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奖励表彰制度(优秀范文5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优秀教师奖励表彰制度(优秀范文5篇)
第一篇:优秀教师奖励表彰制度
笪桥镇中心小学
优秀教师奖励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建设,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老师,授予“优秀教师” 荣誉称号。

2.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德育主管领导、大队辅导员、品德教师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教师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教师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被评为“文明班级”;“班级文化建设先进班级”等称号;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6、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或队会活
7、师生关系融切,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8、有一定质量的德育工作论文或教师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9、获得“优秀中队辅导员”称号;
10、民主评议票数较多。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2.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熟悉《未成年人保护法》、《小学德育大纲》、《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手册》等法规和制度。

3.在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讲究工
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参加教育理论和业务的讲座、研讨会、观摩等活动。

5.有较强的德育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在本岗位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6.认真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加以实践总结。

每年有1-2篇工作心得或德育经验论文。

三、评比办法
1.德育工作先进每学期评比一次。

2.德育工作先进个人1人、优秀教师3人。

3.推选时应坚持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正。

考核标准见《教师综合考核细则》。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的教师,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干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二篇:表彰优秀教师的奖励决定
关于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优秀班主任、优秀保育员等的奖励决定
为充分调动我园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全园教职工爱岗敬业,增强教职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经园务会研究决定,对一学期以来在我园各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和作出贡献的等9名优秀班主任、优秀保育员、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炊事员和优秀保洁员予以表彰奖励(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开拓创新、再接再厉,为我园各项工作的进一步提高作出更大的贡献!
获奖人员名单:
优秀班主任:王萍司丽娟毛亚丽张兰优秀保育员:杨芳左婷
先进教育工作者:张婕
模范炊事员:毛巧粉
优秀保洁员:左粉粉
西峰区显胜幼儿园 2016年3月10日
第三篇:班主任奖励表彰制度
班主任奖励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据《班主任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每月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每学期均评为“文明班级”;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6)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或团队活动。

师生关系融切,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7)有一定质量的德育工作论文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三、评比办法
根据镇教委的要求进行评比。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学校根据每日、每周和每月应查项目,对班主任每月综合考评一次。

1、主要考核项目为:
(1)日考核项:广播操、大课间时班主任的出勤管理情况;
(2)周考核项:周一班会活动、周五大扫除出勤组织情况、班级日志签阅情况和本班级四项常规得分情况;
(3)月考核项:本月应交材料、班主任工作例会与重要活动的组织
出勤、学生违纪和有无责任事故等情况。

3、奖励办法
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翔雁小学
2012年2月8日
第四篇:08-09德育工作奖励表彰制度
2008—2009学年德育工作奖励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在学校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兼职教师、政教工作人员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2、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熟悉《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德育大纲》、《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规和制度。

3、在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讲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参加教育理论和业务的讲座、研讨会观、摩等活动。

5、有较强的德育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在本岗位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6、认真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加以实践总结。

每年有1-2篇工作的心得或论文。

三、评比办法
1、德育工作先进每学年评比一次。

2、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按参评人数的10%名额评选。

3、推选时应坚持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开、
公正。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的教师,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2008—2009学年德育工作奖励表彰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在本学年学校德育工作中,以下教师热爱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为我校的德育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现特此表彰。

一、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二、德育工作先进班级:
六年(1)班
三年(1)班
三、优秀学生表彰(详见少总六一节表彰)

第五篇:学校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石柳乡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学校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
中心校、各村小及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制度,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体现“政府办学”的宗旨,充分发挥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使石柳乡的教育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辖区学校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表彰奖励制度
1.在本内2学期均获全乡同年级第一名的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300元奖励。

2.在班主任工作中表现积极,认真落实学校评定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200元奖励。

3.在学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或有重大成果的教职员工学校将授予突出贡献奖。

4.对本年无安全事故发生的班级
和班主任进行表彰奖励5.村校教师在本年教学成绩均获全乡同年级第一名的,调整到中心校任教。

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工作出色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制度
1、在学校统一安排和要求的时间内未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的,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影响评定工作进度的,按学校相关制度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2、不按规定参加县校两级组织的会议、学习和培训的,进行通报批评。

3、工作不负责任,出现严重工作失误的进行责任追究。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而没有配合解决好安全事故的教师进行责任追究,并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5、中心校教师所任主课在期末统考成绩在全年级倒数第一名的,调整到村校任教。

6、其他相关违规违纪行为的,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