。

公司协助外委施工单位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亡以上事故调查处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11、罚则
11.1公司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的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整顿、解除承包合同。

11.2外委施工单位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由安全环保部或项目管理单位安全科按考核制度落实考核。

11.3外委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由安全环保部或项目管理单位安全科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11.4 外委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承包合同。

11.4.1、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的;
11.4.2、外委施工单位达不到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
11.4.3、内出现1人次工亡事故且重伤事故超过2人次的; 11.4.4、出现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和其他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

12、本办法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1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外委工程安全管理
外委井巷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生产正常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强对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准入管理。

公司对外承包工程时,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承包单位的资质情况进行认真审查。

工程承包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质证书;
2.单位基本情况、完成主要采掘工程及相关施工项目的评价材料;
3.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
4.设立安全机构的文件(包括安全机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5.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6.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在选择工程承包单位时,应调查其施工资质、安全生产情况及管理经验、施工能力及业绩,并将其作为招标选聘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三条工程承包单位竞标成功后,必须和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两个或多个工程承包单位在同一坑口内进行作业时,对可能存在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和协调。

第四条公司对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并纳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的具体情况,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并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工程承包单位负有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强管
理,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和管理。

2.负责和工程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向工程承包单位进行安 1
全生产技术和工程设计交底。

3.督促、检查工程承包单位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督促、检查工程承包单位施工设备、机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格和配备、使用情况。

5.检查工程承包单位生产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额及安全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

6.加强对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检查,发现工程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存在隐患时,应责令其改正。

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时要责令停产整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权终止施工或解除合同。

7.加强对工程承包单位的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下达指令性的培训计划,进行强制性的培训。

8.工程承包单位严禁将其承包工程以任何形式的再次分包和转包。

9.外包工程队发生死亡事故,除按规定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外,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工程承包合同,责令乙方停止生产、退出作业区域,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0.建立工程承包单位安全管理档案。

11.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对工程承包单位施工的工程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验收。

第六条工程承包单位负有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通知精神,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和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按照从业人数的2%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

3.工程承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工程项目部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队长、班长、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并做到持证上岗。

4.按《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约定,保证安全费用的及时、有效投入。

5.入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入井安全制度,并在坑口设立安全监督岗,对出入井人员进行严格登记。

6.负责和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与作业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和劳动用工合同,杜绝任何形式的生死合同。

7.负责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保用品。

8.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必要的救护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或整改。

新招人员必须经不少于72小时“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并在公司安全环保部办理上岗证备案后,方可上岗作业。

9.严格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合理安排组织生产,严禁超时作业和疲劳作业。

10.负责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特种作业人员,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专门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准上岗,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11.健全各类施工、设备运转和检修、维修记录。

12.严格执行班前会、安全专题会、安全例会及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记录。

13.负责对工作区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做好施工人员的防冒顶、防爆炸、防炮烟中毒、防坠井、防跑车、防透水、防食物中毒、防中暑、防煤气中毒、防坍塌、防滑坡、防火灾、防意外伤害等安全预防工作。

14.在危险区域及在复杂条件下组织施工作业时,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设专人负责监控,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预防突发事故的发生。

15.严格加强对爆炸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爆炸物品的领用登记和退库制度,严禁任何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买、转供爆炸物品。

井下采矿、掘进工作面严禁超过2人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作业时,必须由持证爆破工装药、点火。

16.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度》。

作业前,必须对每个作业面按要求进行安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

17.对安全主管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照“三定”原则(定时间、定措施、定负责人)及时进行整改。

18.全力对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人员进行抢救,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
查,并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第七条对工程承包单位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公司财务部、企管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承包方在承包前向发包方按工程费的比例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额或从承包单位工程费中暂留部分施工款作为安全风险抵押金,标准为:工程费在500万元以下的按工程费的5%预留,工程费在500万元以上的按工程费的3%预留。

工程承包单位发生工亡事故,扣罚安全风险抵押金20一50万元;
发生一人重伤事故,扣罚安全风险抵押金5000元,全年重伤率超过全员2‰,每超一人,扣发安全风险抵押金10000元;
发生一人轻伤事故,扣发安全风险抵押金2000元,全年轻伤率超过全员3‰,每超一人,扣发安全风险抵押金5000元;
如全年未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公司的规定将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返还给工程承包单位。

安全风险抵押金按照公司制定的《关于施工单位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通知》执行或每月按规定的比例预留,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建帐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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