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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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收费
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电信
【发文字号】湘价费[2002]30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2.02.27
【实施日期】2002.02.2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1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9月25日实施日期:2008年9月25日)废止
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收费标准的批复
(湘价费[2002]30号2002年2月27日)
省通信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经研究,现就收费标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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