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树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树市2015年依法
行政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6.02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6.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树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
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榆树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榆树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方案为做好2015年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和《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春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长府法发〔201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法制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考评工作。
二、考评范围及分类
(一)考评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二)考评分类。
考评分乡(镇)、街、开发区、集中区和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两个类别进行。
三、考评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四)《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春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五)2015年度市政府法制工作安排。
四、考评内容
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精神和《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春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及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任务为重点,从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行政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依法行政保障8个方面进行全面考评。
五、考评方式
(一)日常考核。
市政府责成市法制办对各考评对象日常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包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情况、上报各类材料情况、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活动情况、完成临时性任务情况等。
(二)年终考评。
1.11月底前,市法制办派出考评组,对各乡(镇)、街、开发区和集中区进行考评,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2)查阅相关案卷、文件等资料;
(3)抽查1-2个基层单位,查阅相关资料。
2.各部门依法行政考评结合市机关工委岗位责任制考核一并进行。
考评结束后,市法制办进行汇总,形成依法行政考评报告报市政府。
六、考评分值
依法行政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各乡(镇)、街、开发区、集中区年终考评占80%,日常考核占20%;市政府各部门年终考评占70%,日常考核占30%。
具体的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根据被考评单位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奖惩情况给予加、减分,依据得分划分为先进、达标和未达标3个等级。
(一)加分情况。
1.依法行政工作受到国家、省、长春市表彰,综合奖分别加4、3、2分,单项奖分别加3、2、1分;
2.撰写的工作经验、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被国家、省、长春市级媒体或会议采用的,分别加3、2、1分。
同一篇文章只记最高分,同一级别只记一次分。
(二)减分情况。
1.依法行政工作受到国家、省、长春市通报批评的分别减4、3、2分;
2.工作中出现严重违法行政案件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减5分;
3.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被上级政府或人大撤销的,每件减2分;
4.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以及粗暴、野蛮执法的,减3分;
5.行政执法人员无证上岗,每发现1人减0.5分;
6.在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中,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件占全年执法案件总数5%以下的减1分,占总数5%-10%之间的减3分,占总数10%以上的减6分;
7.行政处罚卷宗中,存在足以造成复议被撤销、诉讼败诉的,每卷减2分。
七、结果运用
(一)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纳入市直机关工作目标绩效考核。
(二)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纳入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工作,并在乡(镇)、街、开发区、集中区和市直部门中按得分情况各选出一个示范单位。
(三)对综合评比以及单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予以表彰。
(四)对依法行政考评未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由市法制办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八、考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开发区、集中区、各部门对依法行政考评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要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要认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搞好层级考评。
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法制办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各乡(镇)、街、开发区、集中区、市直机关各部门要对所属单位进行依法行政考评。
(三)坚持实事求是。
市政府年终考评时,各乡(镇)、街、开发区、集中
区、各部门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严禁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等问题的发生。