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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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全文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全文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安机关、军队、企业等使用财政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不适用于国际贸易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章促进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第三条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不得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

第四条鼓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安机关、军队优先选择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第五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可以单独或者联合投标。

联合体成员应当明确各自的权责,并签订联合体协议。

第六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人要求提交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合理设置标书要求和标的分割。

采取限价或者限额方式采购的,应当分别确定中小企业的中标价格或者数量。

第三章保障中小企业权益第八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标准要公正、科学、合理,评审程序要规范、透明,评审结果要公开。

第九条中小企业因不得已而不能履行中标合同的,应当及时向政府采购人提出申请。

经政府采购人同意,可以延期履行或者解除中标合同。

第十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安机关、军队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的货款和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接受中小企业供货或者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安机关、军队应当按照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及时付款。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二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安机关、军队及其有关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造成中小企业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虚报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情况或者限制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

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
口 闵劲华
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 , 是 当前推进政府 采购制度改革的 目的之一 。 据权威部门统 计,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 已达到4 2 0 0 多万 户, 占全 国企业总数的 9 9 . 8 %, 在4 0个工 业行业 中, 中小企业在 2 7 个行业 中的 比例 已超过 5 0 %。 从2 0 0 3 年 政府采购法》实 : }
发展。

目 前我国中小企业数已达到4 2 0 0 多万户, 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 9 . 8 % , 在
4 0 个工业行业 中, 中小企业在 2 7 个行业 中的比例 已超过 5 0 %。
选、 搁置的方式。规定各部门在采 购预算 计划内留出一定比例的采购份额专供中小 ;
; 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 , 对信誉度高、质量 过硬的 中小企业颁发资质质量 合格证书 ,
企业填 写标 书的科学性 , 学会充分利用现
有 相关优惠政策及 G P A 中的非歧视原则 和 例外 条例 。 四是 中小企业应以政府采购 需 求为导 向努 力提升 产 品质量和技 术含
府采购 。 其次,应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 的基本条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目前 , 应该 将法规 中 “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 的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这
管理等 ,应该规 定必须从 中小企业 采购, 禁止大 型企业参与竞争 , 使其 占有一定的
市场份额 。 三是采取政府采 购预算编辑筛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是当前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日的之一, 我们必须将采用政府采购办法培育 中小企业应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综合功能, 围绕支持经济平衡较怏增长, 积 极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不断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复苏和健康发展。

财政部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3.08.20•【文号】财预〔2023〕76号•【施行日期】2023.08.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预〔2023〕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有生力量,是现代化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一段时期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的财税政策。

今年以来,国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恢复基础仍不稳固。

各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为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一)及时足额兑现减税降费政策。

在认真落实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精准税费优惠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弱政策力度,确保把该减的税费减到位,持续发挥各项税费优惠的政策效能,为小微企业发展添活力、增动能。

(二)坚决防止征收过头税费。

各地区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及时公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目录以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

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收费项目,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密切关注财政收入征收工作开展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问责一起。

二、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保障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一)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申请的贷款,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一定比例的财政贴息。

中小企业融资难对策创新之政府采购贷

中小企业融资难对策创新之政府采购贷

中小企业融资难对策创新之政府采购贷浅析【摘要】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已是世界性问题,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一直是摆在政府部门与银行金融机构面前的棘手问题。

无论对世界经济复苏还是全国人口就业问题,中小企业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是国内gdp增长的主力军。

而中小企业是政府采购的主要供应商,因此如何为政府采购的中标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政府采购贷款,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大创新途径。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贷全国政府统一采购从“十一五”开局之年的3681亿增加到2010年的9000 亿,年均增长25%,2011年河南省政府采购568.9亿、江西342.7亿。

在gdp核算要素中,政府采购要素的发展目标由目前的2%发展到10%-15%。

目前政府采购范围已覆盖所有中央部门和省、市、县级政府采购单位,各级政府均采购了管采分离,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的主要方式。

那么政府如何真正意义上支持政府采购中的中标中小企业成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一个新途径。

一、政府采购商业模式政府采购是在各级政府监督下的特定采购方式,其特点是:(一)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专款专用。

(二)政府采购为非商业性采购,不以盈利为目的,采购意图围绕政府工作需要制定。

(三)采购过程较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购方式和程序法定化。

主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五种方式。

(四)政府采购事项涉及的主题包括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

(五)政府采购部门每年年末核定下一年度采购目录,其中包括商品类:含信息化及办公自动化设备、机动车辆、机电、仪器设备等;工程类:主要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道路建设、环保、绿化等;服务类:主要包括票据、证照、报表等的顶点印刷、软件开发设计、大型会议会展等。

二、融资模式(一)应收账款模式:对与政府采购部门有长期合作,并已形成较多应收账款累计的,可采用应收账款质押循环授信或单一应收账款质押授信模式。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暂行办法近年来,中小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受到了广泛关注。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在采购政策中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并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本文将从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政府采购的作用以及暂行办法的内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中小企业对经济的重要性中小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就业、推动创新、发展地区经济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中小企业在创造就业机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相比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具备更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在经济下行时期能够更快地调整产业结构,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此外,中小企业在推动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方面也具备独特优势。

由于规模相对较小,中小企业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市场定位和产品差异化,能够更快地顺应市场需求,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作用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购买商品、工程和服务的活动。

作为一个庞大的市场,政府采购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经济主体的发展。

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面临着许多挑战,如信息不对称、招标门槛较高等。

然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也有很大的帮助。

首先,政府采购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商机。

政府作为最大的采购方,采购需求庞大,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商机,使其更有机会参与市场竞争。

其次,政府采购对于中小企业的品牌塑造和市场扩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政府采购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服务,中小企业通过参与政府采购,能够提高自身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而拓展市场。

最后,政府采购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和资金保障。

政府采购的项目一般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和履约保障,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和资金周转有一定的帮助。

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于近期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和保护。

该暂行办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采购标准和门槛的简化:暂行办法要求政府采购中对中小企业的技术要求和资质条件进行合理简化,并降低招标门槛,以减少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难度。

我国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问题及建议

MONEY CHINA /2021年1月下财经界 我国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问题及建议平顶山市矿产资源稽查大队刘乃强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中小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密切,而政府采购工作是企业和政府之间进行合作的重要途径,但是在目前发展阶段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作存在许多问题,需要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解决。

因此,本文就我国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问题及建议进行分析。

希望可以为相关人员开展相关的活动提供有效的帮助。

关键词: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问题建议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国自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颁布以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政府采购工作中来。

但是,由于政府采购工作的起步比较晚,使得我国目前的采购工作在进行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无法有效的发挥作用。

因此,为了提升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需要对遇到的问题进行探究并且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解决,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一、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问题(一)政府采购过程中中小企业结构失衡目前,我国中小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过程中,存在着显著的结构失衡的问题,使得政府采购工作的作用无法得到有效的发挥。

首先就是中小型企业自身存在产业领域单一的问题。

大部分参与到政府采购工作中的中小型企业业务范围在加工、代理销售方面,而生产制造类的企业对于参与政府采购工作明显缺乏兴致。

另外,在我国现阶段的中小型企业的参与率比较低。

这主要是因为企业自身的体量比较小,产业结构单一,获取信息的能力比较差,使得企业自身缺乏参与到政府采购工作的积极性,严重影响中小型企业的参与率。

(二)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我国在2003年已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但是由于当时的时代背景使得这部法律在细节上存在显著的空缺,无法有效的发挥作用。

另外,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存在显著的地域差异,并且中小型企业自身的发展水平也存在显著的差异,因此在法律实践的过程中需要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严重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报告范文(通用6篇)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报告范文(通用6篇)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报告范文(通用6篇)【篇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各镇街人民政府、长青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园区管委会、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各区级主管预算单位: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3〕1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和公开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3〕1号)要求,现就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以下简称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和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工作要求(一)报告内容。

区级主管预算单位和各镇街人民政府应当向区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本镇街上一年度政策落实情况,主要包括:1.需求调研论证情况。

对政府采购项目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开展的需求调查或论证的总体情况。

特别针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3〕22号)第十一条所列项目,应当报告需求调研论证情况。

2.采购份额预留情况。

(1)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该部分政府采购预算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及所占比例,以及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及占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的比例。

3.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1)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情况;(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执行情况;(3)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加分)情况,尤其是按照《通知》要求执行价格评审优惠上限的情况等。

4.其他有关情况。

未达到《通知》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或者预留份额未执行完成的原因,未按要求予以价格扣除或价格加分的原因,未按规定情形予以上限执行优惠措施的原因,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以及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等。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简洁范本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简洁范本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境内,以政府采购为目的进行的招标、评审、定标、计划、合同管理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中小企业是指依法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年度营业收入和净资产额不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

第二章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优惠政策第四条:中小企业可享受以下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一)归类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报批时,区分中小企业和大型企业,对于同等条件下的中小企业,优先采购。

(二)财政扶持:对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获得的合同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扶持。

(三)专门类别:政府采购项目中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采购类别,引导中小企业参与。

第三章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支持措施第五条:政府应构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支持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提供培训: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政府采购培训,提高中小企业的采购能力。

(二)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中小企业提供相关政策和项目信息。

(三)减轻负担:简化中小企业的报名、资格审查等手续,减轻中小企业的行政负担。

第四章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监督与管理第六条:政府应加强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七条:对于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中小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的资格。

第八条:中小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积极参与政府采购,保证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内容。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和措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一直是各国经济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

中小企业发展不仅可以刺激经济增长,还可以促进创新、提供就业机会和改善民生。

然而,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各种挑战,如融资困难、管理能力不足和市场竞争激烈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以下是我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1. 改善融资环境融资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由于信用不足和抵押物不足等原因,中小企业往往难以从传统的金融机构获取融资。

政府应该采取措施,如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机构,提供低息贷款和风险共担的融资方式,以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

2. 加强创新支持创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政府应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支持力度,通过提供创业孵化器、技术咨询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

3. 提升管理能力中小企业的管理能力对其发展至关重要。

政府可以通过开展管理培训和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并鼓励企业家进行学习和进修,以提高他们的管理技能和经验。

4. 拓宽市场渠道市场拓展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一环。

政府可以通过扶持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览、推介会和贸易洽谈会等活动,拓宽中小企业的市场渠道,提升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5. 加强合作和联盟中小企业之间的合作和联盟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降低成本。

政府可以鼓励中小企业建立行业联盟,共同开展采购、研发和市场开拓等活动,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总结回顾:- 融资环境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政府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如设立专门的信贷机构、提供低息贷款和风险共担的融资方式。

- 创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政府应提供创业孵化器、技术咨询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加大创新投入。

- 中小企业的管理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政府可以提供管理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 拓宽市场渠道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省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政策(一)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政策。

充分发挥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逐步扩大两项专项资金规模。

市级其他专项资金和区(市)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也应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对各项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

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的中小微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中小微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三)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建立在政府采购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办法,认真落实“在政府年度采购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低于采购总额30%、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低于采购总额18%”的政策。

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若采购小微型企业产品(服务),应给予其6%-10%的价格扣除。

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投标,对小微企业占联合体股份达到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困境与对策

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困境与对策
从我 国政府采购 的发展进程不难看 出, 国 我
民经济的持续 、 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 是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与此 同时 , 我国政府采购的规模不断扩大。
所谓政府采购 , 是指政府在商品或 劳务市场上依 据等价交换原则采购所需商品和劳务的行为。作 为政府 的一项财政支出, 政府采购对全社会资源
维普资讯
20 1 第 06年 第 6期 8卷 1 月
江 苏 大 学 学 报( 会 科 学 版) 社 Junlo i gu U i ri (oil ce c dt n ora fJ n s nv sy Sca S i eE io ) a e t n i
员会 等多个职能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间利益不
同, 工作性质和工作重点不同 , 较为注重眼前利益
和局部利益 , 致使管理不到位以及管理力度不够。 四是我国很多 中小企业资金实力不足 、 融资
能力差 、 信息不畅 、 企业形象不佳 、 品牌意识差等 等。这是我 国中小 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 , 不仅对 我国中小企业的长期发展不利 , 也成为直接制 约 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原因。
No ., 0 6 v 20
V 18 No 6 0. .
中小企业参 与政府 采购 的 困境 与对策
王复 员 ,王朝 霞
(. 1南京工程学院 财务处 。 江苏 南京 216 ; . 117 2南京红花一机场地 区开发建设 指挥 部 , 江苏 南 京 200 ) 103
[ 摘
要]作为政府的一项财政支出, 政府采购对全社会资源的配置会产生直接和强有力的经
康、 持久发展的有效手段。20 02年 7月我国颁布 了《 政府采购法》 当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较 20 , 01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思考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思考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思考发布时间:2021-11-05T07:28:32.636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21期作者:申敏王洪云[导读] 近几年,财政部持续将应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列为工作重点。

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市中心支行山西长治 046011摘要:中小型企业是实体经济的关键构成内容,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深远影响。

近些年,我国针对中小型企业发展推出了众多优惠政策,不断推动着中小企业迅速前进。

鉴于此,本文就立足政府采购视角,探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几点对策,仅供参考。

关键词: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对策引言:近几年,财政部持续将应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列为工作重点。

政府采购部门,需结合当地现状,积极探讨如何通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与方法,以便为中小企业未来发展而助力,不断提高中小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影响力。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近些年,我国中小企业持续壮大,为提高我国总体经济水准做出了贡献。

然而,仍有一些中小企业在行业竞争中占据劣势地位,其经济发展情况不容乐观。

面对这些中小企业,就需政府发挥助益作用,依靠政府采购等手段扭转它们的竞争劣势局面。

目前,即使政府采购令中小企业极其受益,但在实际的政府采购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急需解决。

(一)法律法规过于原则性现阶段,即使我国出台了有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显示中小企业优先享受政府采购,但并未在明文中指出中小企业优先权细则。

由此可见,一些原则在法律法规中,仅仅属于纸上谈兵,难以为壮大中小企业规模而发挥实际作用。

(二)采购门槛设置偏高我国政府采购对企业设置的门槛极高,需要供应企业达到具体资质,直接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抛开在外,致使一些中小企业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此外,采购人针对供应企业履约保证金、产品质量要求以及交货时间等方面的要求非常苛刻,导致一些实力中等的中小型企业被踢出局。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与对策赵卫泓【摘要】一、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政府采购,救活了一大批在市场上出于竞争劣势的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取得了巨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当今的政府采购扶植制度存在着的诸多问题。

(一)制度建设不完善,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

《政府采购法》与《中小企业促进法》两部法律虽都明确了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享有优先权利,但只是原则性的,没有具体操作细则,【期刊名称】《中国政府采购》【年(卷),期】2012(000)010【总页数】2页(P79-80)【关键词】《政府采购法》;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促进法》;制度建设;法律法规;竞争劣势;操作细则;操作性【作者】赵卫泓【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12.45一、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政府采购,救活了一大批在市场上出于竞争劣势的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取得了巨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当今的政府采购扶植制度存在着的诸多问题。

(一)制度建设不完善,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

《政府采购法》与《中小企业促进法》两部法律虽都明确了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享有优先权利,但只是原则性的,没有具体操作细则,导致法律规定几乎成为一纸空文,不能切实起到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作用。

(二)采购人人为设置高门槛。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采购人对投标企业设置高门槛,盲目提高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现象,主要体现在:1.资格资质。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有某一资格资质,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准参与投标,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

2.合同苛刻。

采购人要求中标企业缴纳高额保证金,对供应商交货时间、产品质量提出苛刻要求,加之分期付款方式,使许多中小企业望而却步。

另外,采购人倾向于采购大企业或大品牌的产品,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处于名义上的“公平竞争”,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获得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现象较为普遍。

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而制定的各种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旨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和支持服务,以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信贷支持:政府通过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机构,提供低息、低成本的贷款,并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降低融资风险。

2. 利息补贴:政府通过设立中小企业贷款利息补贴基金,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息进行补贴,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3. 风险投资支持:政府鼓励并支持投资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提供资金支持和专业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问题。

4. 股权融资支持:政府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发行股权融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

5. 市场准入便利化:政府简化中小企业的融资准入程序,降低准入门槛,提供更加便利的融资环境。

6. 政府采购优惠:政府在采购方面给予中小企业优惠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7. 科技创新支持:政府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

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和竞争力,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增加。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中小企业是指依法在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年度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2.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

第四条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平等参与,享受同等待遇,不得设置不公平的限制条件。

第五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公平竞争环境下中小企业的参与。

第二章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第六条政府采购项目中,对于满足中小企业资格的投标人,可以采取以下优惠政策:1. 财政拨款给予一定比例的投标保证金减免或代垫;2. 减免或豁免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资质要求;3. 优先采购或先行支付;4. 支持中小企业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的比例。

第七条政府采购人应当通过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广泛向中小企业开放,并密切关注中小企业参与情况,对不公平待遇进行监督。

第八条政府采购人应当积极提供中小企业发展所需的信息和技术支持,鼓励中小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

第三章中小企业的监管和支持第九条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经营行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

第十条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应当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政府采购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可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平台获取相关政策、规定、项目信息,并进行在线报名、投标等操作。

第十二条政府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提供培训、咨询、融资等支持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违反竞争原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监督机构发现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对中小企业的不公平待遇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1.28•【字号】浙财采监〔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规定精神,现就拓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支持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突出“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治理变革,深化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财政工作全过程。

二、政策措施(一)进一步保障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采购单位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不得将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供应商商务条件、资信、资质、认证、荣誉、从业人员技术职称等作为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以特定金额的业绩作为评审因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业绩分不得高于价格分的10%,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业绩分不得高于价格分的5%;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确保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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