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现象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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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淘现象的分析
一、海淘发展现状
海外代购,又称为海淘,就是找人帮忙购买你需要的商品,这些商品或者尚未在国内上市,或者其价格比当地的划得来。
然后通过快递发货或者直接携带回来,又或者从国内携带商品到国外给别人。
一直以来,海淘一族都标榜自己是“用低价享奢华”,即通过海外代购实现了以较低的成本购买到了海外商品。
而在众多海外代购商品中母婴用品、化妆品、皮具在洛阳代购群体中最为吃香。
随着网络的发展,各种代购网店如雨后春笋般在网络上兴起。
有资料表明,自从淘宝网开通海外代购服务以来,该网店每月成交量均增长3倍。
尤其是2008年12月份以来,国外大品牌接连不断的折扣加速成交量上升,大有对国内的奢侈品实体店产生冲击的势头。
从起步到腾飞,海淘市场只经历短短几年时间。
2007年,海淘市场规模仅有 4 亿元左右,到 2009 年猛增为 50 亿元,2013年,全中国消费者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全年交易规模达到140亿美元,2014 年海淘市场规模预计将达700 亿元左右。
2009年到现在,通过电商平台进行的跨境购物市场规模基本在以一年翻一倍的速率在扩大。
这其中有通过海淘直接在海外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商品的,也有通过淘宝全球购等国内电商平台达成的代购交易,后者仍是市场的主流。
图1: 海淘市场规模
二、海淘发展的原因
海淘市场风起云涌的背后,不但有优质消费群体及其旺盛的消费“刚需”,国内产品质量不过硬也是不可忽视的内因:
优质的海淘群体,
年轻化、女性为主,高学历,身处经济发达区域,兼具较强经济实力和消费能力的海淘消费者堪称国内市场最优质的消费群体。
年轻化、女性为主。
支付宝数据显示,海淘消费者中近70% 是“80 后”,“90 后”大学生群体占12%,而 40 岁以上的海淘用户仅占 5%。
更值得关注的是,天性热衷购物的白领女性和爱心妈妈是海淘绝对核心力量,占比将近 70%。
高学历,这一特征由海淘的复杂性和技术含量所决定。
海淘消费者中本科或大专学历人群占据80% 比例,并持续增长。
海淘消费者普遍分布在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大中城市及省会城市,北京、上海、广东聚集将近一半的海淘消费者。
随着海淘之火的不断蔓延,江苏、湖北等省份的消费者比例也在快速增长。
交易数据显示,除了奢侈品,消费者海淘的商品大多都是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必需品,如化妆品、奶粉、服装及电子产品等。
这些商品都是快速消费品,重复购买频率高,通常很难用其他商品替代,“刚性”需求特征十分明显。
身处经济最发达和国内外品牌最集中的大中城市,更多与国际品牌接触机会使海淘消费者具有较高的品牌视野。
加上主动获取商品信息能力较强,海淘消费者大多具备不俗的品牌判别甄选能力,对商品品质要求自然“水涨船高”。
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内品牌不但没有提高品质来跟上消费者步伐,相反却频频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对国内品牌产生严重“信任危机”,消费热情和信心降至冰点。
可以说,正是国内品牌的“不思进取”而更加凸显海淘的高性价比,而这也正是海淘潮起的最大内因。
三、海淘优惠与风险并存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购买国外品牌时,已不满足于去国内实体店铺或者寻找海外代购的方式,而是直接到海外网站下单订购,不仅节省了国内外的差价,还能挑选到国内尚未发售的新款。
不少网友表示,一些国外中档产品在国内被当成奢侈品追捧,不菲的价格令人望而生畏,从海外网站直接购买则划算得多。
以一位网友展示的奢侈品皮包为例,国内专柜售价为3800元;美国网店售价为208美元,加上14~16美元转运费,总价在1400元人民币左右;如果通过代购获得,需要支付原价5%即元的中间费,加上130元邮费,总价在1500元左右。
从美国网站直接购得比代购节省100元,比专柜购买节省2400元。
此外,海外网站丰富的商品款式、频繁的打折促销也成为吸引“海淘族”的因素。
便捷的购买方式也为“海淘族”创造了“血拼”的条件,只要办理一张“人民币+外币”的双币银行就可以下单付款。
虽然在品牌、价格方面存在优势,但是海淘也存在一定风险。
由于一些海外网站无法将货物寄到中国,“海淘族”
需要在转运公司注册,由海外网站将物品寄到当地转运公司,再由转运公司寄回国内。
在关税方面,一些转运公司还会代收关税,并在货品到达中国时主动报税,有的不负责报关或代收关税,入境时如被海关抽检到,收件人要补交关税。
如果是奢侈品的话,有可能产品价格加上税金,要远远超过在国内购买的价格。
商品被丢失和损坏,或被扣在转运公司。
由于路途遥远,若包装不慎,不少商品会在递送到手时被发现外包装有破损,对于贵重物品,如电子产品和相机镜头类产品,要谨慎。
也有网友不幸发生商品被转运公司扣留、调包、或在运输途中丢失的情况。
售后退换货问题难。
一方面需要海淘族用英语邮件与海外网站进行交涉,对于不熟悉英语的人来说,过程比较纠结;而由于相隔遥远,加上处理事务的效率,如有退换货,所需时间也较长。
另外,海淘衣物、鞋子,常因尺寸标准不同,而导致海淘族所买的尺码不适合,反而是一种浪费。
质量问题难投诉。
海外购物邮递时间长,收到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由于已经超过免费退换时间,又无法在国内进行投诉,只能遭受损失。
除此之外,有的网友还反映遭遇过境外网站诈骗、信用卡被盗刷等情况。
由于“海淘族”都是在国外网站购物,国内无法进行监管,其信息的可靠性难以保证,消费者将承担很大风险。
由于海外代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监管体系,加上代购过程的不透明性、监管困难等因素,致使海外代购产品鱼龙混杂,上当受骗的人数不胜数。
面对日益火爆的海外代购潮流和频发的受骗案件,填补漏洞完善监管迫在眉睫。
四、海关总署的监管措施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从2014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公告即日起,将对从事跨境电商业务和行为的企业以及个人实施监管,未来所有海淘即跨境电商业务将必须遵守该公告的规定,否则将涉嫌违法。
1、进行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需单独注册备案
在海关总署出台《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之前,国内涉及跨境电商业务及个人海淘交易的行为并没有特别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来定义和约束,一般原则是按照企业进出口业务相关法规,以及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有关规定等来处理。
此次海关总署的公告中第五条明确规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如需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按照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同时,“上述企业需要变更注册登记信息、注销的,应按照注册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
通俗地讲,就是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除了正常的工商企业注册外,还需要到海关总署进行单独的涉及跨境电商业务的注册登记,以便取得进行跨境电商业务的资格。
未来,各海关口岸进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监管和检查时,首先就要核对该企业是否已经办理相关注册登记。
同时,海关总署公告中第三条还规定,“存放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海关监管场所
的经营人,应向海关办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备案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
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开展电子商务业务。
”
也就是说,不光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需要注册登记,就连在海关监管场所进行电商货物存放业务(主要是仓库、中转货柜等)的经营者,也需要单独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备案手续,目的是跟其他传统进出口贸易业务分开。
2、跨境电商和海淘将对接海关网络以便监管
原来进出口货物和个人携带物品入关时,一般只需要填写一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即可,但是,在海关总署将跨境电商和海淘当作独立一个业务形态管理后,今后跨境电商和海淘将按照公告中新的规定流程处理。
按照公告第二条规定,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除了原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外,还将分别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申报清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申报清单》。
其中,企业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报关手续,而个人则仅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报关手续。
除此之外,公告第四条还规定,“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物流企业等,应按照规定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适时向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同时第八条也规定:“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在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申报前,分别向海关提交订单、支付、物流等信息”。
也就是说,今后所有跨境电商和海淘业务的整个过程,包括交易、支付、仓储、物流等,其业务流程和数据都必须进入海关总署的“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以及“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以便海关总署能及时获取、掌握、监控和管理有关跨境电商即海淘业务。
3、海淘即跨境电商行为将纳入税收体系
此次海关总署发布的公告,有一条备受大家关注的,尤其是涉及个人海淘行为的规定,就是针对跨境电商和海淘行为明确纳入了税收体系。
报手续时,应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并提交相关许可证件”。
同时,“个人在以《物品清单》方式办理申报手续时,应按照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属于进出境管制的物品,需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该规定对企业影响不大,除非个别企业之前的业务行为有避税逃税的行为。
但是,该规定明确了个人从海外购物(即俗称的海淘或代购)的纳税要求。
当然,按照规定,在满足一定数量和频次、特定商品品类的前提下,并非所有海淘和代购都要缴税,有些是政策允许免税的。
还有一点,该条规定还明确指出了对于“管制物品”的处理要求,那就是必须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那么,今后凡是未经过以《物品清单》方式办理申报手续并办理征免税手续的跨境电商和海淘、代购行为,将都是涉嫌走私、逃税等的违法行为,会受到海关的严格处罚。
同时,公告第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查验、放行均应在海关监管场所内完成。
”因此,今后海淘和代购商品不可能绕过海关监管就直接通过第三方物流到达个人手中,否则该行为也系违法。
四、结束语
海关总署的《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将彻底结束跨境电商和海淘业务的无序生长阶段,而一举进入到有法可依的规范经营阶段。
总体来说,该公告对于行业发展将起到促进作用,它让跨境电商和海淘业务更加规范,商品质量有所保障,同时严格的流程和数据监控也能让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让企业和个人维权变得更加容易。
当然,随着监管的严格,一些经营不规范、没有正规进出口渠道和手续的跨境电商企业,以及一些以海淘代购为主业的淘宝店等,未来的业务将受到不小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