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第二次全国地
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6.20
•【字号】榕政办[2011]166号
•【施行日期】2011.06.2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试点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办〔2011〕1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09〕58号)要求,为确保地名普查试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徐小榕(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胡孝辉(市政府副秘书长)
颜培林(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郑雷声(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芝玲(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萍(市外侨办副主任)
王金聚(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副局长颜培林兼任。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