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住院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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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住院办理须知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住院办理须知
一、住院等候须知
(一)凡需住院治疗的患者必须持有本院医师开具的“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住院治疗证明单”并完成相关术前检查(正位胸片,超声心动检查,肺功能检查)。
(二)办理相关登记、了解预交押金、明确联系方式、自备生活用品。
二、住院办理须知
(一)请下列人员主动出示相关证明
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出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含北京市一老一小保险、北京市农民工保险)
2.海淀区公费医疗人员出示《海淀区公费医疗证》
3.北京市公费医疗患者出示其所在公费医疗合同医院开具《北京市公费医疗转诊(转院)单》
4.参加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患者出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非本辖区患者应同时出示转诊(院)单)
5.卫生部及北京市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出示《医疗照顾人员就医证明》,同时出示转诊单。
(二)持患者本人身份证或监护人身份证填写《住院病人信息表》等文件,同时完成《住院病人医疗费用自付同意书》的签订。
(三)办理交纳住院押金手续并妥善保管预交金收据。
(四)转入接诊室完成入院前准备。
三、出院结算须知
(一)办理出院必须由病房医师开具出院通知单。
(二)费用结算日期以出院通知单为准。
(三)办理结算时间:
1.一般患者接出院通知后需等待病历传至住院处(当日内),方可持预交金收据办理结算手续。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海淀区公费医疗及医疗照顾患者于出院后第三个工作日(出院当日不计在内,周六周日除外)持预交金收据办理结算手续。
(四)办理结算手续后持《出院手续办讫通知单》返回病区领取出院诊断证明。
四、出入院办理时间:每周一―― 五
上午:8:00 ―― 11:00
下午:13:00 ―― 16:00
联系电话:62179977 ―2231
【注意事项】
大家在用药的时候,药物说明书里面有三种标识,一般要注意一下:
1.第一种就是禁用,就是绝对禁止使用。
2.第二种就是慎用,就是药物可以使用,但是要密切关注患者口服药以后的情况,一旦有不良反应发生,需要马上停止使用。
3.第三种就是忌用,就是说明药物在此类人群中有明确的不良反应,应该是由医生根据病情给出用药建议。
如果一定需要这种药物,就可以联合其他的能减轻不良反应的药物一起服用。
大家以后在服用药物的时候,多留意说明书,留意注意事项,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本文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